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8日 星期三

不能潑冷水,那該不該灑錢?



我不算是一個好公民。原因之一,我從沒投過一次票;有選舉權的13年餘,不要說選票,我連投票通知單都沒見過。
我常說,要我專程去投票,對象大概要是甘地、曼德拉、翁山蘇姬才有辦法,上一次的歐巴馬也可以考慮。
不過現在台灣出了一個政治人物,也讓我願意去投票,那當然不是馬冏也不是小英,而是應曉薇。
如果她是我戶籍選區的議員,如果有罷免應曉薇的連署和投票舉辦,我會很樂意行使公民權,請她捲鋪蓋走路,
因為她不僅壞心、硬拗,更嚴重的為了自己的名聲而把遊民問題變成最簡單的對立,不僅害了遊民,也害了萬華居民。

我不認識任何一位遊民,也沒有研究過相關問題,所以我絕不能說自己對遊民問題有什麼透徹的見解。
但是這陣子我看到一些現象,也有一些疑惑和感嘆,倒覺得可以在這裡說一說。
首先,我想99.9999%的人都會同意,就算遊民是社會問題好了,對他們噴水絕對是不應該的,
所以應曉薇才會一直說她的話被斷章取義,一直說「實際上並沒有真的這樣做」,但這並無濟於事,
只要妳當時說的那句「你要跟你們局處講,誰往遊民身上灑就撥獎金」不是人家合成或假造的,
那不管妳是開玩笑也好、情緒過度激動也罷,知點廉恥的話就該摸摸鼻子下台,就算妳是為了萬華居民好也一樣。
因為應曉薇妳跟逃避哥不同,妳不只是自High講幾句討人厭的屁話,而是在議會質詢中發言,而且還要求官員照辦,
就算最後真的沒有任何一個遊民真的被潑到水好了(事實上有的遊民說有),妳的發言就是百分之三千的不當,
不管妳實際上有沒有為遊民做什麼事,妳質詢時的惡意都已經昭然若揭,在任何一個民主國家裡都該滾蛋。
我要是馬英九,一定立刻想辦法把這個人攆出黨團,這不僅是為了公義,也是為了自己,
看看應曉薇現在又把選舉扯進來為自己辯護,活像是在告訴大家馬英九贏得夠多,支持度高到有本錢借她隨便用一樣。
隨便去網路上看一下,就可以看到一堆人已經把「馬英九勝選」和「應曉薇復仇」連結在一起了,
這也難怪人家,畢竟是應曉薇自己先起的頭,說別人的指控都是選舉考量,馬冏如果不處理,當然要概括承受。

2012年1月16日 星期一

逃避哥、中指蕭、真愛聯盟



前幾天因為總統選舉佔據了幾乎所有新聞版面,所以有一則社會新聞被淹沒了,但在網路上傳得很廣,
那就是「逃避哥」在FaceBook上說單親家庭是社會亂源,引起了網友的公憤,照例又是人肉搜索,
也照例又是成立要求道歉粉絲團,照例有合成漫畫什麼的。我剛剛看了一下,這粉絲團大概有三萬五千人,
要不是剛好碰上總統大選,我看還會鬧得更大。但這種事情總是一陣風潮而已,過幾天大家就忘了。

由於FaceBook的粉絲團功能,這幾年興起了一種快速反應的「正義之聲」,我以前也寫過相關的文章
跟FaceBook出現前最不同的是,這種正義是可以量化的,所以記者們有了評量的標準,看看有沒有報導的「價值」,
而且寫這樣的報導最簡單不過,就翻拍點網友的留言和意見,稍微勤快一點的再去找路人講點評語,輕鬆愜意。
其實,這種粉絲團的價值也往往就只是給新聞記者提供作文章的憑藉而已,號召2萬人和10萬人並沒什麼差別,
不相信的話去看看前兩年轟動一時的中指蕭,現在那些粉絲團或Youtube等相關網頁還有幾個人會看?
網路本來就是速食社群,何況這是針對個人而造成的話題,本來就不容易撐多久,中指蕭事件已經可以算是長壽的了。

雖然按個「讚」很簡單,但我好奇的是,什麼人有資格按?換句話說,什麼人可以理直氣壯地要逃避哥「踹共」?

2012年1月11日 星期三

當渾身都是故事的人物開始寫小說 ─ 《劉氏女‧楊氏女》




大會是在一個很大、很大的廣場裡舉行的。男犯黑壓壓一片,而女犯的人數就很少了。有的男犯特地從板凳上站起來,伸長了脖子看女犯入場。張雨荷問蘇潤葭:「誰也不認識誰,這些男犯看啥?」

蘇潤葭答:「這你就不知道了,一個案子裡有很多同案犯,比如通姦殺人,投機倒把,聚眾鬥毆,流氓團夥,竊盜集團,反革命集團。判刑後,一個案子的罪犯一般都集中在一個勞改場所,女的在女隊,男的在男隊。平時是根本看不到的,只有這麼個開大會的機會,可以遠遠地看上一眼。所以,有的女犯要打扮一番,也不是為了勾引誰。再說,想勾引也勾引不到啊。她們打扮得漂亮,就是希望自己的男人,兄弟,同夥或姦夫能看到自己。」

「看上一眼,管啥用?」

「管用,起碼知道對方還活著。」張雨荷聽得心裡沉甸甸的。

過了一段時間,楊芬芳、鄒今圖一前一後,單獨走進會場。楊芬芳幾乎集中了所有男犯的視線。豐滿的身材,矯健的步履,美麗的容貌,褐色的短髮,渾身如秋陽一般,透著發自內在的絢麗。楊芬芳知道在被人注視,迅速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低著頭。她的心裡很清楚:那眾多的男犯裡,沒有她的何無極。如果他不是死刑,而是死緩或無期,也一定在這裡服刑。今天開會,他一定會把繡著紅花的小手帕纏在手腕上,等女隊進入廣場的時候,把手臂高高舉起,那朵紅花在陽光下閃著亮。

2012年1月7日 星期六

從歐陸的觀點看 ─ 讀二手資料還是讀原典?



這是我的指導教授十年前從德國帶回來送我的一本小冊子,是尼采遺稿的摘錄(全部的遺稿另有七大冊),
自此這本黃色書皮的小本子成了我研究所時期的註冊商標,我幾乎隨身攜帶,尤其常放在某件薄外套的右邊口袋裡,
時間久了,把那件外套拉得左右長短不一。我把整本冊子不知道看過了幾遍,翻到破破爛爛的,我還是覺得沒讀透。
畢業後我偶爾還是會帶著這個本子出門,有時在捷運上、偷得點空就翻幾則來看,別有一番樂趣。

最近好幾個哲學相關的部落格都寫了些對「彭明輝論(分析)哲學」的批評,雞蛋糕老闆還整理了一個列表
其中有很大的部分是在爭論哲學經典跟二手文獻的價值,不過我看到的討論卻少了歐陸哲學這一塊,
對此我頗有一些經驗和想法可以分享,原本是想留到寫「Philosophy Snob」這一系列文章時再談,
不過趁這個時候先拿來說說也好,因為我覺得歐陸哲學對於經典與二手資料的態度,真的和分析哲學很不一樣。

2012年1月3日 星期二

請賜給司法人員正面的英文能量!



前幾天接到以前家教學生家長的電話,希望我回頭去替他兒子上英文課,因為那學生正在準備國家考試。
我答應了授課,部分也是抱著有一點見見故人的心態,我一直都是把學生當平輩友人看待,也不喜歡他們稱我「老師」。
好多年不見了,昔日的高中生已經上完大學、當完兵,不知道我以前派的紐約時報翻譯作業他還記得多少?
根據我的經驗,咱們大學法律系的學生唸了四年大學下來,通常英文都沒啥長進,甚至是不進則退,比高中還差,
除非自己有心讀英文,否則大學裡鮮少有課程需要應用大量英文,少了接觸就多了陌生,也使得他們的英文程度兩極化。
今天早上我與學生通了電話,問過了他要考的項目與題型後,便想先上網看看考古題,了解一下國家考試的英文考什麼,
畢竟我的英文是讀文學和哲學出來的,報章雜誌也只看紐約時報、紐約客、經濟學人,而且是看到有興趣的標題才讀,
既然要幫別人準備國家考試,那可不能像平常上英文家教那樣完全不用備課了,自己也多少要用功一下。
想起來也真諷刺,老媽不曉得講過幾次要我去考公務員,我當然都是當成馬耳東風,打個哈哈帶過,
我連去德國唸書,回國當大學教授都不願意了,要我當公務員,那生活實在是不敢想像,所以從來沒有考慮過,
現在卻反過來幫別人考,而且幫的還是以前的學生,這也算是個機遇,讓我看看大家整天在講的國家考試是怎麼一回事吧。

儘管腦子裡還在胡思亂想,長噓短嘆,手上也沒閒著,拜拜谷歌大神馬上就找到了去年的英文考題。
第一大題英翻中,看起來還好,帶點國際事務、在地民情、新聞時事,該是司法人員會碰到的實用英文材料,
但第二大題的中翻英…咦?看起來怎麼怪怪的,那口氣和用字讓我忽然覺得有點詭異,又有點熟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