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6日 星期二

狗肉‧鯨魚‧美味大挑戰



我先招認,我是吃過狗肉的。


記不得是小學幾年級時,老媽的一個朋友帶我出去吃晚飯,我們到了一個路邊的攤子,
只見幾張桌子上都有一鍋紅通通的燉肉,轉眼看了看攤子,上面掛了個小燈籠,寫著「香肉」二字。
我轉頭問了那個叔叔什麼是香肉,他有點神秘地告訴我「是豬肉啦」,
我也不疑有他,逕自一塊接著一塊大嚼,沒多久兩人把一小鍋都吃光了,還加點了一鍋。
吃飽回到家後,老媽問我吃了什麼,我回答是「香肉」,她嚇了一跳問我:「你敢吃狗肉啊!」
此時我才知道原來上了當,心裡有點覺得怪怪的,但也沒特別感到罪惡,這是我唯一一次的吃狗肉經驗。



狗肉是什麼滋味,說實在話我記不得了,一來是因為年歲久遠,二來也是小時候對吃不甚注重,
只是依稀記得肉質還挺結實的,有點像是牛肉麵裡的腱子肉,印象中似乎是挺好吃的罷。
當時,我不知道那是狗肉,如果知道呢?我想應該就不敢吃了,但這不是推諉或卸責,
我是說「小時候的我應該就不敢吃了」,換做現在,我則要看看地方,
在台灣那不但違法,而且香肉店很多都是抓流浪狗,皮膚病之類的問題不少,我大概不敢入口,
如果是像韓國那樣養殖的狗兒,那我就很有興趣吃吃看,也希望能跟兒時的味覺記憶相互印證一下。

承認自己吃過狗,而且還不肯「悔改」,不知道會不會引來愛狗人士的抨擊?



吃狗肉是一件具有爭議性的食事,但在中國和韓國還是受到一定的支持,
但今天卻出現了一則新聞,頗令我感到訝異:


反對吃狗肉的人大概分為兩種,一種是像上面黑色方塊裡的那種愛狗人士,覺得人類怎能吃自己最好的朋友,
另一種反對者在意的是「方式」,因為狗肉商會濫捕流浪狗,而養殖條件也很差,相當不人道。
其實,純粹的第二種反對者很少,持這種立場的大部分都還是愛狗人士,
否則你問問他們,如果養殖的條件很好的話,他們是否就支持吃狗肉了呢?
如果對方馬上又搬出一些「可是我們還有很多其他肉可以吃啊,為什麼一定要吃狗」之類的辯詞,
那就可以知道其心中到底在意的是什麼。話說回來,我們養殖雞、鴨、豬等等的方式也很不人道,
不少雞從來沒有見過陽光,第一次離開養雞場時就是要宰來吃,如果真的抱持第二種立場的人,
那應該連這些家畜的肉也不可以吃,而且最好還要發起「一人一信救雞鴨」之類的活動才是。

貓、狗因為都是寵物,所以很多人覺得不敢吃下肚,這當然沒有問題,
但當這些人反過來攻擊其他人也不該吃、不准吃的時候,就是一種霸權了,
因為這些人覺得自己的意見比宗教信仰的戒律還要更權威,猶太教不吃豬,也沒叫基督徒不准吃豬,
印度教徒不吃牛、回教徒平常不喝酒,也沒看到他們抗議世界上的人怎麼可以跟他們不一樣。
抱持這種「我不吃,你們也不准吃」的態度的人,真是道地的獨裁者,
光是這句「我們還有很多其他肉可以吃啊,為什麼一定要吃貓狗」就可以看出端倪,
試問如果今天有一群人把西門町包圍了起來,不准大家去進去逛,
然後告訴我們:「你們還有很多地方可以逛啊,可以去逛東區嘛,為什麼一定要逛這種地方?」
這不是霸權是什麼?重點不在於我們有沒有其他選擇,而在於憑什麼這個選擇要因為你的偏好而被剝奪?

在我看來,台灣,乃至於中國立法不准吃狗、吃貓,實在是順應於民粹的決定,
我贊成取締虐畜或濫捕流浪狗來販售,但那與不准吃狗肉是兩回事,
貓狗並沒有瀕臨滅絕等物種危機,跟其他應該被保育的動物不同,
哪怕我這輩子都不會再吃一次,也不該剝奪我可以吃的權利,這種法律,終該被時代淘汰。
只是,在民主制度裡,在人類的習慣中,類似於此的「偏好霸權」恐怕永遠都不會全部消失。
補充:針對少部分無理智的愛狗人士與「狗狗叫叫教」的信徒的回應,請看這一篇文章




與吃狗肉相類似,吃鯨魚也一直是日本被世人所詬病的「惡行」,
前一篇文章中提到的老字號日本美食漫畫美味大挑戰也都有談到這兩件事,
畢竟要談吃談得深入,就不能不討論到這些特殊的飲食文化。
在這一點上,美味大挑戰的態度是很一致的,也就是「通通贊成」。
狗肉的部分也就算了,畢竟這不太關日本人的事,但鯨魚就不一樣了,
日本不但是眾矢之的,而且態度也頗為強硬,因此年年都可以看到一些保育鯨魚的組織在跟日本對抗。
美味大挑戰悍然地站在支持吃鯨肉這邊,這也是這套漫畫最常被拿來攻擊的地方,
很多人批評作者是愛國主義心態作祟,包括「日本人,不意外」之類的批評相當常見。
但說實在話,我認為這樣批評作者是不公道的,因為只要看看這套漫畫的其他地方就知道,
作者其實很有反省力,他強力主張日本應該要為戰爭的暴行向韓國、中國道歉,
也批評日本政府一直掩蓋事實,不肯告訴孩子們自己以前犯了什麼錯,是最差勁的大人,
其餘包括談到日本人不該稱中國為「支那」、讚美澳洲的多文化主義、反對日本人歧視東南亞人,
乃至於談到吃東西要尊重他人文化,不要講什麼愛國心之類的,
可以看到漫畫作者其實挺自由主義的,也不會亂幫日本人說話,用「小日本心態」扣他帽子實在不太對。

那麼,美味大挑戰是怎麼替吃鯨魚辯護的呢?其實跟常見的說法差不多,
就是強調「這是日本文化的一部份」,他國不該干預,也不該因為喜歡鯨魚就不准別人吃:



其實,說鯨魚聰明跟人種歧視還是不一樣的,因為鯨魚真的比多數動物聰明,但人種歧視幾乎都是偏見,
但這不是重點,作者的立場在反駁愛護鯨魚的人士的偏執,這跟吃狗肉一樣,都該是自由選擇。
鯨魚和貓狗不一樣的地方,在於牠們有滅絕的危機,美味大挑戰的作者也知道問題在此,
但漫畫裡卻對這部份提出了數據上的反駁:




漫畫的出版時間是1988年,時值國際補鯨協會IWC實行補鯨禁令後兩年,日本的補鯨只能偷偷摸摸進行,
此後都是在表面上打著科學研究的名號,實際上大家都知道是在繼續販售鯨魚肉,因此長年遭到國際撻伐,
但如果事實真像是美味大挑戰所說的,那麼情況又完全不一樣了。
為了求證,我上了IWC的官方網站察看資料,但卻沒有當年的資訊,只有這個圖表:


由於漫畫是在1988年出的,當時網路也不發達,其資料應該不是從網路上得來的,
就以漫畫所談到的小鬚鯨數量來說,IWC的圖表上說說南半球在1982-89年間約有76萬頭,
數據看起來跟美味大挑戰的沒有衝突(但也不見得就會相同),由於我找不到其他資料,
因此這部份無從判定,但本著「保育寧可過頭」的「成見」,我便偏向反對補鯨的一方。
只是,跟在談「恐懼之邦」那邊相同,我也會注意一些報導有沒有煽動情緒的問題,
而的確大多數保護鯨魚的宣傳或報導都沒有提供任何數據,只不斷告訴我們「鯨魚快死光了!」
這種方式亦為我所不取,要談保育,要妨害某一國人的飲食文化和自由,應該要有更明確的科學論據。

無論補鯨該或不該,美味大挑戰至少提出了一種論點,而且也沒有厚此薄彼,批評中韓兩國的吃狗肉文化,
漫畫裡男女主角一行人還特別跑到廣州去吃了一回狗肉,大讚好吃,又說一點臭味都沒有,
但這卻跟我所知的有所出入了;狗肉之所以叫做「香肉」,其實不是因為狗肉本身很香,
而是剛好相反,狗肉吃起來並不好聞,因此煮狗肉時一定要以大量藥材和香料一起煮,
這「香」的來源便是這些添加物,而不是狗肉本身。因此,我們看見的狗肉料理一定都是加了一堆香料,
而且往往又醃又滷、或燉或燒的,顏色和味道都很重,這也跟我兒時的記憶相符。
至於那些什麼「一黑二黃,三花四白」之類的分別,我可就完全不清楚了,也許這也跟香不香有關,
除非日後有很多「品評比較」的機會,否則我想應該也不可能搞懂的吧!

65 則留言:

  1. 看看九把刀的說法:http://www.wretch.cc/blog/Giddens/7119452

    很多事情的出發點,是講感情的。

    版主回覆:(01/27/2010 03:32:22 PM)


    看了一下這篇文章,我有一個疑問:九把刀到底有多愛狗?

    以他這薄弱到可憐的論點,居然還登報投書,要嘛是不知藏拙,

    不然就是太愛狗,愛到不肯愛惜自己得來不易的羽毛。



    基本上,我只要問九把刀一個問題就好:對印度教徒或傳統的台灣農家來說,

    牛的地位、功能,以及牠與人類的情感都遠超過狗,為什麼他們不會抗議台北牛肉麵節?

    愛狗人對狗有感情當然沒有問題,但為什麼這些人的感情就比其他人重要?



    另一方面,九把刀強調狗的「功能性」:因為狗是我們的合作伙伴,所以我們不該吃狗,

    這明顯是個「自以為是」和「自我膨脹」的想法,一樣是奠基在「情感霸權」的基礎上,

    有的人認為貓狗是寵物、是伙伴,那就不要吃,但重點是憑什麼干涉別人「沒有這種感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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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您這篇的角度相當不錯,跟素食一樣相當有討論空間,不過因為牽涉到「吃狗肉」這種敏感話題,感

    覺會被愛狗人士撻伐

    版主回覆:(01/28/2010 07:45:59 AM)


    只要愛狗人士是有理性的,那我很歡迎他們表達意見,而且我也不認為自己的說法會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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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貓狗並沒有瀕臨滅絕等物種危機,跟其他應該被保育的動物不同



    請問 這句話的意思 是只要沒有瀕臨絕種的動物 都可以食用,而只有被保育的動物

    可以不被食用嗎?

    版主回覆:(01/29/2010 05:35:30 PM)


    應該這樣說:對於非保育類的動物,我們吃什麼都是在造同樣的罪孽,狗不應該是特例。

    每個人有選擇食物的自由,只要他的飲食沒有妨礙他人、破壞(過多的)生態即可,

    今天一群人覺得狗有靈性又超可愛,所以吃狗的人都該如何如何,這當然是一種霸權心態,

    否則牛在印度教徒的眼中可是「聖獸」,比「人類的朋友」還要高階許多,

    怎麼不見有印度教徒發起「一人一信抗議台北牛肉麵節」?

    如果真的有教徒發起這種活動的話,請問愛狗人士會用相同的熱忱去幫印度教徒說話嗎?

    如果不會卻還是一定要說「牛肉是牛肉,但是狗肉就是不可以吃」,這不是一種對自我偏好的膨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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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對岸愛狗人的論調,搏君一笑:



    一、吃狗肉的利(好处):

    吃狗肉除满足口淫外,好象没有任何好处。



    二、吃狗肉的弊(害处):



    1、吃狗肉会破相:这个说法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这不是迷信,是有科学根据的,因为狗肉里面有一种毒素,只要你注意观察就会

    发现:喜欢吃狗肉的人,脸上特别多黑癍,这些黑癍对男人无大碍,但对女人是致命的。日常中看到的丑陋的男人或女人,都是喜

    欢吃狗肉并经常吃狗肉的。



    2、吃狗肉太热,对身体不好:狗肉性味咸、温,热性很大,《本草经疏》日:狗肉“发热动火,生痰发渴,凡病人阴虚内热,多痰

    多火者慎勿食之”,“热病后食之,杀人。”有调查表明,人一次进食47克狗肝可引起中毒。



    3、吃狗肉有生命危险:市上所屠宰的狗,有些是病狗,有些可能是疯狗,吃狗肉的时候一不小心被狗骨戳穿嘴巴,就危及生命。



    4、吃狗肉会导致乱性:吃狗肉会增加雄性激素及雌性激素的分泌,狗肉吃多了,周身发热,周,头脑发热,血管膨胀,意乱情迷,

    女人春情骚动,男人饥不择食,再加上酒精的发作,色胆色天,干柴烈火一触即发。结果导致乱性。



    5、吃狗肉会堕落:吃狗肉的人,基本上都是文化层次比较低的人,同时也是没有信仰的人,没有信仰就没有约束,没有约束就什么

    都敢做,今天敢吃狗肉明天就敢吃人肉。



    6、吃狗肉相当于杀狗:因为有一帮热衷吃狗肉,才导致有人杀狗,杀狗就是杀生,有一种说法,杀狗的人下辈子会变狗,吃狗肉就

    是变相杀狗。

    版主回覆:(01/28/2010 07:47:46 AM)


    的確很好笑,這些威脅的文字沒有科學數據佐證,

    更何況,別人想吃傷身的食物也是他自己的事?每天吃炸雞排也超級不健康的,怎麼沒人反對賣雞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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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如果這樣的話 不可以剝奪你吃狗肉的權利 那如果吃人呢?如果有一天!!你是那隻被殺ㄉ

    狗~~你ㄉ心情很爽??畢竟狗不能說人話!!所以你用很多理由來演是你ㄉ罪行~~除非等到你真

    ㄉ是狗你才能體會吧= =哀~~不要臉

    版主回覆:(01/28/2010 01:06:07 PM)


    感謝閣下的人身攻擊與指教,但願愛狗人士不全是這樣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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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WOWOWOWOWOWOWOW
      光聞其言就可以想見這位愛狗人士一定不會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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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我蠻愛狗(更是愛貓愛到癡狂的地步),但我不反對吃狗肉,雖然自己不會吃啦。
      我之所以不說自己是愛狗人士就是因為這四個字幾乎是樓上上這種人的代名詞了,唉。
      這就像某些人認為『領養代替購買』是好事,所以你『購買不領養』就應該被譴責。
      在愛狗/愛貓圈子裡頭我還不敢說其實自己支持購買寵物…
      因為會被圍毆,他們才不管你說得多有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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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是沒有人可以剝奪你的權利

    不過 法律可以剝奪你的權力了吧?



    法律好像有 不可以虐待動物這條了吧?

    虐待 包刮 把牠吃掉 也算吧?



    可是法律就是有這條 所以 你吃牠是犯法



    不要再說我看不懂文章 我的結論

    法律可以剝奪你的權利 要抗議的話 去政府

    版主回覆:(01/28/2010 05:30:11 PM)


    閣下總算說對了一點,法律可以剝奪我的權利,所以我不會在台灣違法吃狗,

    但有機會的話,我在韓國會願意吃吃看,就像我會願意在荷蘭試試看大麻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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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狗是我們人們最忠心最好的朋友,



    所以我們人們不應該吃狗!



    如果你真的養了一隻狗,那你會捨得吃他嗎!



    你都說了,吃起來的口感跟豬肉差不多!



    那為什麼不吃豬肉就好而要跑去吃狗勒?



    你殺一頭牛的份量!



    不知道你要殺幾隻狗才可以相等!



    不要在殺害那些可憐的生命了吧!



    我很愛狗,我希望大家可以不要在欺負我的狗朋友了!



    你們說想要品嘗,那為什麼不去品嘗其他的肉類呢?



    可以研發很多種吃法,也可以研發很多種的口味!



    那為什麼你們就非要吃狗肉不可呢?



    說難聽一點,你們這些人不吃狗肉是會死掉嗎?

    版主回覆:(01/28/2010 05:29:09 PM)


    讚啦!感謝閣下親身示範什麼叫做「情感霸權」或「偏好霸權」,我自己掰例子還沒這麼生動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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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剛好看到篇熊秉元在蘋果日報寫的,有關東亞運動會韓國選手「惡意」攻擊台灣選手的事件,

    他覺得曾志朗應該向那場比賽的台灣籍裁判鄭大維道歉。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261592/IssueID/20100127

    我想網友看到那篇文章的反應,應該跟你這篇會引起的差不多吧!理性的論辯,總是很容易被情緒淹沒。



    不過藉由你這篇文,我要再跟版主辯辯,為什麼我認為,「群」是比「恐懼之邦」好太多的科幻小說了。



    理由一,是你也提到過的,恐懼之邦比較接近科普著作,作者並未將他的主張轉換成小說的戲劇形式,太說教

    了。

    理由之二,「群」其實批判挑戰的,甚至是比「恐懼之邦」更高的人文層次,甚至也批判了以往幾乎是所有的科

    幻小說的基本設定。群講到的是,人以人的思考,去設想其他的生物,包括外星人、鯨魚、你這篇文提到的狗,

    或是常常看到在宣傳北極暖化時用的北極熊吃他「小孩」的照片,這樣的思考是正確且唯一的嗎?別的生物,真

    的是照人的邏輯去思考的嗎?



    他提出的是,另一種生物,是不是可能根本不是人按照自己的邏輯所能想像的?例如,如同書中看到的,去中心

    化的高等生物。

    版主回覆:(01/28/2010 05:32:59 PM)


    你的論點我不反對啊!我只是說恐懼之邦比較合我的胃口,而且比較特別,

    裡面探討的是「科學到底在做什麼事」,換言之,有些科學哲學的意味在,

    至於「群」的著力點跟奈米獵殺比較相近,都是在探問一個「領先時代的科技或科學問題」,

    或許人文層次比較高沒錯,但我更關心的是後設原理的部分,這純粹是偏好的不同而已。

    (會不會有愛狗人看到這裡衝出來罵:「你看,你這樣也是偏好霸權啊!」那就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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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邊沁:「問題不在於它門是否能講理,是否能講話,而在於它們是否受苦?」

    版主回覆:(01/28/2010 07:50:55 AM)


    不太清楚閣下留這段話的用意,如果是想強調狗很可憐,會受苦,

    那難道雞鴨魚豬就不會受苦了嗎?為什麼狗受的苦比較特別?

    當然,如果閣下是想宣揚素食主義,那這句話就是有些道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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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想到南方公園有一集講日本捕鯨,阿ㄆㄧㄚˇ他們見到鳩山

    鳩山說日本人會吃鯨魚是因為原子彈是鯨魚開飛機放的....

    版主回覆:(01/28/2010 07:53:47 AM)


    哈哈,很機車的胡說八道,但是真的很有南方公園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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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告那些吃素的人:

      疏菜水果是那麼地可愛,不但可以美化環境,又可以幫地球吸收二氧化碳,幾乎可以說,疏菜水果是人

    類最好的朋友!你們這些王八蛋怎麼可以忍心把可愛的疏菜水果吃下肚!?瘋了你們!

        一個肉食主義者留

    版主回覆:(01/29/2010 05:30:54 PM)


    幫吃素者辯護一下:蔬菜可以吸收二氧化碳沒錯,但是養動物要吃掉更多菜,所以直接吃蔬菜的傷害較小。

    至於其他的部分我沒什麼意見,因為我也不認為吃素的人就沒有殺生的問題,

    連呼吸喝水都能殺生造業,所以重點不在表面的「不殺生」上那麼簡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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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該講的在噗浪上都有說了,不過這邊要補充一段不想公開的話~~

    雖然我看九把刀的書,但最近他的言論實在是讓我覺得他失了自己的位置。

    從發表個人言論的立場已經轉變到意圖影響群眾的狀態了。

    從大觀點來看,跟吃不吃狗肉的立場也是相同的,

    我看他的書,但不代表我要信奉他。

    因為我也不需要拉一個名人來當靠山穩固我自己的想法。

    版主回覆:(01/28/2010 05:37:33 PM)


    我對九把刀很不熟,他的書我只看過一本,好像叫做「樓下的房客」之類的,

    其實寫得蠻有意思的,而且就算單從那本書來看,其作者似乎不該是頭腦那麼簡單的傢伙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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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跟你這種人說就是會鑽法律漏洞~~那些狗ㄉ靈魂不是不抱只是時候未到~~希望你聽ㄉ懂這些

    話!!不然吃虧是你= ˇ=

    版主回覆:(01/29/2010 05:44:01 AM)


    狗的靈魂要抱什麼?抱枕頭嗎?請閣下再加油一點啦!這麼了不起的無腦見解我真的很難得可以欣賞到耶!

    真要我害怕,我也該怕牛,我只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吃過一次狗,卻很愛吃牛肉麵,

    人家牛杯杯可是有印度教的濕婆神在撐腰的,人家濕婆大神不爽的話肯定比狗兒厲害多了。

    回覆刪除
  14. myur520520又有後續悄悄話留言了,我不忍心獨享這麼讓人發笑的言論,

    所以公開給大家看看,請大家一起跟我學學什麼叫做水準!



    ******************************************************

    在韓國 可以呀 丟台灣的臉

    韓國人可能會認為台灣明明就禁止吃

    狗肉 怎麼會在這裡吃呢?



    如果你吃的到的話 祝你吃到皮膚並 流浪狗的那種

    如果你願意去荷蘭吸 大麻 祝你趕快死掉

    別在韓國丟台灣的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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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單抽大麻,就我目前看過的資料,從沒有死亡的CASE。版主要不要有機會

    弄一篇,有關吸大麻(台灣的三級毒品喔><)合不合乎道德的文章啊?

    版主回覆:(01/29/2010 05:34:21 PM)


    她只希望我趕快去死一死,至於吸大麻會不會死並不在她想知道的知識範圍內。

    關於「吸大麻如何可能是道德的」的問題,我是有些想法,但沒有特殊或複雜到值得寫篇文章,

    基本上我是不反對大麻的,因為那在健康和戒斷的問題上跟香菸實在沒有差太多,

    而在不自主行為上的問題也沒有比酒精嚴重,如果香菸和酒可以放行,那大麻其實也沒有那麼邪惡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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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哈哈哈,我笑了

    有關於你的論點我有幾個想法

    首先,我先澄清

    我不敢吃狗肉

    也不覺得狗可以拿來被我吃



    第一

    但不管我怎麼覺得

    那也只是個人的情感

    所以我覺得你說得挺有道理的

    怎麼可以因為自己的不敢或者自己的心理

    就去阻止別人做事情呢?這的確是霸權



    第二

    如果反對吃狗的人

    他們應該也要反對吃任何肉類

    像我同學因為出自認為「尊重所有動物的生命權」

    他從一年前開始就吃素

    假使有人是因為「狗的生命」「狗有情感」......等理由

    那些人也應該相同為其他動物著想跟我同學一樣吃素



    可是我又想到一件事情想要請教你的看法

    之前我跟別人有討論過「立法禁菸」的這件事情

    那這是不是也是另外一種霸權?

    雖然我朋友不抽菸但我朋友也說

    為什麼要擬「不在街上抽菸」的法案呢?

    這也是剝奪那些抽菸人的權力不是嗎?

    所以你覺得這有沒有是一種霸權?

    若這也是霸權,那很多法律裡面都是霸權了,是不?

    你怎麼想呢?我很好奇.......

    版主回覆:(01/29/2010 05:48:07 AM)


    我佩服你的那位同學,我們多多少少都有信念,但很少人能為此斷然做出犧牲。



    至於吸煙的問題,我之前寫過一篇部分相關的文章:「菸害防制?是菸品扼殺吧!」

    (http://www.wretch.cc/blog/Heraklitus/10176199)

    建議你可以去看看。不過那次寫的論域跟「禁止在街上抽煙」又不太一樣,

    抽煙這件事主要的問題在於二手煙會危害他人,而吃狗跟他人並沒有關係。

    如果你問我,那我會說我傾向不要禁止,因為雖然禁止在街上抽煙的確會更降低二手煙的傳播率,

    (保護環境清潔的出發點太蠢,不值得討論,否則邊走邊吃也該禁絕才對)

    但「在大街上傳播二手煙」其實已經是一個很小的威脅,而且「邊走邊抽」的定義非常模糊,

    為了很小的善而造成很多的爭議,加上還要剝奪一群人的某一種自由,我覺得不值得。

    所以說,這個立場完全是計算和權衡的問題,如果有人可以說服我採行另一套算則,那我的立場也可以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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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所以我才說最近九先生變了~~~



    另外,我想接著上面的朋友說一點,

    雖然我也不喜歡有人邊騎車邊抽菸,但立法禁止,似乎有點強硬。

    既然要強硬的話,最該禁的是檳榔吧,到哪都能看到一攤一攤的檳榔汁,

    就算用杯子裝也只是收集成炸彈而已,更髒!

    擦又擦不掉,洗也洗不清,這樣都不用抽清潔稅?

    擺明是看菸要統一官方進口吃定吸菸族跟菸商而已~~

    版主回覆:(01/29/2010 05:25:43 PM)


    我認為禁煙問題的爭點在於二手煙的部分,跟環境清潔的關係很小,因為那可以化約為亂丟垃圾的一種。

    至於檳榔的部分,我的確是認為政府和董氏基金會比較善待檳榔族,

    不過這也是因為吃檳榔不會直接危害到他人,所以比較沒有藉口懲罰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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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看到20樓的問題,想提供一些想法!

    1.政府存在的目的是為了維持國民良好的健康

    2.基於這個前提政府可以對會造成人民健康傷害的藥物進行管制(現在的

    研究已經很清楚表明抽菸對自己跟對他人都會造成傷害)



    為了保護那些不抽煙的人的權利(遠離菸味),所以政府才會對那些抽菸的

    人訂定法令限制。但管到什麼樣的程度,才可以滿足吸菸與不吸菸的人的

    各自的權利就是個難題了!



    如果法令真的訂定出,不能邊走路邊抽菸,那我就覺得是不吸菸之人霸權

    的展現(而且這個霸權還擁有合法性)...至於現在的狀況,雖不滿意但可

    以接受。早期的方式,在同一個空間之類區分抽菸與不抽菸我認為仍然是

    比較適切的作法!

    版主回覆:(01/29/2010 05:28:59 PM)


    我同意你的說法,這裡關乎的是權衡與計算,哪邊的損害最小就選哪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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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不好意思,再補充一點,

    檳榔還要抽環保稅,或可以改個名目叫"水土保持稅",

    看看埔里現在的山頭,整片都是檳榔園,

    這樣要不土石流,比叫官不貪還難!!

    而且又非常醜,看了真的很難過啊~~

    版主回覆:(01/29/2010 05:30:35 PM)


    這個我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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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9把X真的很會迎合主流市場的口味

    反正任何事只要訴諸不必懂什麼腦的"感性"調調,

    自然就有一堆人痛哭流涕的猛點頭

    版主回覆:(01/30/2010 04:45:13 PM)


    我對九把刀的習慣不了解,不過在網路上,訴諸情感的確是方便又有效的好方法。

    看看我們這種一天到晚講理由、論證的人,寫半天也沒多少人看啊!(人氣不佳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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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為什麼你們不吃就叫我不能吃?』如果這個問題沒有一個正確答案

    那麼反過來說,『為什麼你們可以照自己的喜好去吃,我們就不能照自己的喜好反對?』也同樣無法解答

    印度人當然可以跨海一人一信抗議牛肉麵節,只是我們也不會理他們

    我們當然也可以一人一信抗議韓國人吃狗肉,同樣也不會被理會

    因為似乎根本就不存在一種理論可以解答是否能吃狗肉或牛肉的問題



    我想是因為若是從純粹動物的角度來看人,根本就不可能約束人該吃什麼還是不該吃什麼

    因為人這種動物的食性就是什麼都可以吃(也就是雜食)

    而想要用推論的方式來去除掉人的這種食性,是不可能的

    所以這類的辯論最終都會淪落為意氣用事



    九把刀說的沒錯,很多事的出發點是講感情的

    而且除了講感情外,還真的沒什麼可以講的

    版主回覆:(01/30/2010 05:59:49 AM)


    你說的有一部份我同意,抗議的確是他人的權利,我也一定要尊重他們的抗議,

    更有甚者,法律甚至站在抗議者的那邊,因為我們現行的法律不准我們吃貓狗。

    只是當這些抗議者做了許多謾罵、人身攻擊(本部落格看到的只是極小部分,有機會請去看看其他的地方),

    此時就不只是要不要尊重他們的問題。況且,我沒有不尊重這些人的抗議自由,

    但這些人完全不想尊重其他人吃狗肉的自由,這在態度上也完全不對等。



    此外,對於你說的「這類的辯論最終都會淪落為意氣用事」我也不贊成,

    因為至少我們還是可以看出某些理論比較圓滿,有的則太呆(例如狗很可愛所以不可以吃),

    以我的立場為例,其中沒有什麼意氣用事的地方,我只是要求對待的一致性而已,

    當某一方不理性而開始大吵大鬧時,不代表這個討論就「爛掉了」,

    因為我相信,明眼人還是知道優劣之別、勝負之數,哪怕明眼人不多也還是一樣。



    至於是不是「很多事的出發點是講感情的」,我相信是,

    就像吃狗這件事,很愛狗的人當然不想吃,這也絕對應該受到尊重,

    但九把刀的問題還是一樣沒解決啊:「你可以講你的感情沒問題,但為什麼你的感情比我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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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關於大麻,我在很久以前看過一篇文章,主要就是在說為什麼大麻會被禁

    不過由於年代久遠,我也不知道那篇文章要去哪裡找

    文章中說明大麻之所以被禁,完全是官商勾結的結果

    因為大麻很好種,怎麼種怎麼長,而且品質穩定

    這一點嚴重影響到某國的菸商(是哪國我忘了),因此菸商合作要求政府禁大麻

    而該國政府也照做了,並且該國的影響力又能夠影響到台灣,因此台灣跟著禁



    事實是否如此我並不清楚

    但是根據我的側面了解,大麻好像真的很好種

    版主回覆:(01/30/2010 04:40:49 PM)


    真的嗎?這個好像要請合法的大麻農家現身說法才有個準了。

    在台灣,種大麻都是在室內偷偷種的,所以技術和設備門檻都比較高,

    煙草葉就不需要這樣,美濃那裡就很多人再種,看起來似乎也並沒有很難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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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喔,隨便你阿`

    你要放就放阿

    我無所謂



    只是你的動作讓我覺得你很幼稚

    就是有你這種理由最多的人

    一直說人家沒長腦子

    你還不是一直鑽法律漏洞

    版主回覆:(01/30/2010 04:48:16 PM)


    準備好了嗎?沒腦的孩子?

    喔~~是誰住在深海的大鳳梨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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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海綿寶寶

    版主回覆:(01/31/2010 12:22:21 PM)


    真正的海綿寶寶很有禮貌的,請不要污衊他。



    咦?你上面那一樓怎麼爆炸了?我沒有刪留言啊?而且無名應該也不能由留言者刪除留言吧....

    難道是有人看到裡面有飆髒話所以去檢舉而被刪掉了嗎?不要這樣嘛,各位觀眾~~

    那個ej4ful656同學,看到的話請再回來留一次言沒關係,這裡不像你們教派裡那麼可怕,

    隨便你講什麼都可以的,請盡情發揮創意,我們都會為你鼓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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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敬告各位看官:



    如果有留言是針對我的人身攻擊請不用去檢舉沒關係,因為我根本不會當真,

    而且我講話那麼機車,人家也沒去告我什麼的,這只算是有來有往而已,

    順便還可以跟大家欣賞「狗狗叫叫教」教徒們的高尚水準和智慧話語,這有什麼不好呢?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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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你說的狗和鯨魚那一及我有看過耶

    其實我是比較是屬於現實的方式去看

    很簡單的一個問題

    當你遇難的時候 一個人死掉了 其他4個人已經10天不吃不喝了

    你會不會去吃那個人

    其實我是覺得

    如果現在人類的寵物位置把雞和狗對掉

    你看又是多好笑的場面

    不要吃雞 吃雞很殘忍那種屁話隨之可見吧

    就跟鯨魚一樣 如果保持在一定數量又不導致他們滅種

    我想開放鯨魚肉應該是OK吧

    狗肉請別跟我說他們很可愛所以不應該吃他們這種鬼話

    我就不信你肚子餓到一個極致的時候

    你不會殺了那條狗那吃

    一些人流言很成熟 一些人真的就是版主說的 情感支配大腦

    如果現實觀念來看

    我們算是雜食動物耶

    只是我們自以為是罷了 可以決定動物那個可以吃 哪個不能吃罷了

    版主回覆:(02/01/2010 04:18:51 AM)


    我想愛狗人士會回答:「那那些吃狗的人難道都快餓死了嗎?」

    你的這個質疑應該不能對他們構成太大的威脅,因為絕大多數吃狗的情況都不是不得已的。

    不過你說的沒錯,如果把雞和狗的寵物身份對調,那今天就又會變成鼓吹不要吃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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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不過我不敢吃狗肉就是了

    你說的狗和鯨魚那一集我有看過耶

    我覺得真的很有道理的問題

    版主回覆:(02/02/2010 05:35:52 PM)


    吃不吃是個人選擇,就像我也不敢吃蜘蛛(至少活的不敢),沒人有權要我吃或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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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請問可不可以在我的網誌中附這篇文章的連結, 還有引用"情感霸權"這個詞彙嗎?

    謝謝!

    版主回覆:(02/02/2010 05:36:56 PM)


    沒有問題啊!本部落格的一切圖文,只要不拿去用在商業用途,都是隨便大家取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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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1:能夠把對於某個特定對象(例如我家養的狗)的感情擴大成對於該對象的整個族群的感情,是屬於人類獨有的能力

    2:為了別人或別種生物的利益而犧牲自己利益的行為,在現實中經常是高於僅為了自己的利益的行為

    因此可以說,保護全體狗狗生命的行為的情感,是高於只是為了滿足口腹之慾的吃狗肉的行為

    所以,反對吃狗肉的感情,高於吃狗肉,也可以說成是比較重要的



    不知道這樣論證是否合理?



    如果合理,那麼因為這個論證對於能否吃任何一種其他動物一樣有效

    所以任何反對吃狗肉的人都應該聽從素食主義者的規勸,改吃素



    結果就是,我們要不什麼肉都可以吃,要不就什麼肉都不能吃

    版主回覆:(02/04/2010 06:36:18 AM)


    這論證並不合理。



    針對第1點:我不知道這樣說對不對,我不是生物學家,但直覺上似乎沒錯。



    第2點的部分:

    你想說的應該是倫理學裡所謂的「超義務」(supererogation)行為,一般而言超義務被視為是高道德的,

    例如看到路邊有人快餓死了,幾乎所有的人都會立刻找東西給他吃,這是人之常情,不算超義務,

    但今天大家都知道海地目前有數萬人以上有餓死的危機,卻沒有「義務」要伸出援手,

    如果此時有人散盡家財去幫助海地人,則會被視為是超義務的行為,因為一般的道德要求沒有要他這樣做。

    問題來了,不吃狗肉是不是超義務行為呢?我認為答案並不是,原因很簡單,

    這些不吃狗肉的人只是出於偏好才這樣做,他們並沒有做出什麼犧牲,

    今天他們不吃狗肉,但是照樣會吃雞吃鴨,一樣可以滿足口腹之慾,

    所以這並不是什麼「為了別人或別種生物的利益而犧牲自己利益的行為」,

    就像是我不吃毛毛蟲並不是因為我很慈悲或寬大,只是我不想吃而已。

    當真要講超義務行為,應該是那些對吃肉有慾望卻還是為了環保的理由而吃素的人,

    他們比為了宗教理由吃素還更具有超義務的特質和道德的高度。



    不過我同意你說的,你原本提的論證即使有效,也不能獨厚於某一種動物,結果還是什麼都沒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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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那些愛狗人士 吃豬吃牛吃雞我想應該都吃的很爽 明明都是生命 憑什麼有貴賤之分

    版主回覆:(02/04/2010 03:58:29 PM)


    憑狗跟人類比較親近,所以感情上很密切。但這不是可以普遍化的理由,所以是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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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狗怎麼會比雞豬牛高尚XD 罵人都罵走狗 可沒聽過人罵走牛 走雞XD



    說真的 要從道德面批評吃狗肉 唯一有資格的是吃素的人



    那些大口吃雞豬牛的人 從道德面批評完全沒資格

    版主回覆:(02/05/2010 04:09:01 PM)


    他們也不是從道德面出發,就像九把刀說的,他們是在「講感情」;

    但為什麼他們講感情就要別人跟著有一樣的感情,那就是玄之又玄的奧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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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食人族反辯法2010年3月11日 清晨5:36

    通常反對方會祭出食人族 不知閣下有何看法?



    不過我得提一點資訊

    食人族食人通常是吃鄰近部落的他族

    反而發現食人族的外國人不會被當作食物 他們認為被吃的不算人類

    這是多年前電視節目看到的資訊 當然也有敵對關係存在的因素



    也有因愛吃人的 巴紐島(巴紐案那個島)原住民會吃過世親人 已完成逝者生命循環

    另外也有一些獵人頭的種族則是為了威嚇 原因很多

    墨子也有寫道 有以火焚喪者 有食喪者 兩者皆以對方所為為懼

    用火燒過世親人在吃掉過世親人的種族來說太殘忍太可怕

    用吃掉過世親人對燒掉過世親人的種族來說太殘忍太可怕

    版主回覆:(02/10/2010 06:14:30 AM)


    我另一篇文章裡已經談過這個論點了,請見「為什麼你們這些王八蛋一定就是要吃狗肉!」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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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回應這個版的人沒有人持反對意見的?

    還是被版主似是而非的言論所迷惑?

    1.雞.鴨.牛.豬肉是經濟動物,所謂經濟動物是只有諸多經濟效益,例如雞.鴨會生蛋,生長期

    短.良好的蛋白質來源;而豬.牛更是因為體型龐大,牛會產乳的特點被人類大量養殖,以供人類

    獲得蛋白質來源.當然養殖業的養殖條件很差,所以要尋求人道的方式飼養宰殺。

    我們更要感謝這些動物的犧牲.現在還要去討論到沒幾斤肉的狗肉?只因為飲食文化?時代在

    變,人的思想一定要隨著時代改變.



    2.鯨魚是保育類更是不可殺.人類真的一值再消耗資源.讓自己陷入困境.

    版主回覆:(03/11/2010 07:43:55 AM)


    我懂了!原來東港是一個那麼邪惡的地方!去過的人都知道,那裡充斥著各式各樣的新鮮海產,

    最過份的是他們還都標榜是「非養殖的」,天啊!難道他們不知道宰殺非經濟動物有多不道德嗎?

    還有那些吃野味的,以及一些效益很差的動物(像是河豚)的,通通都不知道自己在幹嘛!



    聽君一席話,勝看料理東西軍100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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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貓、狗因為都是寵物,所以很多人覺得不敢吃下肚,這當然沒有問題,

    但當這些人反過來攻擊其他人也不該吃、不准吃的時候,就是一種霸權了,

    .......................................................................

    ?哪來的霸權?只不過有些人的思想.觀念是居於領導的先驅,他們也已體察生命的脆弱無奈,資

    源有限(養殖業會排放很多二氧化碳).活在自己的世界感到安全多了.所以不畏懼國際輿論繼

    續殺鯨,吃狗肉.這些人才是真的霸道,以人類為自我中心吧???

    .......................................................................

    猶太教不吃豬,也沒叫基督徒不准吃豬,印度教徒不吃牛、回教徒平常不喝酒,也沒看到他們

    抗議世界上的人怎麼可以跟他們不一

    樣...................................................................

    以上都是因為宗教信仰,是利己行為,所以不該跟個人選擇混為一談.



    .......................................................................

    版主回覆:(03/16/2010 03:42:36 PM)


    1.「只不過有些人的思想.觀念是居於領導的先驅」~~

    講這種話卻提不出能服人的道理,那就是霸權。先知豈是自己說了算的?



    2.「以上都是因為宗教信仰,是利己行為,所以不該跟個人選擇混為一談」

    這更是奇怪,為什麼宗教選擇跟你信仰「吃狗就是不應該」的選擇會有這麼大的差別?

    宗教信仰不是個人選擇?還是說,「不可以吃狗肉」就是比其他世間的信念更高位、更絕對?

    我反倒覺得一般宗教信仰在這點上比狗狗叫叫教更值得稱許,起碼這次他們沒有強迫別人一定要跟他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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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光是這句「我們還有很多其他肉可以吃啊,為什麼一定要吃貓狗」就可以看出端

    倪,....................................................................

    真的有必要嗎?

    曾經有人告訴我:"你不吃牛肉.人生會少了很多樂趣."那我不抽大麻.不打海洛因,人生不就沒

    搞頭?樂趣不是該建立在良善的基礎?真的是純粹情感嗎?表達情感可恥嗎?我們並沒有要別人

    跟我們一樣的情感,中國人血統一直流著有自私因子的血液,且容易受人煽動.(以上回應的人

    都是你的朋友嗎)對於sence不夠的人,不過是浪費口舌.但如果社會少了殺戮風氣,不是更美

    好嗎?...............................................................

    然後告訴我們:「你們還有很多地方可以逛啊,可以去逛東區嘛,為什麼一定要逛這種地

    方?」........................................................莫名其妙的舉

    例,完全搭嘎不上.

    什麼是「情感霸權」或「偏好霸權」,你自創的名詞?這不過是投機理論.你何不搬出法國哲

    學家笛卡兒的觀點:認為動物都是機器,他們沒有靈魂.不會痛苦.不要自欺欺人了好嗎?

    即使各個領域權威的專家學者.很多論調有都不同?何來霸權之說?愚蠢的人以自己的意見為意

    見不會考慮他人生命急迫的感受.

    版主回覆:(03/16/2010 03:47:41 PM)


    1.把吃牛肉跟抽大麻放在一起談,看不出閣下這類比的道理何在。吃牛肉很糟?抽大麻不道德?

    2.「樂趣不是該建立在良善的基礎?」請問為什麼良善是你們說了算?為什麼吃雞、吃蝦子、吃高麗菜就算良善?

    3.「中國人血統一直流著有自私因子的血液,且容易受人煽動」雖然扯得很遠,但如果這句話是真的,那閣下想必一定是中國人。

    4.回應的人是不是我的好友我不敢亂說,不過至少一半以上我沒見過,也沒在本版留言過。

    5.情感霸權是我創的名詞沒錯,至少我沒看別人用過。

    6.我不管什麼權威、專家,我只問對方講的話有沒有道理,至少有沒有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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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為什麼吃素的人才有資格來討論這個問題?

    我並不會將動物分等級,我吃肉但我吃很少的肉,只為了蛋白質來源,而且我感謝這些動物的犧

    牲.這是情感霸權還是偏好霸權呢?都不是吧!

    吃原本是生存的需要,對那些貪吃野味的人來說,好奇心和美食的欲望好像永遠滿足不了。什

    麼都可以抓來吃,怎麼罰怎麼警告怎麼死人也要吃,一直吃到最後一只。這場人與微生物的大

    戰是吃的災難,處於絕對優勢的人類,當然不會懲罰自己,倒霉的當然是被吃的動物。

    有聽過中國十大殘酷食物吧?吃活驢,吃活熊掌,活吃猴腦,吃駝峰.活吃三嘶兒(鼠).現代的

    人不是因飢餓而食野味,是吃飽了撐的。什麼都想吃活的。吃活驢,吃活魚,活吃猴腦,活吃

    龍蝦,活吃羊肉;人不能活吃,就吃人乳宴。一桌人,要眼錚錚地看著從活驢身上剜塊血淋淋

    的肉下來涮,被凌遲的活驢聲聲慘叫。叫“三嘶”的菜,即將退毛的活田鼠擺一盤,用刀一

    切,田鼠“嘶”的一生慘叫,再夾起來沾調料,田鼠又“嘶”一聲,放在嘴裡一咬,

    又“嘶”一聲。因供不應求,美食家們必須預定。如果對動物沒有深仇大恨,怎麼能咽得下

    去?你相不相信,出過孔子、老子、孟子的民族會如此冷酷。

    還以為現代台灣人有比較進化咧?!

    版主回覆:(03/16/2010 03:57:34 PM)


    1.我沒說吃素的人才有資格討論這個話題,但我的確認為吃素的人在這個話題上可以比較大聲一點。

    2.以上講的這些跟我的主題沒關係,贊成吃狗肉(或任何肉)不代表贊成用虐待的方式殺死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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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你真是拿著筆的劊子手ㄚ!歪理一大堆

    不說還耍賴沒知識

    .因為捕魚技術精進,海洋資源一直在

    耗竭,你說的河豚不過是拖網捕魚一起捕上來的,不單如此

    大小魚一網而盡.來不及長大的魚很多.甚至很多都變成下雜魚丟棄,這

    就是人類貪婪,沒有永續的概念.保守

    估計2048年海洋裡就沒魚可捕了.你還用戲睨的口吻?你還笑

    的出來ㄜ?已經存在的不一定是好的,好的會愈來愈好!

    版主回覆:(03/16/2010 03:59:58 PM)


    1.很好,繼續人身攻擊,所謂的理性討論就是應該要這樣!

    2.「你說的河豚不過是拖網捕魚一起捕上來的」:誰在跟你講針河豚啊,我講的是虎河豚。

    3.「估計2048年海洋裡就沒魚可捕了.你還用戲睨的口吻?你還笑的出來ㄜ?」:嗯,那我下次去菜市場買菜的時候再看到魚販和歐巴桑在那裡開玩笑講魚如何如何的時候,是不是應該要過去訓斥他們:「估計2048年海洋裡就沒魚可捕了.你還用戲睨的口吻?你還笑的出來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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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根本沒有情感霸權這個名詞,自詡專家的台灣人真的太多,你要不要申請專利ㄚ!只要有人反對

    你,你就拿出來用,還不錯用啦!但內涵相對薄弱,難登大雅之堂!像個孩子要不到糖吃,還耍賴.

    不論是經濟動物或同伴動物.工作動物皆是為了因應人門的喜好與需要.且跟當時社會結構,文

    化有關,但隨者社會變遷,以往的思惟不一定能套用到現代.

    經濟動物是因為產期短或體型大可供人們作有效的經濟用途,但並不表示它們沒靈魂,比狗貓

    還不如,這是不得不的選擇.畜牧業也不是環保的業種,在生態平衡的範疇裡,要減少消耗不必

    要的資源才是,

    重點是你要感謝這些動物的犧牲成就你,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所以我吃很少的肉(我並沒有要你們跟我一樣,不要再說我情感霸權了)而且我珍惜資源.

    我當然是中國人,就因為我是,我對中國貪婪 ,強辯的特質, 自命不凡的現象是深有所感,而

    且應該是見怪不怪!我常跑兩岸三地,中國人的德行我應該比一般人了解,為什麼我可以拿出來

    講,因為當年柏楊先生沉痛的心情我真的能體會!我現在不能體會的是狗肉既然沒有味道,體型

    又小, 你為什麼吃它?

    我看到的是要所有人認同你的看法,這才是真的你所謂的情感霸權,!法律上規定就是不能吃,

    要不你們去彈劾這些立法的立法委員,

    你們要吃別人有辦法你嗎?你現在不平的是為什麼我要偷偷的吃?我說的中國十大殘酷食物跟

    你說的有關係,你都說狗肉是沒味道的.很顯然你就是吃心情的.這不是貪婪是什麼?

    這就好像嫖客說為什麼我不能嫖雛妓?那也是她們有經濟需要,我也是幫忙她們ㄚ!我為什麼要

    偷偷的嫖?總不能因為你們有女兒就不准我嫖吧?

    法律規定就是法律規定!!!必定不會違反善良風俗而且隨著時代與日俱進.

    版主回覆:(03/17/2010 08:23:58 AM)


    去除掉情緒性攻擊以及重複的文字,這篇完全不值得回應。

    (好吧,我承認其實其他篇也沒有值得回應的地方)

    回覆刪除
  39. 你的理論根本狗屁不通!(你的頑暝不靈讓人抓狂)這是有沒有必要的問題,不是可不可以的問

    題.吃蝦子.高麗菜是為了生存的需要.抽大麻與吃狗肉是為了樂趣而吃,這就是差別.

    宗教未必是個人選擇.有些是社會傳統規範.宗教上有的是人是因為豬肉不潔會褻瀆她們的身

    體,別人硬要如此與她們何干?絕對的利己行為,且是不成文沒法律規定的;但吃保育類或同伴

    動物是有法律規範的,是相對的利己行為.是純粹的個人選擇.

    版主回覆:(03/17/2010 08:25:19 AM)


    真有道理耶,原來吃蝦子就是為了生存,吃某些別的就是為了口腹之慾,至於區別的標準何在呢?

    我真笨!當然是某些先知說了算!



    至於先知所說其他利己的行為部分,我以前回應過了,多講一次先知也看不懂,懶得回應了。

    總之呢,在偉大的先知降到正常人腦袋的邏輯和等級之前,除非所說的話真有什麼值得討論的見地,

    我也懶得再跟先知回應了,你愛講我怯戰、理虧都行,隨便閣下,

    我沒有那麼多美國時間去跟一個不知道自己哪裡出錯的人講半天。加油吧!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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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
    1. 我從小對蝦子過敏,我不(能)吃蝦,但我還坐在電腦前打字(攤手)。
      天啊這個人真的是太有笑點了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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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狗:狗狗那麼可愛怎麼可以吃他><
      牛羊豬雞鴨魚蝦:活該被吃

      刪除
    3. 不行這真的太好笑了事隔多年還是想回應一下XDDDDD

      刪除
  40. 你可以不用回應.我也不是吃飽撐著,

    你應該從小備受寵愛吧!一輩子不懂人間疾

    苦.只要有人跟你意見不同就不行啦!人家說的就是錯的?我總算知道

    台灣不會進步的原因了!新一代的高級知識份子

    就是跟你一樣的.還有何希望ㄚ?感覺你的情緒比我還激動呢?年紀輕輕不要中風才好ㄜ!

    你們這些人就是跟機器相



    太久,完全跟社會脫節了!情感只應用在自己

    人身上,別人的死活都跟你無關

    吧!

    我可不是對漁市場賣魚的有意見,這是政府管理的問題.你的言論很不成熟.一直反覆耍賴的口

    吻.還自以為洞悉這個社會.

    版主回覆:(03/17/2010 08:30:14 AM)


    繼續臆測啦!反正你是先知,先知怎麼可能會猜錯~~

    我的確很激動啊,因為很難得看到這麼有笑點的智慧人士,整天冠些有的沒有的東西在別人頭上,

    沒有跟他講一樣的話(還不見得意見相左)就是沒天良、炫耀學歷、很不成熟、耍賴,

    完全不看自己如何以人身攻擊為立論基礎來進行討論(當然更不用提根本看懂別人寫的東西)。

    當然,反過來也可能是我錯了,是我完全不懂得先知言論的微言大義與淵深精奧,那就交給讀者自己去判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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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我有做人身攻擊嗎?我不過是陳述事實,有些人只要別人口氣強硬一些,就認為別人在攻擊他!

    尤其不懂得人情世故的年輕草莓族為最.

    我何錯之有?錯的是一廂情願.對牛彈琴.

    你說那些愛狗人士不是用道德面,是用情感面.我也可以說這是人身攻擊.

    有些人的道德面的只適用於自己家人.,例如誓死都要維護家庭的完整:所以因為婚姻生活無趣

    而衍發的外遇就是玩玩就好.那他對於家庭來講很有道德.但他在感情上是自私不負責任的.

    道德面真的優於感情面嗎?道德只是教條式的規範?社會定位的保障?還是他的內涵應擴及人性

    與感情呢?

    我們可以說有感情的人不一定有道德但不能說道德面優於感情面.

    只要吃肉就沒道德所以沒資格討論感情面?

    版主回覆:(03/17/2010 10:58:49 AM)


    先知聖諭,謹拜伏以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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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好心整理一下先知語錄(請注意分隔線上下的對比):



    1.看這些回應者把你當作神了吧!

    2.你們這些人還不封為聖旨哦!

    3.其實在台灣要當神很容易呀

    ------------------------------

    4.我從沒說過什麼造神



    5.你真是拿著筆的劊子手ㄚ!歪理一大堆

    6.內涵相對薄弱,難登大雅之堂!像個孩子要不到糖吃,還耍賴

    7.很顯然你就是吃心情的.這不是貪婪是什麼?

    8.你的理論根本狗屁不通!

    9.你應該從小備受寵愛吧!一輩子不懂人間疾苦.只要有人跟你意見不同就

    不行啦!

    只要有人跟你意見不同就不行啦!人家說的就是錯的?我總算知道台灣不會

    進步的原因了!

    10.你的言論很不成熟.一直反覆耍賴的口吻.還自以為洞悉這個社會

    11.我何錯之有?錯的是一廂情願.對牛彈琴

    ---------------------------------------------

    12.我也沒說一句髒話

    13.我也沒有叫囂



    14.我不可能有這種激動的心情!你們這種人我看多了

    ---------------------------------------------

    15.你的頑暝不靈讓人抓狂



    16.我期望年輕人不要被妖言迷惑,要崇拜也要找對對象

    ---------------------------------------------

    17.我沒說過這是個邪惡的部落格或你很邪惡



    一句話:話都是你在說,了不起!

    版主回覆:(03/18/2010 02:19:26 AM)


    不要重複貼文啦!害我又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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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lin先生相當有趣

    我到是覺得沒什麼必要繼續爭論,反正也不會有結果

    不過留著這些跳梁小丑不斷打自己論點嘴巴倒也挺有趣

    版主回覆:(03/19/2010 06:43:09 AM)


    先知的言論是self-evident的,不可能自打嘴巴,要錯也是邏輯有錯,不是先知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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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如果是養殖殺狗 並不是亞洲的專利

    印象中美洲也有這樣的餐廳



    個人是比較贊成吃狗肉跟鯨魚的立場

    只是前題是狗肉用養殖的 鯨魚的話在數量夠多的情形下

    台灣跟中國禁止是蠻可惜 吃一種動物的肉類的技術不是一天兩天能出來的

    是經年累月的嘗試 也是一種文化 一種藝術

    像是台灣的螺肉排骨湯 佛跳牆 魚翅羹 日本的松葉蟹鍋 狼牙鱔鍋 生魚

    片 歐美的犢牛餐等等

    只是一味的否定



    不要跟我說吃狗不好 你吃小豬小牛小羊小魚小蝦 難道就不殘忍?

    不要跟我說吃素就好 吃素是在凌遲植物 動物殺一次 植物殺N次

    不要跟我說殺寵物不好 這是常識 寵物是別人資產 殺掉會有民事刑事

    責任

    人類出生本來就背負著業 吃哪種牲畜 有差別嘛?

    帶著敬意面對食物 面對被殺死的動物 植物 感謝他們的犧牲給予你多

    活一天的能量

    感謝廚師的精心料理 使牠們死後也能昇華為藝術 這也是人為死去的牲

    畜所能做的事



    對於為原則而反對 給予尊重

    對於為了反對而反對 給予鄙視

    對於從反對者中獲利者 給予最嚴厲的鄙視

    版主回覆:(03/25/2010 11:43:41 AM)


    問題是....誰會承認自己是為反對而反對?

    看看那些狗狗叫叫教教徒們,誰會認為自己是連別人的文章都沒看懂就開始起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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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其實說到底就兩句話

    我吃什麼關你屁事啊!?

    我抗不抗議又關你屁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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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其實說的都滿有道理了,沒道理能吃雞鴨不能吃狗,我個人是針對反虐畜就是了。

    中國其實在民眾鞭撻跟立法來往之間有點偏差的感覺──中國缺的不是禁止吃貓狗的法令,而是禁止虐待動物的法令。
    比如中國流行的活宰、活煮(華人料理非常喜歡這套,沒活著煮就不美味,又是美味與人道的糾葛)、活灌水、活剝皮,甚至好像我曾經在一份報告中說的
    「前幾年就在中國,一隻波絲貓被男子強姦,最後感染致死,有人會起訴那男子嗎?」
    華人國家通常沒有相關的法令去保護這些動物。
    再後來就是關於傳染病之類的問題了。

    不過就國際觀來看,禁止吃貓狗也有他的意義在,畢竟反對吃貓狗的人的數量非常大,就好像我們很多人聽到中國韓國人吃狗「噁──」的反應,如果很直接的開放吃貓狗,那個國家我想在國際上的形象真的會被一定程度的影響(很原始啦很野蠻啦,就算理性上能接受也不代表感性上能接受)。

    鯨魚的部分...我只能說...除了保育我並不會糾葛關於「鯨魚能不能吃」這個問題。
    但是日本官員(非人民)在捕魚跟捕鯨業跟在IWC的所做所為實在是令人非常作嘔,如果樓主有興趣可以看看一部叫做The Cove《血色海灣》的片子。

    我個人沒堅信任何宗教,我覺得「哪些動物能吃」這個話題對我來說沒什麼意義,但是人類昧著良心的行為我倒是很有意見(尤其是商業宰殺,其實多看一些大一點的保育團體就會知道,他們的重點並不是在"你不准吃這個"而是在"你吃了就有人賣,不要因為你吃這個而讓商業濫殺正當化")。

    你該記住的是你吃下的是一個生命,甚至連吃素的說法我都不屑一顧,因為草也有生命,它只是不會慘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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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炒冷飯時間:
    #22樓大大
    「麻」這一類植物的確是很好種植,但是大麻,老實講,就小的以前看過的資料,要照料其溫度排水日照時間,好像沒有像油菜那樣,灑了就長滿整片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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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lin

    再炒冷飯,38樓lin桑點出了一個關鍵:有經濟價值計算的就比較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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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愛吃狗肉 吃阿 就被關了
    吃雞鴨沒犯法 吃狗肉犯法 OK??
    你是遊說別人犯法的恐怖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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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匿名

    說人家犯法的,要不要先去看一下動物保護法怎麼寫的?
    別說台灣了,找遍世界各國的法律,也沒有「吃」狗肉不合法的法條。
    還是連法這個字都不會寫,看到聖獸被冒犯就氣的跳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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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我的確是版主口中的愛狗人士
    也可能是情感至上者?
    我也吃葷

    我想說的是
    我認為這些辯論根本沒意義
    那就跟先有雞還是先有蛋之類的問題一樣,好像永遠沒答案?
    所以我就不在贊成吃與反對吃上多做辯論。
    之所以會有這些辯論,不就是為了要推翻他人、合理己見?

    所以我的結論是
    贊成吃狗肉的你們還是會吃,反對吃狗肉的我們會繼續反對
    不管你們反駁的點是什麼
    我們就是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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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管你們反駁的點是什麼我們就是反對!然後還不許說我們是霸權,任何指出我們矛盾的地方都是沒有意義的,都只是想要合理化吃狗肉的卑劣行為而已。

      非常好!民主社會就是要多一點這種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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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補充一點
    版主認為反對者是一種霸權的象徵
    那麼贊成者又何嘗不是?你們對被吃的弱勢來說也是一種霸權
    你們又何嘗不是感性多於理性?
    忠於自己的生物面,克制不了想吃狗肉的慾望

    只是也許版主不會這麼想
    畢竟你都說了,你是沒有那種想法的一群

    那麼版主所謂的霸權便毫無意義
    因為你的論點只有人對人
    但地球上並不是只有人的存在
    儘管人都自稱是萬物之靈,主宰著我們所能主宰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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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看不太懂閣下的意思,「被吃的弱勢」是指狗嗎?如果是的話,這種論辯一點意義也沒有。
      你的論證基礎在於:「對於被當食物吃掉的對象而言,他們是受到霸權迫害的一群。」也許你沒有意識到,這種論證最後會搞爛一切,我們不只對狗是霸權者,對任何我們吃到肚子裡的東西都是,包括植物。然而問題回來了,即使真的如你所說處處皆霸權,把霸權搞得不值得一提了,「霸權便毫無意義」,那為什麼吃狗肉是一件比其他「霸權」更霸道、更該被禁止的事情?只是因為你們不喜歡?還是因為狗狗超有人性、超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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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嗯...我的想法是這樣啦,好像有點離題了可是我第一個想到的是這點

    我是人,也是動物,要活就要吃,基本上我覺得吃什麼都沒差(保育類動物除外)

    所以愛狗人士與其批評吃狗肉的行為不如先去批判飲食多樣化如何?

    你要從感情講的話,不要浪費任何為了飽足妳而犧牲的生命比替某幾種動物抱不平有感情的多了

    Wenson抱歉看完你從理性角度分析的文章我只能打出這種薄弱的回覆(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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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這裡的爭吵讓我想到我以前的工作,
    一大窩小倉鼠眼都沒睜開就被送到實驗室,
    吹冷氣吃飼料, 還有專人2天換一次墊料,
    久了, 牠們聽到聲響還會自動上前等好吃的,
    殊不知, 2個月後, 牠們得賠上一條命,
    化身為表格中的其中一個數據.

    主管是虔誠的佛教徒, 吃素念經一樣沒少
    但面對工作(或業績?或獎金?)
    她的立場是"要不要做看你, 但不做這工作你要做甚麼"的態度,
    在上報數據之後, 還要冷冷的刺我關於生孩子沒屁眼這種事......
    這種業績她拿,業障我背的日子也過了一陣子,
    終於決定收拾包袱回家去.

    我的感情很重要, 但顯然的確是有人可以不鳥你,
    所以老鼠的感情不重要,
    我的感情不重要,
    我跟老鼠的感情不重要,
    重要的人覺得甚麼重要, 什麼就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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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看到這篇文章,真的是深深的說到我心坎裡了,
    常常看到愛狗人士的理由是"因為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
    讓我不禁在想..真的吃狗的人又不會跑去他們家搶狗吃...
    難不成全世界的狗都是愛狗人士的好朋友嗎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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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大家總是放錯重點,
    我喜歡狗,我愛狗
    但我憑什麼管別人。

    當10個人裡面8個人都說你錯,那你就錯,
    這難道不是霸凌嗎?

    吃東西對於我來說是一種享受
    吃過沒吃過的東西對我來說是興趣
    之前有外國論壇說豬血糕是最噁心的食物
    台灣人瞬間就愛國
    難道我們也像無理的外國論壇依樣抨擊別人吃東西的文化?

    感謝版主理性的分析,我也是美食大挑戰的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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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狗肉和鯨魚肉不能混唯一談吧
    鯨魚是保育類快絕腫了
    生物歧異度一旦沒有了
    生物鏈食物網就會受影響喔
    基因的消失也是很可惜的
    而狗昰因為靈性是讓我們捨不得吃
    所以整個論斷就陷入了"不當類比的陷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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