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 sprach es wieder ohne Stimme zu mir: "Was weißt du davon!
Der Tau fällt auf das Gras, wenn die Nacht am verschwiegensten ist."
2013年11月28日 星期四
寫在1130遊行之前
今天,護家盟在四大報頭版刊登半版廣告,要大家1130一起跟他們站出來,為下一代的幸福上凱道,讓很多人看了覺得刺眼。
到目前為止,我看過最令人無可辯駁的反同志平權說法是:「反正我就是看同志不爽,他們沒資格跟我們獲得同等權利!」
真的,雖然看起來政治極度不正確,但這個說法卻是邏輯最一致、心態最老實的,比起那些護家盟的人的論點,
那種「我也很愛同志、我有很多同志的朋友,大家相處得都很好,但是…」之類的辯詞,明白表現出個人成見反而是種美德。
然而,那些站出來鼓吹反同志平權的人,我還沒看到一個有膽這樣講的,只敢用一套又一套的話術包裝自己的歧視,
明明不認可同志平權是人權的一部分,但是因為怕被罵是「歧視」,所以一下子東拉孩童下水,一下子西扯小三上台,
搞得好像每個人一方面都品德完滿,人生中不會有任何可能的瑕疵;一方面卻又弱不禁風,只消一點挑戰就會家毀人亡。
得了吧,大家老實說,我們都知道自己和自己的家人沒有那麼孱弱,異性戀家庭不會因為看到同性戀家庭後就因此崩壞,
他們只是不想要看到這些「變態」居然擁有跟自己一樣的地位,上凱道與其說是為了孩子,不如說是為了捍衛自己的優越感。
2013年11月12日 星期二
自然才是美,真糕聯盟再進化! ─ 反同志、反女權、反多元成家
近幾日這個影片忽然暴紅,一句「同性戀是不自然的」,引起多方的批評與圍勦,當然也有不少叫好與支持的聲音(雖然幾乎都是基督徒)。然而,身為鼓吹遵守聖經教義的「真糕聯盟」的發想人,我必須在此鄭重告訴諸位,其實大家都錯怪台大兼任副教授以馬內利志明柯(Immanuel Chih-Ming Ke)先生了,他真的一點也沒有歧視同性戀的意思,要知道,聖經裡頭充滿了各式各樣不自然的現象,而且往往越不自然的就越神聖,最好的例子當然就要屬「處女生子」了,明明人家瑪利亞就已經要嫁給約瑟了,還硬要指名她先去生個耶穌出來,又派天使去被迫戴綠帽的約瑟的夢裡,要求他不准休妻。之後瑪利亞就生出個「道成肉身」的神子,然而從三位一體來看,這個神子同時也就是上帝本身,換句話說瑪利亞生出了孩子的爸爸…,你說這人倫怎麼算?這到底自然不自然?聖經裡頭類似的「不自然故事」多如牛毛,上帝把男人的肋骨抽出來造成女人自然不自然?把人化為鹽柱自然不自然?把埃及人的長子全部殺光光自然不自然?所以台大兼任副教授以馬內利志明柯(Immanuel Chih-Ming Ke)先生口中所說的不自然真的不算什麼污衊,請大家不要再責難這位優質學者了!
話說回來,自然不自然到底誰說了算呢?當然是上帝啊!〈創世記〉裡頭記載了上帝造人,又在〈羅馬書〉中言明人有其順性(英文版聖經裡就是那個「natural」啦)的用處,不應該跟同性結合。所以說,如果你用聖經的角度去看,一切都很清楚了,同性戀的確是不順性、不自然的啊!你說什麼?演化論和基因科學的研究不是如此?拜託,那些根本是異端!人類怎麼可能是從猴子變成的?根本就超不自然的好不好!
2013年11月7日 星期四
當難民選擇不伸出手
圖片出處:Gabriele Stabile for The New York Times
雖然在新聞媒體上無聲無息,但是台灣近一兩個月的網路上如火如荼地在展開一場關於同志議題的大型論辯,而且這次不只有同志與教徒之間的「聖戰」,像是這幾天郭采潔、小馬出來反對多元成家方案,比較罕見的是連同志本身也分成好幾種不同立場吵了起來。不知道我在講什麼的讀者,只要去Google一下「性難民」這個關鍵字,就可以看到許多激辯,爭論到底同志運動應不應該跟其他受到社會歧視的性偏好者結合,例如娛樂性用藥、BDSM及性工作者等等,大家一起追求「情慾正義」。乍看之下,這些好像分屬不同的議題,彼此各有自己的戰場與對手;然而我前頭之所以說這是「同一場」論辯,乃是因為這些議題都觸及了同一個問題:對於性向與性偏好的尊重,我們究竟應該追求標準的一致性到什麼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