今天看到不少人在臉書上轉貼同一篇文章,奇特的是每一個轉貼者都是罵聲不絕,題目是〈我們能這樣教「性別」嗎?〉。
我也看了一下,基本上跟真愛聯盟屬於同等級,蠢得不得了,論點貧弱到讓人不知道該從何處罵起。
本來這種頭腦不清的東西每隔一段時間都會出來鬧場一下,根本不值一提,不過我一看到後頭作者的頭銜,
寫著「作者為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教育委員會副召集人、台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學術社群教師」,
擺兩塊教育專業的招牌來嚇人,而且是國小和大學通吃,這就不一樣了,此外這個聯合會本身恐怕也有些問題,值得好好談談。
首先,還是先看看這篇文章吧。由於問題太多太雜,所以我分段處理,把我的意見寫在原文之下,並以綠色標出,以資區別:
我們能這樣教「性別」嗎? 2012-06-27 中國時報【陳復】
蔣部長,您同樣有個讀小學的孩子,我們有理由相信,您比過去的教育部長更能從家長角度思考教育問題。當《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這本教材自民國一○○學年度開始成為國小性別平等教育主要參考內容,我們已聽到各種家長團體甚至教師團體都有著深度疑慮:這到底是在解決現階段已面臨的性別問題,還是在增加尚未面對的性別問題?
我們的社會除傳統家庭與婚姻正日漸式微,還有各種層出不窮的兩性問題,是否在絕大多數人面臨的困難都尚未被解決前,就要在小學階段展開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甚至不確認性別的教育,才能體現我們對這個議題的重視?
這是一個常見的論點,我以前在別篇文章也回答過類似的問題。的確,教育的資源和時間是有限的,多花時間來教多元性別認同問題,可以說間接影響了教導「各種層出不窮的兩性問題」的餘裕,所以作者主張「請先解決我們多數人的問題,等到我們多數人都覺得滿意了,再去解決少數人的問題」。然而,真有讓大家都滿意的這天會到來嗎?看起來不太可能,但這照這位陳復先生的講法,在大同世界未臻之際,同志或多元性別認同議題就不該進入(小學)教育的殿堂。所以同樣地,我們是否也可以說,當美國白人還不能彼此互敬互愛之前,黑人的問題就別放在學校教育裡跟人家淌渾水了;台灣漢人現在看起來問題也很多,所以要跟原住民朋友們說聲抱歉,我們決定用多數決的民主機制把對你們的認識摒除在(國小)教育之外。
我想引用我自己以前寫過的一些文字,也許問題會清楚些:「如果一個普遍存在且不會消失的族群,卻在我們的教育裡變成了隱形人,不論他們是黑人、女人、同志,就算大家以民主的多數決形式決定讓他們消音,這都反而不是民主的行為,且顯然超過了自由的界線。」「只要我們認為「性向與性別尊重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環」,那麼同志問題就應該被納入其中,理由很簡單,人數夠多。這社會到底有多少同志人口,目前無法以科學方式來量化,但我想十分之一應該不為過(包含所謂的雙性戀),相當於美國的黑人人口比例,黑人是否可以因為大家的「消極自由」而不見容於教材之中呢?今天如果大家選擇學校不需要教族群議題,那麼就沒有歧視黑人的問題(但還是有分配正義的問題,弱勢族群少了一個重要的發聲管道,強勢族群卻沒什麼損失),但今天我們明明在倡導某些教育內涵,例如種族平等、性別尊重,卻刻意要打壓其中比例不會少到讓你平常看不到的一群人(例如黑人與同志),這不該是可以用消極自由來捍衛的理由。」
尊重同性戀、多元性別與多元情慾,是否就意謂著對異性戀、兩性關係與家庭價值的解構?如果性別教育的過程裡,只是藉由否定不同的價值才能彰顯自己想伸張的價值,那這樣的價值就不是「性別平等教育」,而是依舊還停留在「性別歧視教育」的階段。差異點只是現在反而由歧視同性戀、多元性別與多元情慾轉向為歧視異性戀、兩性關係與家庭價值而已。我想,這就是《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這本教材會引發家長這麼大的反彈的主因。因為這並不是家長的主流價值,大家並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因為教育反而產生性別認同的混亂。
這段是最好笑的,我不曉得陳先生對「解構」一詞有沒有什麼特別的用法,但是從他的意思來看,異性戀、兩性關係與家庭價值居然是禁不起解構的!好像我們一仔細檢視異性戀的婚姻和家庭之後,這個制度就會被抓出一堆毛病、就會垮掉一樣,結果他自己才是對異性戀的婚姻和家庭最不信任、最沒信心的人,真是莫名其妙。當然,人家是博士,所以應該沒有那麼蠢,我試著用慈善原則來理解他的話,他也許是指「只要同志或多元性別認同的制度建立起來,就等於異性戀制度的垮台,這兩者之間是絕對不能相容的」,看看後面那幾句「藉由否定不同的價值才能彰顯自己想伸張的價值」、「現在反而由歧視同性戀、多元性別與多元情慾轉向為歧視異性戀、兩性關係與家庭價值」,的確張先生是真可能這樣想的。那麼新的問題來了,為什麼兩者一定是勢不兩立的?為什麼只要認同同志,他的家庭就會垮台和崩解呢?外國有很多地方都允許同志婚姻了,像是加拿大,也沒看到那裡的異性戀家庭就此完蛋了啊?更何況現在還不是講同志婚姻,只是要在學校教育裡教導小朋友尊重不同性向的人呢?陳復先生只有一個解釋可用,但是他一定不能直接說出來,那就是「反正同志或多元性別認同就是錯的!就是正邪不兩立!」,對他來說,一個社會認同同志就像認同小偷或殺人犯一樣,都會導致正義的、正確的、良善的一方價值崩毀!
這本教材內容呈現的最大問題,就在編者有意識將「回應市場需求」轉成「創造市場需要」。本來念小學的孩子並沒有太多人會對同性戀、多元性別與多元情慾有認識的心理需要,教材的編者反而刺激出這些意識與想法;並且,裡面對情慾的探索超過對情感的教育,探索情慾的層面主要放在同性戀而不是異性戀,即使有探索異性戀的議題,都只著重在防制性騷擾的角度來思考,而不是教育孩子如何共構兩性和諧關係。這些都能看出編者的意圖,使得教材內容反映的面向嚴重失衡,無法呈現社會真實面貌,甚至將社會尚未有共識的現象給合理化。
的確,「念小學的孩子並沒有太多人會對同性戀、多元性別與多元情慾有認識的心理需要」,但是小學生也沒有要認識如何善待異性的心理需要啊!我們小時候也沒有性別平等教材,小男生小女生之間就是互相鬧來鬧去、討厭來討厭去,有幾個人會主動覺得自己需要認識異性怎麼想的?性平教材的目的不是針對「心理需要」而設計的,而是為了「防患未然」,絕大多數的偏見、歧視都是從小開始學到的,等到長大之後就很難矯正了。
我們很難沒有這種感想:編者藉由編輯教材的機會,展開「學術奪權」的實質目的,其藉機取得同性戀、多元性別與多元情慾的社會合法性的用意,遠大於教育本身。學術領域與整個社會目前對於這些議題都尚無共識,教育部花錢辦研討會,讓各種不同的論點獲得討論與澄清的機會,家長不會有意見,但花錢印成教材來教育孩子,這具有高度的國家象徵意義,家長就很難接受了。
現行的教材,刻意漠視本來已呈現極其複雜難解的兩性關係不談,反而大規模探索同性戀與多元情慾,這不只是違背現階段的憲法與民法的相關規範,更遠離了絕大多數人的生命經驗。其把孩子們性別意識尚不明顯的階段存在的同性情誼全都轉成詮釋同性戀的潛在環境,這是在製造問題,而不是解決問題。這種認知與論斷需要更嚴謹的學術討論,而不是編到教材裡,成為孩子塑造性別意識的「知識」。
從這幾段文字來看,我實在很懷疑這位張先生到底有沒有好好看過性別平等教材,連「學術奪權」的字眼都出現了,講得好像整本教材是A書一樣,然而根本不是如此,而且這還是「教師手冊」,他就已經擔心得不得了。也是啦,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就算從小教導孩子不要歧視跟你不一樣的人會比較有效,但是只要有萬分之一的機率會「把孩子們性別意識尚不明顯的階段存在的同性情誼全都轉成詮釋同性戀的潛在環境」,那就是不可以!反正就是這樣,因為「我們家長」不願意冒著任何讓孩子「變成」同性戀的風險,因為正邪不兩立!
最根本問題則在:當整體的生命教育都尚未展開,讓其成為獨立的課程放到小學教育裡,為什麼教育部就要單獨開設性別平等教育的課程呢?這就難免讓人覺得捨本逐末了。如果孩子不能先意識到「我是誰」,不能通過認識自己在整個宇宙裡的位置,並體會到每個生命其實緊密相依,從而產生慈悲的深情,體察與善待存在生命裡的各種差異;光只是由個體的角度來看待人我關係,而且還特別從身體甚至是撩撥情慾的角度來看待人我關係,這樣的視角看出的世界,會產生如何的偏差呢?
生命教育是性別教育的基石,其涵蓋面向並不只性別,還包括尊重孩子諸如家庭背景、性格傾向或特殊障礙產生的差異。我們希望教育部優先正視到生命教育的重要性,將其放到課程,接著在課程裡更周全處理性別教育的議題,這樣才是真正在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問題。
這兩段純屬打高空,這作者是專治陽明心學的,我看了幾篇他部落格的文章,大體不脫談些高深的「生命教育」云云。然而,小學生如果連認同自我選擇、尊重他人性向都不用懂,也不准懂,還要談如何「認識自己在整個宇宙裡的位置,並體會到每個生命其實緊密相依,從而產生慈悲的深情,體察與善待存在生命裡的各種差異」~~嗯,我只唸到碩士而已,而且我對宋明理學很不熟,更沒有當過王陽明心理諮詢研究院院長,這麼難的問題還是不要問我好了。
好了,看完陳先生向我們證明「不需要很好的頭腦就可以在教育界、學術界混得有聲有色」之後,問題來了,
他投書時既然亮出了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的名號,那麼這些東西到底是個人意見,還是連該家長會聯合會也認同呢?
(那個「台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學術社群教師」我覺得不重要,因為已經與義務教育無關了)
我上了一下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的網站,有了非常出乎意料之外的發現:
看看網站首頁我用紅色框框圈起來的部分,簡直就是大剌剌地宣示了該會的立場。
而如果對於這個議題比較關心的人,應該也馬上就會看出,這段文字原本是一篇文章的標題,
去年也曾在網路上引起不小爭議,就是彭菊仙的〈對於性別教育,請諒解父母合情合理的質疑與擔憂!〉一文。
在此不欲再針對這第二篇文章深談,因為基本上彭菊仙的立場和陳復是很接近的(不過沒有打高空、扯些生命教育的部份)。
如此看來,我們是否可以合理推估,陳復的立場就是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的立場?這問題可就比個人意見大太多了,
搞了半天,真愛聯盟原來還有體制內的好朋友,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竟然是個恐同組織嗎?
我不能真正確認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的立場,我只是把我看到的呈現出來,但是這已經遠超過我的想像。
原來我們社會對於不同性別認同的人的歧視遠超過我的想像,而且還不只是宗教組織如此,也不只是不肯接受新觀念的老人家,
連一些年紀不大、受過高等教育的教育界人士、學者也還是一樣。原來,我們國家比我以為的還要更落後、更抱殘守缺。
我希望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可以出來說些話,勇敢一點,告訴我們你們是否恐懼多元性別認同、恐懼孩子跟你們不同。
也許很多人跟陳復一樣,認為跟自己不一樣的性別認同就是錯的、不應該的、不道德的,所以可以用盡手段打壓沒關係,
反正這是在對抗邪惡的一方,是在伸張道德與正義。那麼,我且送給這些人一段文字,出自陳復先生自己部落格裡的文章:
陳復意象‧心學點燈:〈真道德與真民主〉
不該有任何道德原則,能建立在對他人的壓迫上。只有對自己具有嚴格約束意蘊的道德,我們纔會承認其道德的真實性,這種道德就是具有良知的道德。即使你能做到對某種道德的堅持,並不意味著你就有權柄去命令他人遵從你對道德的堅持,畢竟道德得來自內在的紀律,而不是外在的命令。
台大撇清關係了 : )
回覆刪除http://www.lec.ntu.edu.tw/news_show.php?sn=129
最後一段真有趣 自打嘴巴
回覆刪除為什麼一個博士無法意識到自我矛盾?
那他到底了不了解這段文字 我很好奇
看了他後續又寫了幾篇文,就知道他很不在乎打臉的,重點是要一面保持貌似知識分子高度的形象,又要把他對異性戀霸權的觀點死撐著不放。
刪除https://www.facebook.com/hsukuan.kao/posts/377437772311215
回覆刪除不過這篇文章也提出了另一個角度的看法呢。
看了樓上貼的連結文章,
刪除很棒:)
提出沒想過的觀點
感謝樓上,
感謝本文作者分享!
感謝Dionisio的分享.
刪除分享的這篇文章很有趣,以同志是偽多元的論述來呈現.
說穿了還是懼怕,懼怕對現有生活的挑戰.
所以將同志歸類為偽多元.
作者提出兩個觀點,第一個觀點從母親的角度出發,但原作者早就先認定"同志"是一條偏離常軌的人生道路,那麼母親自然壓力是無法釋放的.
若要釋放同志方家屬的壓力,最好的方法即是社會必須學會尊重差異.這不正是多元價值的體現嗎?
第二個觀點自以為碰觸到同志對婚姻渴求的動機:"想獲得國家政策對伴侶權益的利多""希望像現行異性夫妻一樣,帶著法律所承認的重要關係進入家庭/家族,理所當然取得權利義務的位置及其人際互動的想像"
而後又更近一步指出,後者的渴求根本歸屬於異性戀/二元性別的思維下,不符合多元價值.
但其實同志圈中,對於所謂1號0號的界限本就極不同於異性戀中的男女之分.
當婚姻伴侶是由同性所構成,當它成為迥異於現今社會的價值構成,那就是多元.
另外,作者引跨性者來類比,更有不倫不類之感,跨性者與同志有著本質上的差別.
好久沒有顧肚子的文章了,來一篇好嗎?
回覆刪除嗯,最近是有打算寫一篇,只是生活瑣事記錄而已。
刪除我怎麼有種「閣下是我高中同學在此潛水」的感覺?
不,我只是個忠實讀者而已。 XD
刪除板主怎麼不對旺中發表一下評論? 這裡不是很喜歡高舉平等自由的大旗嗎? 不要只針對弱小的真愛聯盟, 試著挑戰一下媒體巨獸敢嗎?
回覆刪除我看政治議題少碰為妙。倒是假愛聯盟還真看不出哪裡弱小了?是弱小的心靈無法容忍異己的存在嗎?
刪除發現了這個網站就喜歡常來逛逛,欣賞一些邏輯的辯證與衝突。
回覆刪除不過這次版大及陳復的文章對小弟來說都太艱深了。拜讀再三仍無法全然領會。
先說我不知道”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有什麼內容。可是當我看到這個題目的第一個問題是 –原先是怎麼教的?有什麼問題?
小弟回顧過去受教的過程,似乎只有在健康教育上過人類生理的結構及生物課中講述生物如何繁殖。如此而已。
我想這句話概括的指出了問題所在 - “本來念小學的孩子並沒有太多人會對同性戀、多元性別與多元情慾有認識的心理需要,教材的編者反而刺激出這些意識與想法;”
板大對這句話也有意見。我的想法比較簡單:念小學的孩子只有玩的心理需要,其他都是家長及教育業者的需要。
教小學生認識同性戀、多元性別與多元情慾就更扯了。
先說多元情慾。就算教數學吧,那也是先教一元方程式後才教多元方程式。小學生毛都沒長齊就教情慾?還是多元情慾!直接教性交的排列組合關係不是比較簡單嗎。
再說多元性別。基本上人體結構就分男性及女性,或許有少許例外。但是在小學教心臟時大概不會教什麼先天性閉鎖不全之類的例外狀況吧!又不是醫學院什麼都要教。如果要教例外狀況,為什麼要教性別的例外而不是別的?
最後是同性戀。為什麼要認識同性戀?相對應的只有異性戀嗎?要多元就完整一點,如同類戀(例如人與貓、貓與狗、狗與人…都是哺乳類)與異類戀(例如人與蛇、蛇與雞、雞與人…);同、異世代戀(相差十歲以上)等等。
多元的東西很多,最具代表性的應該是宗教或者是信仰。有哪個宗教團體說要小學生認識宗教嗎?
在我來看事情是這樣的:同性戀是少數。少數時常被歸類為不正常或異類。就像少數教派被稱為異端一樣。或許他們不是不正常,但相對於較大的群體(異性戀)他們絕對是異類。而少數團體會希望藉著訊息的傳播而爭取更多人的認同。同性戀團體要藉著小學教材傳播他們的訊息而希望自幼就爭取到較多的認同。
不可諱言同性戀團體有增加的趨勢,但他的主張是否合適於小學教材我已在上述持反對的立場。但我對同性戀團體最反感的是在於強迫認同。認不認同是我的權利,但是同性戀團體將對他們的不認同與歧視劃成等號然後用反歧視來討伐不認同。
雖然已經是將近一年前的留言我還是忍不住想回應。
刪除認為小學生不會對同性戀、多元性別與多元情慾有認識的心理需要,本身就是非常異性戀二元價值觀的自以為是,很多同志從小就認知到自己與大多數人不同的性向,卻缺乏正確的管道認識與了解自己這樣的不同,造成很多人對自我認同的懷疑,嚴重甚至會有自我傷害的行為。陳博士之所以認為大多數人不需要(顯然你也認為不需要)認識,一是因為自己是異性戀,二是因為"同志盲",對非異性戀族群視而不見才會誤以為小學生只需要玩就好。
你以數學來類比於情慾但是兩者邏輯不一樣的,數學有難易程度之分,但情慾不是的,你喜歡同性還異性並沒有難易度之差別,異性戀天生下來就知道自己喜歡異性,大多同性戀也是如此,並沒有先異性戀而後同性戀或多元情慾的先後,會有這樣的錯誤類比,依然是因為閣下是異性戀且大該沒有同志好友才會這樣認為。
至於為什麼要教例外,板主已在文章中有很好的解釋。
最後你把同性戀視為與人獸戀和忘年戀類比也是非常奇怪的,因為人獸戀與人人戀的不同是你無法確認獸是否也認同這段關係,同性戀是可以的,我不懂這兩者為何可以被視為同樣的情慾。然後忘年戀基本上就含在異同性戀裡面。
至於你認不認同同志是你的自由沒錯,但如果你將你的不認同表現在可傷害到他人的言行上就是歧視,例如你可以因為不認同不與同志交往,但不能因此出言侮辱對方,會是利用職權給予對方不平等的待遇等。或許你有被強迫認同的不好經驗,但就我所認知的同志團體在訴求時並不是要強迫大家認同,而是要求大家看見非異性戀族群的存在,了解非異性戀者也是一般人需要人人都有的權利,例如結婚權等。從這次性別教育教師手冊事件就可以看出,很多人是看不見非異性戀族群的存在的。
刪除沒想到一年前的留言居然有人回覆,我還剛好看到了。
刪除“自以為是”是一種偏見;斷定他人“自以為是”何嘗不是一種偏見?
性平教育的目的是如何平等的對待異性。同志如何自我認知應該是他自己的事,非同志有需要去了解同志如何自我認知嗎?如果自我認知有嚴重的問題應該要就醫以避免傷害,但這不僅只是性向上別的方面也包括。但這不是性平教育的範圍。
認為小學生只有玩的需求是我,陳博士身在教育界恐怕不敢這麼說。我不知道陳博士如何;我是異性戀沒錯、而且還真的不認識同志。不過有同志們這麼敲鑼打鼓的爭取權益,要成為"同志盲"也還真不容易。
類比總有一些不盡相符的參數,不過您對於數學與情慾的邏輯恐怕有待商榷。尤其要說情慾沒有難易程度之分,那連續劇都做不下去了。情與慾修的好的白頭偕老;修不好的跳樓死了。” 喜歡同性還異性”是一種選擇,應該要先了解再選擇。就如同選擇數學、化學或物理(or警察、醫生或黑道)做為終生的志業一樣,都要先了解再選擇。您這”天生我材就如此”的說法應該就是性平教育要盡量避免的。
關於”例外”,我之前已經說過我對板大的文章並未了解通透。不過在這兒講些80-20原則應該也沒人有興趣聽。
人獸戀和忘年戀是要胡鬧就胡鬧到底的誇張,可以討論但別認真。
認同與歧視我還分的清楚。至於強迫與否是接收者的感覺而不是訴求者的認知。我不認識同志,但同志團體搖旗吶喊的要我注意他們的存在。之後要求認同,否則就是不尊重他們。再來要求不知要來有什麼用的權利(結婚權),不給就是歧視。
結婚是一個社會制度,愛遵守不遵守在個人。結婚權講的是戶政機關是否接受登記,接受登記後自然有一些法律上的保護及限制。戶政機關做結婚登記的目的為何?確認兩人是否相愛、是否有性關係?戶政機關吃撐了還是閒的慌!戶政機關做結婚登記與生孩子報戶口一樣,目的是確認一般的情況下的血親關係。同志又不會生孩子要結婚權作什麼?同志可以領養呀!拜託,怎麼可以剝奪被領養者的權利!
給Freeman:
刪除首先我想為您身為「異性戀霸權」的例子表達感謝,我最近正想撰寫一些拿來做簡報的歧視句子,無奈想不出太多,您的留言為我提供了不少靈感。
「性平教育的目的是如何平等的對待異性,同志如何自我認知應該是他自己的事。」
簡直當頭棒喝!我怎麼想不到異性戀霸權者竟然會直接了當的扭曲性平教育目的!
根據全國法規資料庫裡的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第五項:「性霸凌: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和第六項「性別認同:指個人對自我歸屬性別的自我認知與接受。」
這兩條告訴我們教育內容應包含不應性霸凌他人,而是充分尊重他人的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而同志當然包括在異性戀認知裡「他人的性傾向」在內,而不是「同志自己的事」,更應使學童的自我性向認知建立。
「我不認識同志,但同志團體搖旗吶喊的要我注意他們的存在。之後要求認同,否則就是不尊重他們。再來要求不知要來有什麼用的權利(結婚權),不給就是歧視。」這段更是印證了異性戀霸權的真諦!我竟忘了異性戀霸權的人當然會覺得同性戀是低他們一等的生物,如此低劣的生物怎麼能像普通人一樣的向其他人尋求認同呢?更何況是結婚!還把同志團體說成「不認同我就是不尊重我,不讓我結婚就是歧視!」之眾。(看來您對同志了解聽多的)
最後更是一絕!「戶政機關做結婚登記與生孩子報戶口一樣,目的是確認一般的情況下的血親關係。同志又不會生孩子要結婚權作什麼?」不但認為同志不該結婚,還順便一個迴旋踢掃到了那些不想生小孩的異性戀夫妻,不生孩子還要結婚權作甚麼?會不會太過分了,增加戶政機關的負荷量!同志要結婚當然不是為了前兩行才說到的「接受登記後自然有一些法律上的保護及限制。」財產分配、簽署急救時的家屬同意書甚麼的同志伴侶就在旁邊看著就好,怎能跟異性伴侶享有同樣的權力!
哎呀!太可惜了,這段單純只是個人的認知有限,無法被納入我簡報裡對異性戀霸權者普遍有的想法。
不過還是謝謝您提供了不少想法與靈感。
PS:「喜歡同性還異性是一種選擇,應該要先了解再選擇。」這段真眼熟,我上次看到類似這段話的好像是在真愛聯盟的文宣上。
給路人:
刪除承蒙看得起,雖然我是異性戀,但是我沒有權更遑論霸權了。
不知道你如何定義異性戀有霸權的?人數多嗎?回溯20世紀初期的亞洲,誰是霸權?是人口眾多的中國,還是武力雄厚的日本?人多就是霸權嗎?那基於數人頭的”民主”政治應該稱為”霸權”政治才對。
你引用法條的兩個項目作出來的推論也很奇怪。看來應該是內文之前的名辭定義也能再做解釋推論!是嫌法條寫的不完整嗎?再對於你所提出的法條討論。
第二條第五項:「性霸凌: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
指稱我(對於他人)是(之)異性戀(性別認同)霸權(攻擊之行為)是否為性霸凌?
第六項「性別認同:指”個人”對”自我”歸屬性別的”自我”認知與接受。」
有看到””內的文字嗎?法條都定義了” 性別認同”是” 個人”及” 自我”的事。你所引述”他人的…”出現在第五項,不是第六項”認同”的標的,別把馮京當馬涼!
同志的結婚權是可以討論的事,但決對不是用”別人有所以我也要”為理由。在目前法令對同居關係寬鬆的情況下,同志的很多關係都可以用同居關係處理。不了解結婚登記有何必要性?
對於霸權一詞個人也倒是頗好奇的,只在一門與"性別越界"有關的通識課上較詳細的討論過,
刪除所以這次我去搜尋了這個詞。
霸權主義,是指一國憑藉其政治、軍事和經濟的極大優勢,在全世界或個別地區控制他國主權、主導國際事務或謀求統治地位的政策的意識形態。
這個解釋感覺比較政治解讀,下一條尋結果為"文化霸權"。
文化霸權也稱為文化領導權、領導權,是義大利政治學、新馬克思主義學者安東尼奧·葛蘭西所提出的哲學和社會學理論。它指的是,一個社會階層,可以通過操縱社會文化(信仰、解釋、認知、價值觀等),支配或統治整個多元文化社會,統治階級的世界觀會被強制作為唯一的社會規範,並被認為是有利於全社會的普遍有效的思想,但實際上只有統治階級受益。
所以之所以會說我們的社會有時會有"異性戀霸權"是由於很多時候"異性戀"被視為唯一的.真理的,"霸"不見得是指人數的眾多,而是指勢力上的優勢(不過我們確實是很大一部分因為異性戀者佔人口的絕對多數);"權"指的被視為屬於唯一的社會規範的族群的既得利益。
社會本身是多元的,因為身在社會中的人們是多元的,而霸權將多元之中的一個部份提出作為全部,而這被提出的部分自然會成為此現象下的既得利益者,以歷史的例子來說,大概就很像法國大革命的三級會議那種概念吧。
另外,可能是因為這兩個字用在評斷上容易使人感覺比較負面,不過它只是個描述性的詞彙,所以讓我們就意義上來討論它,不用感到生氣或是被貶低了。
這個社會只有性.沒有愛
回覆刪除愛不重要.即便是真愛都該死
還期盼啥叫真愛.人不信有真愛的存在
看不到異性戀家庭的崩解?? 就是因為已經在崩解..所以大眾普遍對於家庭婚姻已經失去信心..比如 離婚單親是一種常態.外遇養小三叫做個人的選擇.甚至許多人支持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許多人渴望感情..但又對感情穩定沒有信心..不少同志是因為異性關係破碎..而轉向尋求同性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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