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0日 星期四

用懶人包堆疊而成的公民意識



這幾天最引我關注的新聞是探測到了太初重力波,只要稍微懂一點點物理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這是多麼了不得的事情,
就像《大西洋月刊》說的:「This is big! Einstein big! Nature-of-space big! Big Bang-big!」不過這話顯然還是太「大美國」了一點,
在台灣,就像我臉書上朋友說的,這東西激起的漣漪就跟它本身差不多,沒有使用特殊方法幾乎偵測不到。
週一晚上消息出來之後,新聞媒體的雷達依然只用來繼續搜索馬航MH370和暴走港女,無暇顧及重力波,
後來相關的報導則又是一貫的「研究團隊裡面有台灣人耶」公式,台灣之光的光波又強壓過了太初重力波,終至泯滅無蹤。
雖然台灣人那麼崇拜愛因斯坦,就連寶傑和西屏也不時要談談愛因斯坦,可是卻沒人關心愛因斯坦後半輩子最在意的事,
當量子力學與相對論終於出現融貫的契機,這是愛因斯坦一生最後二三十年念茲在茲卻徒勞無功的事情,如今出現了轉圜,
這不只是理所當然可以得諾貝爾獎而已,也許大統一理論要成真了,也許人類的物理學就要進入嶄新的時代了,也許…

不知道「大統一」在台灣人耳裡聽起來會不會不舒服?不過這幾天我們關心的是另一個「大統一」,那就是服貿協議。
雖然我臉書的好友名單僅有50人,可還是被一股腦的反服貿訊息給洗版了,熱血青年們高聲疾呼揪眾加入這偉大的戰役,
有些激昂一點的意見甚至說台灣之成敗轉圜便在此一戰,要愛台灣就在此刻,讓我想起兩部有點年代的好萊塢系列電影片名,
上集叫做《愛國者遊戲》,下集叫做《迫切的危機》。我說這些並不是要嘲弄這些熱血青年,只是想描述當前情況,
因為我想說的東西並不只針對服貿,也不是這幾個月才出現的現象,所以希望可以用橫切面的方式瞧瞧不同的議題,
以前我在不同的文章裡多多少少也提過了一些觀察,此刻我打算總括地再把這個趨勢整理一下,算是自己的一點感想。

服貿協議在台灣引起了這麼大的風暴,其實不是用一般學理可以解決的,因為到頭來這根本不是自由市場或全球化的問題。
台灣人深恐被孤立,平時巴不得越全球化越好,因此不論哪一黨都會把跟簽下經貿協議當政績,說要簽TIFA的反對聲浪也很小,
是以才會有蔡英文那句「跟世界一起走向中國」的口號。真要是左派思維,這些助長全球化與競爭的貿易協議都該有問題才是,
起碼反對的聲音不應該那樣平靜,應該像國外那樣引起激辯,甚至走上街頭抗爭,然而在台灣這些幾乎都只對中國時才成立。
我不是說不應該對中國設防,而是問設防的對象為何只有中國。「逢中必反」不一定是問題,但「必只反中」卻不太對頭了。

當此敏感時刻,談服貿免不了要先招供自己的立場。身為一個偏向自由市場的沒良心不愛國冷血自利的死右派,
我對服貿的答案是:不確定立場。這不是我取巧騎牆,而是真的無法判斷,也可以說我學問不夠見識太淺所以至此。
我以前寫文章批評過郝明義對於出版業的意見,至今我仍然抱持著相同的看法,然而服貿關係到的可不只是出版業而已,
雖然我看過許多網路上的資料,包括鄭秀玲教授的說帖,然後也去聽過幾場關於服貿的正反意見的座談會,
可是至今依然不覺得了解得夠多夠深入,即使我有些「感覺」和「想法」,但不覺得我有資格可以告訴別人什麼「判斷」。
我「覺得」服貿的程序上確實有問題,就算那只是行政命令好了,也是國民黨自己願意拿去立院審議和協商的,怨不得人。
至於「逐條審查」到底有沒有必要,我也無法判斷,因為正常狀況下的確我會說不需要如此,可是現在的對象畢竟是中國,
有些項目真是有國安疑慮(例如金融業可能洩漏情資),這種情況就不能單憑效益原則來計算得失,的確應該更嚴格把關,
不過這樣的審查到底要把尺度放在哪裡?真的要一個個翻到底朝天才行?一旦國際貿易協議這樣子做,幾乎等於實質作廢。
凡此種種,我到目前依然抓不準要怎麼下判斷。你可以說我龜步,甚至說我冷血,每個人都像我這樣的話正合政府心意,
反正到時候「不該發生的事情早就發生完了」,台灣已經成為中國的囊中之物,到時候再說些「判斷」都只是屁話而已。

這樣「先做再想」(更有甚者是「做就對了幹嘛想」)的聲音在台灣並不少見,而且不只是服貿,幾乎所有的社運議題均有之。
這兩三年反核議題超級火紅,台北的非連鎖咖啡店有一半以上都掛著顯眼的反核旗,講到核能時幾乎是「眾望所廢」。
當我跟這些咖啡店老闆或碰見的反核熱血青年聊天,我這人心地不好,有時候喜歡刺探人家,會問起一些基本常識,
像是「你知道鈾235和238的差別嗎」、「你知道核電廠不會像原子彈那樣『爆炸』嗎」、「你聽過日常輻射或煤灰輻射嗎」,
想當然耳幾乎每次的答案都是不知道、不清楚,但更重要的是「不在意」,大家就只是覺得核能該廢,理所當然天經地義。
我身為一個至今仍對核四充滿疑慮的人,每每看到大家對自己的判斷可以如此深具信心,都覺得實在是一件神奇的事情。
有時我真想要問,如果你們懂得比我還少,卻可以給出比我確定的判斷,那到底是你太厲害還是我太蠢笨?
當然現實上當著人家的面也不好這樣問,所以我通常會改個問法:「你從哪裡得到關於核能的資訊的?」
答案往往是媒體對於核災的報導,或是朋友之間充滿正義感的對談,此外還有一個最大公約數,就是網路上的懶人包。

懶人包這種形式的資訊在多年前就已有之,然而真正大行其道還是在社群網站興起之後,每年網路上流傳的懶人包數之不盡。
很多稍微熱門一點的社會議題都有懶人包,如果是大熱門者,像是大埔、文林苑、服貿、核四、樂生等往往有好幾個懶人包。
這種資訊形式有其正面價值,它可以降低親近議題的門檻,讓原本不願意花太多時間心力去了解問題的人藉之快速進入狀況,
我敢說如果沒有懶人包的存在,上述那幾個社運議題的熱度與強度絕對會大大萎縮,畢竟「耐心」在網路上是一個很高的門檻,
有時候連願意讀完懶人包的「懶人」都不可得了,如果沒有這些便給的資訊管道,多少人會願意關心那些有距離的議題?
然而,懶人包一方面幫我們提昇了整體公民對於社會問題的關心與意識,另一方面卻可能也抑制了個人理解的深度與廣度。
這說法乍聽之下似乎有點怪,難道這個「個人」在看了懶人包以後,引起興趣與好奇的話不會再主動去吸收多方資訊嗎?
當然可能如此,可是很遺憾的是,我看到的現象卻不是如此,絕大多數人都是看過(還不見得細看)懶人包後就滿意了。
這道理就像要大家寫作業交報告一樣,你自己找資料、花時間讀文章後寫出來的東西,一定跟看Turnitin.com後寫得不一樣,
可是今天有那麼方便的工具在那裡,大家很難不會去利用,這是人性。而當多數人都是靠著懶人包來理解社會議題時,
這些懶人包本身反而會堆疊成一個新的壁壘,你想要懂得大眾在講什麼,想跟大家對話,就得要去看、去拆解這些懶人包,
導致資訊傳來傳去就一直是這些懶人包的內容,連打筆仗時都直接引用轉貼,最後懶人包便成了新的文本,成了一家之言。

也許有人會問,懶人包變成最受歡迎的一家之言又怎麼樣?我的答案是這會造成排擠效應,而這問題要分幾個層次看。
我曾經不只一次說過,網路容易讓人自我感覺良好,而我認為懶人包對此風氣助長尤烈。
當我們自己實際去搜尋資料時,就像走進了一個大圖書館,看到滿坑滿谷的說法和理論,我們會意識到自己所見的侷限,
然而懶人包恰恰好就是幫你省了這個工夫,而且一個個寫得綱舉目張,你好像很輕易地就獲得了所有「必須的」資訊。
另一方面,有動力寫懶人包的作者其實大都背負著某種「使命感」,覺得不把這些想法與論點整理給大家看看不行,
可是這樣的動力往往很容易導致偏向單一觀點,所以你可以看到多數的懶人包立場都非常鮮明,甚至宣告某某方才是正義。
當我們養成了收看懶人包的習慣,不但有可能無助你追尋更多面、更複雜的思考,甚至會讓你覺得自己懂得夠多了,
結果就是培養出了前述的那種「自信」,明明對於另一面的思考不甚了了,乃至毫無所悉,卻依然覺得胸有成竹。
更有甚者,長期累積下來就會變成一種黑白分明的正義感,看到不一樣的就罵,連說理都免了。以譖易證,孰敢不正?

說了這許多,我還是要強調,這樣的結果其實不見得是懶人包的「必要之惡」,問題還是在我們的思辨習慣與公民素質。
懶人包是有用的工具,可是當你選擇照章吸收裡頭的觀點,不再做進一步的比較與查證,說穿了這真的就是「人懶」的問題。
當然,不是每個公民都有義務要下這麼多的工夫,尤其我一向主張關心社會並不是公民義務,只能算是超義務而已。
在民主時代,不論是怎麼樣素樸簡單的意見也一樣是意見,大家實質上都應該具有平等的地位,否則就成了菁英主義,
然而當我們認為自己的想法不再只是一己之見,而是一個普遍有效的判斷,甚至以此要求他人應該跟自己站在同一邊之時,
這時候就沒資格犯懶,更不能說「思考不是我的責任」,當然也不應該只是停留在懶人包層次的思考。
在這個網路風氣大幅向左的年代,大家總喜歡強調即知即行,也許很多人會覺得我這是高調迂論,甚至是反動的修辭,
但是我還是寧願相信應該多看多聽多想,雖然我們不像西方那樣有那麼多兼具深度與廣度的報刊評論可以檢閱,
不過這畢竟是網路時代,我們擁有了前所未有的方便工具,至於要不要用、要怎麼用,就留待你自己來決定了。


90 則留言:

  1. 娘子!快跟牛魔王出來看,這裡等一下要上演批鬥大會了
    是說好久沒看到Wenson大寫這種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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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小弟已經被Wenson洗腦了,不懂得批鬥點在哪?

      和愛貓愛狗恐同反近親相戀人士站才精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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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懶人包的確有文章所提的特點和缺點,我的想法為:懶人包也是一種形式不一的"文章",而所有的文章都有其各自的觀點,極少有完全客觀的文章,但是有許多(或說大部分)懶人包為了符合"親民"的特點,刪除了太多的依據、添加了太多偏頗的觀點,最可怕的我也曾看過與事實不符的,所以我反對懶人包的分享,我認為被灌輸了偏頗的觀點比一無所知更可怕(不過如果考慮到當今的媒體現狀,是否該有比較"親民"的懶人包先激發大眾意識,我實在是無法下決定,便鴕鳥心態略過不提)。
      
      但文中第四段有一小段話我無法了解意思:「就算那只是行政命令好了,也是國民黨自己願意拿去立院審議和協商的,怨不得人。」你的意思是假設是行政命令,國民黨自願拿去審議協商,所以被杯葛拖延怨不得人?但你既然強調假定是行政命令,所以是在說國民黨黨引用法源3個月存查成立,最終通過,在野黨怨不得人?還是在說執政黨所提假設符合法源,而在野沒有在三個月內翻案,所以依照法律人民怨不得人?你的那句怨不得人到底是什麼意思?
      
      很抱歉我不是要模糊懶人包的焦點,但是這一小段話我不解其意,而強行通過法案這件事便是當今許多民眾學生挺身抗議的原因。另外就我所知,服貿協議並非行政命令,所以無法理解國民黨到底引用哪條法源,還有依照立法院2013/6/25 議事錄全文其中提到:「102年 6 月 25 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本文應經立法院逐條審查、逐條表決,服務貿易協議特定承諾表應逐項審查、逐項表決,不得予以全案包裹表決,非經立法院實質審查通過,不得啟動生效條款。 」而如今強行通過,違反了當初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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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sGE4UTM-u4m53fb0f62xW7uqkuvXHu2nFg6-o12nQ0g/preview?sle=true

      糟,發現剛才回錯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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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正在做良心包...把服貿協議完整呈現,不加任何個人觀點,只是把官腔改成好閱讀的口語,然後排版編輯成圖文版,畢竟較少人想讀硬的要死的文本(至少我就是),現在網路上有些人陸續開始這樣做了,目前遇到最良心的就是把開放細項CPC的英文翻成中文的人,讓我統整進度快了一些,光翻那個腦細胞都快死光了 ...

      逐條審查那24條其實沒什麼差,大都是基本的商場定義和規範,像是來經商的人的身分條件(主要都是中高階層的人)、不能壟斷市場、發生爭議要怎麼做再磋商...等等大規範。哪些開放項目可以投資幾%、開放細項...等相關細節都在附件一(特定承諾表)裡,而附件二就單純是身分條件的細節。其中有些會牽扯到其他協議,但文本都不算難讀(至少頁數少)

      我覺得「特定承諾表應逐項審查、逐項表決」是一定要實行的要求,因為涵蓋的行業很廣,從金融、技術、研究到一般民生用品(像汽車出租、貨運、美髮、食物飲料...等),甚至還有火葬和靈骨塔= =,各行各業的狀況是不一樣的,但相關規範卻大都一樣,太籠統了,需要謹慎討論。

      我唯一慶幸的是藥局和藥房除外,至少不會用到大陸屈臣氏的毒面膜...年初和大陸朋友聊,他們自己人除了大牌子外都不太敢用,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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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行政命令根本沒有回答 ,反而問答者還有概念 ,你要負責任的回答清楚 ,否則會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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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法源在此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sGE4UTM-u4m53fb0f62xW7uqkuvXHu2nFg6-o12nQ0g/preview?sle=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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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本身是支持核電但反對服貿黑箱的。
    很多人反的只有黑箱的做法而已(雖然逐條審查應該也是全部都會過,因為球員跟裁判都是那幾個)
    但很多人並非完全吸收別人的東西,而是思考過才做決定是否支持,
    支持服貿的文章提到,這是ECFA的附屬條款,根本不能逐條審查,那當初立委們說好玩的嗎?
    還有就是各種產業的私下談判,這些我們底層人民根本都不知道,還敢說臺灣是民主的國家?
    順帶一提,一些服貿的正面寫手是金融業的投資者,我不認為他會說出服貿的缺點
    如這篇: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BlogArticle.aspx?ID=3938&pnumber=3
    很怕到了最後,國家被賣掉了,自己會是在吃早餐時看的那份報紙得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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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現自己打字時,敘述沒整理好,請見諒(沒有編輯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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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林鴻池一直在迴避回答一個問題,「服貿協議」到底是什麼?

    如果是準條約,依憲法第63條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條及第9條第2項,

    必須付二讀,而且「應」逐條審議;

    如果是行政命令,由於它不可能是行政規則(僅限行政體系內部事項,

    規律對象為公務員,行政程序法第161條),它只能是法規命令,

    但法規命令,由於規律對象是一般人民,規範內容是有關人民權利義務事項,

    所以必須要有法律明確授權(行政程序法第150條)。

    國民黨目前的處理方式,是把服貿當作「行政命令」處理。

    為什麼?因為它的程序審查強度最低,最好護航,也因此,我們看到:

    1. 2013年,院會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2. 委員會召集人張慶忠表示,其實院會交付審查後三個月未完成的話,

    依法是可以視為己經審查(他援用的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

    所以服貿依法根本就已經審查完成,廢話什麼逐條審,報請院會存查即可。

    問題是,服貿協議這玩意,正的看反的看,都不像是行政命令啊:

    1. 服貿協議在外觀上不符合「行政命令」的規定。按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規定,

    行政命令得為七種名稱,而這七種裡面,並不包括「協議」;

    2. 服貿協議是兩個民間財團法人(海基會、海協會)共同簽訂的一份文書,

    而不是台灣行政機關對外發布的規範,然而,翻遍中華民國法律,

    也找不到服貿協議的授權依據(法規命令,應有法律明確授權),

    所以它跟一般行政法理定義的行政命令相比,具體內涵也顯不相同。

    說到底,國民黨的算盤是:

    1. 服貿協議攸關人民權利義務,不讓它進立法院走程序,是不可能的,

    但不同議案在立法院審議的程序強度不同,為了順利護航,

    當然要想辦法挑程序強度最低的走,那就把它當行政命令審吧。

    2. 問題是,服貿協議明明就不是行政命令啊!那不管,我們就打鳥賊戰,

    不承認不否認不回應,顧左右而言他,先混過去再說。

    所以每次林鴻池被問到服貿協議的法律定性是什麼,他都不正面回應。

    但張慶忠走的程序,不折不扣就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章有關行政命令的審查程序。

    轉貼自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5224279.A.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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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1000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5 條

      依第四條第三項或第四條之二第二項,受委託簽署協議之機構、民間團體
      或其他具公益性質之法人,應將協議草案報經委託機關陳報行政院同意,
      始得簽署。
      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
      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
      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
      定,並送立法院備查,其程序,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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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重點:「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

      "所以攻擊的重心,應該要擺在:「服貿的實施必定會涉及法律的修正」這一點上,才不會白花力氣。(這一點我個人有幾近百分百的確信,以電信服務的開放為例,怎麼可能不動到電信法就可放行?)"

      節錄自: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2082919166888&set=a.10150973070976888.426290.532346887&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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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反核還要假懂核能才能反?那什麼事都不用做了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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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講話還要先學中文才能講?那甚麼事都不用做了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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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你不懂事情只是一昧的支持與反對,有沒有錯?
      回到十大建設時期,當時台灣車少,要蓋高速公路根本白癡,蔣經國一直被反對--今天呢?
      回到北捷建設過程中,搞得台北烏煙瘴氣、還差點火燒捷運,阿扁選市長還成提出要拆掉北捷木柵線,還很多人支持--今天呢?
      回到教改時期,當時提出人人有大學念、提升全民教育資質,立意良好、不少人贊成--今天呢?
      現在我們還要傻傻的支持與反對,而不是坐下來好好思考、並謹慎地做出下一步決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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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任何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意見,就算在知識不足、資訊有限的情況下也依然有權做出他當下認為的最佳判斷。我們不需要關心每件事,然而當我們開始大聲疾呼,甚至開始罵那些跟我們不一樣的人,這時候你就已經放棄了「不需要懂」的權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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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套句legal high古美門說的:「最大的邪惡就是無限擴張的民意。」(在這指沒去理解事情全貌,只靠情緒去決定好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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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匿名 提到...
    懶人包也有正反。
    個人認為社群比傳統媒體好的地方在可以即時討論,比傳統電視新聞與報紙單方面資訊好多了。故會有懶人包的出現其實已經過一段時間發酵,正反意見的思辯,方便後來想瞭解事件始末的人更快進入狀況。
    至於最後幾段說得好,勿盡信單方面資訊,網路讓資訊更自由,但量也更龐大,真正想要暸解事件的真相,尚需努力搜尋與篩選,才能免於茫然隨眾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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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有點好笑...怎麼講,

    懶人包給你方便,節省時間快速上手,
    你就完全相信,當成聖旨來背了嗎?

    "盡信書不如無書",在資訊爆炸的時代,
    你不會去求證與思考,人家說什麼你就信什麼,要怪誰?

    5樓你說說看,這是 "懶人包" 的過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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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懶人包沒錯,錯在大眾確實多半是不會求證與思考的。
      但原PO這篇至少能救救看了之後還能驚覺到自己盲點的人,如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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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把一切責任推給讀者,而不去檢討自己有沒有缺失、誤導、偏激或流於意識形態,雖然懶人包的立意可能是好的,但是既然要作出來給人思考和求證,就應該努力做到客觀中立,並懂得去改正內容,而不是像某個號稱意見領袖的人,說自己幹嘛為盲目相信的眾生負責一樣。

      說到這裡又想到,之前Ptt上有人被罵得很慘,結果真相出來是鄉民誤會了,不但沒什麼人道歉,底下還有人回「我們沒錯阿,只是被誤導了,誤導我們的才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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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至少看過服貿文本的我,大多數懶人包看到第二段就關掉了,不過最近中立的解說越來越多,所以也不是太糟。

      有些懶人包用自己的專業去分析情勢這ok,但說起話來像是在把人當小孩子教,自己說的就是對的、不聽就完蛋。各行各業狀況又不相同,光商場規則就不一樣了、何況是沒提到的潛規則,身處該行業的人最能了解現在與未來的狀況與衝擊,懶人包卻很少提到他們需要知道的細節..

      Ptt我建議要挑版逛,我之前在八卦版只是丟個服貿文本的官網下載link給在問服貿內容的人,對方竟然直接問「這是造假的嗎?」證實不是造假後,有人開始說政府的東西都是有目的的...etc,接著在一連串的討論下結果就是,貼出這連結的我是黨工...這什麼鬼邏輯oh my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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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雖然我只是四樓,還是幫你解答一下,以下引述自本篇文章:
      "懶人包是有用的工具,可是當你選擇照章吸收裡頭的觀點,不再做進一步的比較與查證,說穿了這真的就是「人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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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我喜歡「以譖易證,孰敢不正?」這句話!
    而且搜不到語源,看來似乎是文森自己順手寫出來的(?),合在這篇文裡相當有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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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找不到出處,餵狗後只有這裡有,應該是自創沒錯,好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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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的確是順手寫的。忽然想起《論語》,就把上半句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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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樓上那個是在講甚麼鬼

    完全沒有抓到樓主要表達的事情,卻胡扯些不相干的事

    由此可以看得出來,懶人包之所以這麼流行,就是因為某些人很適合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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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反服貿的大大可不可以不要再烙一些法律的深奧名詞,告訴我,為什麼去年可以沒有如此高潮的不去杯葛我們們和紐西蘭、新加坡的貿易協定!

    陳先生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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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廢話,紐西蘭新加坡有要吃掉我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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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醒醒吧, 還在反共救台灣嗎. 我們每年外銷60%都是到對岸. 現在反中是要吃屎嗎.民進黨都在討論中國路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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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反服貿不必然就是反中、鎖國、不想做生意哦~爭議的焦點是在追求做生意管道的同時也對國家安全有基本保護、社會正義上有基本照顧。(至少有一部分)反對者訴求的是要從長計議、要換個簽法,而不是主張不要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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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現場有貼啊,「台獨ing 解決一切」,到底是在反什麼已經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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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台灣本來就是獨立的,再說獨立...感覺起來就是一整個很奇怪,異常的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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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我就很懶得把懶人包看完,正是因為不相信那些懶人包。要看的正反資訊太多了,多到連好好整理一篇心得的時間都沒有,而近來的懶人包卻越來越精緻,內容也多,多到認真看完懶人包就無暇蒐集另一方面的資訊了。不過懶人包提供的資料倒是可以提供特定論點的參考資料。

    關於某懶人包與諸多媒體所說「當成行政命令不必審查」的說法其實有被人指出,實際的法源是來自「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有規範兩岸「協議」,而不是懶人包所說的行政命令。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s6mWE4_HxXtf80B56Jfyl4OpXG619f_5dIGZBmIhvZE/edit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10001

    立委口頭答應的逐條審查實際上也是不可行的。當然人民還是可以不願接受立委違背承諾,也可以不願接受這樣的條例規定。只是被說成行政命令實在也不符合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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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5條:
      「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大法官的釋字329號:「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力之限制者,亦應由法律定之」
      由於本國憲法為一中架構,「人民」包含大陸地區人民,
      服貿協議已限制到大陸地區人民來台灣地區工作等自由權力,應由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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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我反核,德國都願意停止所有運轉,北歐甚至連石油都想廢棄,台灣真的是經不起核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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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核電廠就算不會爆炸,只要輻射外洩就很危險,有些人很懂抓別人講錯的點,但這樣並不代表這些人講的就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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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太陽會爆炸又會輻射外洩耶,太陽絕對該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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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廢核 光電半導體廠馬上沒有競爭力
      還是你有更有效率又不會汙染環境的發電方式
      在反核前 環保人士在反火力空氣汙染
      水力發電發電量不足 風力台灣平源少地價貴
      發展都是伴隨風險 反核不如要求完整並且嚴格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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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期待懶人包或任何團體組織毫無立場,都是不切實際的幻想。
    人民再怎麼聞思修,終究有其個人能力之侷限,是以我們的這種制度設計,本質上就是用一派團體去制衡另一派團體,正因有立場,正因有藍綠立場,其中一邊才能成為人民檢視、監督、制衡另一邊的工具,而不是期待任何一方或人民自己成為完美無缺的救世主,因為人一定是靠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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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通常在談「效益主義」時有個隱而不見的前提,那就是,絕對不玩零和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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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不應蓋講前提,應該更正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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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如果新加坡 紐西蘭有能力,他為甚麼不吃???別模糊焦點,耍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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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紐西蘭沒有飛彈對著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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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美國飛彈對著全世界,為什麼大家搶著跟他簽?因為想賺錢啊,跟中國不是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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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拿美國跟其他國家來跟兩岸對比,這樣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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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拿台灣跟其他國家來跟兩岸對比,這樣有意義嗎?以下開放照樣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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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中美兩國互設對方為假想敵啊,怎麼兩國還是想要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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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本來久沒有絕對的敵人,今天中國就算飛彈不對準我們,難道歐美諸國經濟戰就會不對著我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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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lunawalker一針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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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懶人包沒有錯,錯在人懶!

    只可惜網路上的鄉民絕大多數都還蠻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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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我也覺得懶人包所給的資訊太過侷限,而且現在網路很便利,條款和相關文章都很容易就能查到,如果真要研究也不是不行。懶人包給的是一個起頭,要真的了解事情的脈絡,還是自己腳踏實地慢慢查詢各方資料,整理出自己的想法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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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從多元成家開始,懶人包策略就越來越被重用了,懶人包顧名思義就是給懶人看的,打開服貿協議本文,光是用字遣詞就打趴一堆人了,更不用說那洋洋灑灑一大串的特定承諾表,連ECFA網站上的影響評估報告,也極度具有催眠效果,如果沒有懶人包,根本不會有人想關心服貿協議,就算有心,我想也沒有幾個人能夠真正看完並做出分析。

    對我這個學新聞的人來說,懶人包是一種宣傳品,跟DM海報差不多。當然會根據立場,無論贊成或反對,多多少少都會隱惡揚善、稍加誇張。對於懶人包,我自己是給予正面評價,因為它降低每個人談論社會議題的門檻,同時提起興趣。因為就算沒有懶人包,民眾對社會議題也不會比較用心,甚至對電視新聞網路新聞的依賴又更深,懶人包是因應網路和社群傳播而起,未來只會有更精美的懶人包,還有更無懈可擊的懶人包,批評懶人包,就像當初平面媒體批評網路新聞錯字一堆濫用不查證一樣,無法阻止趨勢。

    批評懶人包不如加入製作懶人包的行列,讓各個立場都有懶人包!來場包包大戰吧!(徹底離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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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好:
      小弟想請教一下,我也贊同懶人包是宣傳的方式,且能降低談論門檻(畢竟簡化到極致),但是DM海報都要負宣傳不實之責,請問懶人包不實何罪之有?大可以說說謊久了別人就不信了,那麼我想問你認為媒體有平衡責任還是閱聽人?我是認為媒體該有,因為無論工具跟專業度,都不是一般閱聽人能比擬的。回到原題,假若你贊成資訊自然競爭(各方立場自行論戰),那是否商家或甚至教授也可以隨意保證,反正市場機制會讓做假的那方吃癟。還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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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要看你把懶人包定調成「媒體」還是「廣告」。

      媒體的功能是,就其「立場」,報導一個事件。
      廣告的功能是,獲得認同、達成目的

      我個人是把懶人包定調成一種宣傳品(廣告),透過社群傳播載具,進行散播。
      如同戰爭時,從飛機上灑下的招降傳單一樣。

      回應您提的「媒體有平衡責任還是閱聽人」
      我只能說,媒體雖然有「盡量中立」,但一定有其立場,
      具體一點來說,TVBS把府方喊話用最大的標題和跑馬燈展現
      然後把學生訴求用小標題展現,作為「平衡」
      然而可以想見,這個平衡,並無法改變它的「立場」
      有平衡的責任,但實際上沒有作用。

      在社群傳播興起之後,人人皆可以是意見領袖和訊息發送台,
      過去的子彈理論已經不適用,按照現代的傳播行為來看,
      「懶人包」和「FB上轉貼的eDM」反而才是工具和專業。

      最後說明,我沒有贊成或反對資訊自然競爭,只是就我的觀察陳述現況,
      商家教授按照道理來說,當然「不可以」隨意保證
      但不代表他們不會故意或不小心這麼做。

      我個人認為,資訊爆炸時代,每個人要有處理資訊、獨立思考的能力,
      同時政府在和人民溝通、宣傳的時候,也要考慮溝通對像,多元運用載具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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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台灣人現在都不思考了,人云亦云 一窩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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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借版大版面抒發一下...(在獨孤大blog發過..)
    剛看了電視台的非正式服貿辯論,正方一位聶教授還真是把學者誤國給詮釋的淋漓盡致!

    你一開始講什麼微觀宏觀的,我他x的還真的很認真想聽聽有什麼東西是我們這種賤民所見樹不見林的,結果你一提到宏觀就直接跳到結論說對台灣多好又多好??
    以為夾雜幾個專有名詞就棒棒了?(連MOU這麼禍國殃民的東西也拿來講?)那中間的推導咧?最重要的部分你直接pass然後就可以開始暗指一堆人小鼻子小眼睛?我如果是你的學生結果老師居然這樣上課我還真想翻桌走人!
    我自首有些名詞聽沒有很懂,我跑去你面前叫你免費給我上課你當然可以鄙視我不鳥我,啊法可咧!政府可以這樣嗎?政府不用盡全力讓每一個一般人都能夠有最基本的了解?都上電視了還在賣弄官大學問大?
    小弟以前跑業務,公司推出新產品的第一件工作就是強迫自己用台語把它清清楚楚的講一遍,務使能讓客戶開始不耐煩之前可以清楚明瞭整個架構跟優缺點,小民如我都懂這個道理你這麼急切想護航服貿的人擺個"啊!你們不懂啦!"的態度就來了不覺得自己很混嗎?政府就是這種姿態才讓這麼多人不爽你懂不懂?!
    韓國連馬英九搞不好都不敢再提了你拿出來說嘴是在護航還是打他老臉啊?先讓大型企業帶動國家經濟成長,中小企業會倒,然後"等"國家經濟起來後我們再來挽救中小企業...請問這段話是在講沙小?為什麼是我要倒不是你倒??一個中風兩年的人你把他救起來不會嘴歪眼斜?到時候時空改變政府說歹勢現在不能救了哦幹我不就很衰?!阿我就喜歡自食其力不喜歡給人救,政府只要負責給我一個公平的競爭機會這樣行不行?
    況且過去幾年馬英九不就是這樣幹?傾國家資源挹注早就被寵壞的大型企業,台灣中堅戰力的中小企業放給它爛不是過去幾年的寫照?阿然後咧?賺的錢有深入台灣社會或是創造出更好的投資就業環境嗎?都沒有嘛!什麼年代了還在大我大我這麼重的奴才基因是哪來的啊?一路走來愛講犧牲小我的人他自己絕對不是在那小我裡面啦!

    聽完大教授的理論之後我除了更加堅定支持這些勇敢的學生以外沒別的,你應該是反方那邊坐滿了才坐到正方那邊的吧?XDDD

    至於阿土伯把服貿跟關稅扯在一起,還有那個台商說那是不是要完全切斷跟中國往來這種很中二的話,過於不入流,而且他們也沒掛個教授,就懶得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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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聽你說的話就透露出你的智慧了,真相不辯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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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呃.............so??
      我可以回說看你的字數就知道你的腦細胞數量嗎?

      連名都不敢簽?!
      你可以針對我的po文點出來反駁;
      不然就提出你幫腔聶建中的說法.....
      就這樣你也來電我?
      你姓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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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小弟來回你吧:
      首先,從你的論述,你是在旁觀一場辯論沒錯吧?那他的目標當然是提出對手無法反駁的論點,而非向閱聽大眾"解釋"他的論點,也就是說,他預設聽者有相關背景知識。
      再來,你既然都自首聽不懂他說的話,那更沒立場斷章取義他說的話,也許其中有些論述是合理的只是你不清楚而已,或說論述跟你自身經驗違背也不見得不合理,他推論有假設有侷限,你都可以請25.a提出文點反駁,我也想請教你他論述經由哪個假設導致不合理?你的文章中也並沒有提到。
      最後,就你說的幾句,聽不懂正方論述而支持反方?把服貿跟關稅扯在一起不入流?沒掛個教授所以說的話不需聽?
      這邊先道歉龜毛了點,但是既然你都說針對 po 文點來反駁,我就來反駁一下。建議你可以多看點格主 Wenson 的文章再考慮留言,因為挺多都是格主曾為文討論的我就不贅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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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唉...這種討論法會有點累...
      1.看你的第一句,我猜我所說的這場"辯論"你應該沒看到。
      2.我第一句就說這是一場"非正式"辯論。
      3.你對辯論的定義我很同意,不過我的感覺就是老馬跟小英辯ECFA的感覺,一個人一直試圖讓觀眾都聽得懂ECFA利弊,一個人好像忘記自己是執政者以為辯完會有評分頒獎,嗯...連政府有義務公開的資訊都可以藏在口袋當武器?帥。居然還有人以為講別人聽不懂的話就可以"嘿嘿嘿,我贏了"耶(那我建議他下次說拉丁文)
      4.他有一兩個烙出來的名詞我沒聽懂,跟"我聽不懂他說的話"這未免也換的太大太粗糙了吧?
      "也許其中有些論述..." "他推論有假設有侷限..."這是什麼??
      白紙黑字寫說大教授沒作推論了是哪裡看不懂?
      乾脆舉個海報"因為不可以鎻國,所以服貿服貿服貿"不是更有爽度?
      我批評教授的語氣真的很差我承認,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很認真"想聽聽他的推論,結果發現是零?
      請問我該怎麼點出他的論述還是假設有不合理?
      "王建民今天的狀況很好,所以他拿勝投"教教我該怎麼反駁這個騙錢球評的論述?
      5.我沒說不是教授說的就不用聽,這句改得很誇張;他今天掛個教授,還口口聲聲他對服貿的研究贏過一大狗票人,別人都1/4桶,在座包括正方沒有一個人是用這種態度來發言的我不罵他罵誰?

      本來想把你送我的斷章取義還你可是不貼切,我比較想問的是把別人寫的文字加加減減那麼多意思是有什麼不足為外人道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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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5.a匿名說:「聽你說的話就透露出你的智慧了,真相不辯即知。」
      搞不好是推崇neil ho的論點喔!
      換個角度往好處想…說不定它不是來電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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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續上篇回應:
      不過若他真的是來電你的,
      那真的太沒禮貌,也太沒行情了
      他應該針對你的po文點出來反駁
      而不必做無謂的人身攻擊才是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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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樓上的斷章取義攻擊力也蠻高的阿,啊說好的真理大德怎麼不出來開示一下茫茫無知的世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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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如果有重覆貼上,麻煩版主刪文;
    如果都沒有,沒轍了,貼不上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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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我覺得他很可愛,尤其是這一段「你應該是反方那邊坐滿了才坐到正方那邊的吧?」
    還有,這算不算是岐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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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給版主的禮物:服貿「累人包」。
    http://www.insight-post.tw/?p=6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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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服貿亡台(一):為何服貿讓人失業?

    有人說,對於服貿不要「以訛傳訛」,請將服貿協議的全文看完再說!不過如果你真的相信這種屁話就中計了;因為服貿協議的本文只是一些法律條文再加上兩個附件而已,就算你全部看完,保證你還是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不是因為你的法律素養不足,而是除非有真實的案例配合解說,否則光看法律條文只會讓你更加迷惑!

    就好像就算你讀完了刑法,也知道殺人會判幾年,你也無法想像為何有人能夠想出用鹽奶來殺害嬰兒?你更無法想像,為何一個報效國家,揭發軍中弊案的年輕人,居然被會軍中的貪腐份子給操死?還有就算你對貪污治罪條例滾瓜爛熟,你也無法理解,為何當時擔任立委的林益世,收了廠商好幾千萬,法官卻判貪污無罪,還說只是詐欺?

    所謂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如果沒有真實的案例,就算你將服貿協議一字不漏地都背起來,你也只是永遠的外行,永遠在看熱鬧而已。

    為了證明筆者確實看完服貿全文才做出以上評論,再此先列出服貿網址供大家參考,再以一系列的案例,來告訴大家為何服貿協議可以滅台亡台,讓中國併吞台灣。

    http://www.ecfa.org.tw/SerciveTradeAgreement1.aspx?pid=7&cid=26

    為何服貿會讓人失業?

    請問大家知不知道,由於台灣的製造業大部份已經移往中國或成本更低的其他地區,台灣最大宗的本土產業已經變成了服務業?舉凡餐飲、旅遊、出版印刷、資訊電腦...等等,也就是在上述服貿全文網址附件一所開放的行業,已經成為台灣大多數人賴以為生的工作?

    請問大家知不知道,馬英九即將開放中國學生可以在台就業?大家知不知道馬英九已經取消港澳學生在台完成學業之後,必須先回中國工作兩年,才能在台工作的限制?港澳學生只要留在台灣工作滿五年,月薪超過三萬多,就可以拿到台灣的身份證?還有目前早已開放中國專業人士來台工作...等,這些大家都知道嗎?

    試問馬英九一下子就開放這麼多的本土產業讓中國投資,一旦中國成為這些產業的大股東或老闆,請問他們會晉用中國學生?港澳學生?中國專業人士?還是台灣勞工?

    或許有人會說,只要有競爭力,還怕中國老闆不用?很多台灣人還不是在外商上班?但是大家要搞清楚,外商沒有併吞台灣的政治企圖,外商來台只是將本求利,因此當然以受僱者的競爭力為優先考慮!但中國呢?先不提中國還用兩千多枚的飛彈瞄準台灣,連中國來台的學生,都必須時時接受中國的思想審查以及洗腦,大家真的把中國當成「吃素的」嗎?

    為什麼有這麼多學生對於服貿如此疑慮?對他們的未來如此徬惶?這個道理很難懂嗎?

    至於其他有關服貿亡台的真實案例,敬請期待下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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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看完服貿本文才有資格談服貿 ? 大西瓜啦 !!!

    說真的, 不管藍的綠的, 支持或反對服貿, 如果說什麼要看完服貿全文才有資格談論服貿, 這種人不是象牙塔的學呆, 就是別有用心 !

    大家知道西方國家有陪審團吧 ? 請問陪審團的成員, 難道都是法律專業 ? 為何照樣能夠陪審 ? 就是因為法律條文寫得再專業, 都必須回歸實際案例, 既然是實際案例, 又何必看完所有法條 ?

    例如殺人案, 都看見被害人被砍死了, 難道還要考上律師執照才知道砍人的有罪 ? 更何況那些考上法官的, 都能做出一堆烏龍判例了, 如果看完法條就真的有用, 那大家看完威爾剛的製造程序, 不就個個英挺了 ?

    其實服貿協議的本文, 只是一些法律條文再加上兩個附件而已,就算你全部看完,保證你還是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不是因為你的法律素養不足,而是除非有真實的案例配合解說,否則光看法律條文只會讓你更加迷惑!

    就好像就算你讀完了刑法,也知道殺人會判幾年,你也無法想像為何有人能夠想出用鹽奶來殺害嬰兒?你更無法想像,為何一個報效國家,揭發軍中弊案的年輕人,居然被會軍中的貪腐份子給操死?還有就算你對貪污治罪條例滾瓜爛熟,你也無法理解,為何當時擔任立委的林益世,收了廠商好幾千萬,法官卻判貪污無罪,還說只是詐欺?

    所謂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如果沒有真實的案例,就算你將服貿協議一字不漏地都背起來,你也只是永遠的外行,永遠在看熱鬧而已。

    其實服貿很難懂嗎 ? 一句話就說完了, 簡單講就是台資去中國投資,中資來台投資,標的就是雙方的服務業, 然後再加上一些限制條件 !

    重點是, 全世界都把服務業與農業都當成本國的命根子, 除非是超級大國, 其他國家鮮少開放這兩項產業, 而台灣與中國比較起來, 又是一個小到不能再小的小蝦米, 為何要放自己的命根產業, 給一個對台灣有政治企圖的超大中國 ?

    更重要的是, 這些所謂限制條件根本行不通, 尤其是這個無能的馬政府, 連一個毒牛的三管五卡都破功, 毒殿粉黑心油都無能為力, 還奢言什麼嚴格把關 ? 馬英九說他不會開放中國勞工 ? 馬英九也說過四年 633 做不到會捐薪水, 結果呢 ? 馬政府連滿街打工的中國偷渡客都管不住, 馬英九說的話要是能信, 真的 X 就能吃了!

    如果有人真的要看服貿全文, 我也不反對, 但是不要再寫出比服貿本文更長更臭, 還自以為專業的文章出來, 那只會讓人看了更加霧沙沙, 真的就沒有必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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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己不肯做功課,不要把其他人拖下水,然後指著別人說你們還在用功都是大白痴,你們看我用膝蓋想也比你們厲害,懶人包就是你這種人餵養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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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應該說要了解、熟讀服貿全文才可以批判,而是要「理解服貿」,
      但因為現今正確與不正確的資訊到處流竄,且各方懶人包很容易被參雜一些主觀意見,使得去看事情本質的服貿條文會顯得比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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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阿不就陪審團制好棒棒!!!唸法律唸經濟通通死讀書不通人情恐龍法官法匠弄法!!!全民公審批鬥大會啦!!!走資派通通戴高帽啦!!!

      好一個紅衛兵,扮的挺像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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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最好的懶人包例子出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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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致新大陸人兄:路懷宣(原網名陸念慈)的文章不值得評論
      獨立評論 作者: paul 2013-09-28 06:00:38

      路懷宣的「蔡英文不選台北市長,就是最大罪人」之文,不值得評論。此人原網名陸念慈,住新北市。陸念慈本來是支持蔡英文,抨擊蘇貞昌,行文偏激。在2012大選中,他向蔡英文競選辦公室自薦不遂,惱羞成怒,改變政治認同,攻擊蔡英文。老實說,不管國民黨如何爛,民進黨2016沒戲。民進黨內扯後腿的太多,內部頗多紅色木馬。

      ————-
      獨立評論 作者: 新大陸人 2013-09-28 10:05:16

      多謝了,原來如此,文人就這個鳥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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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在我看來服貿有利與弊,政府應該為弊做補強。服貿不顧程序通過,是立法院兩黨鬥爭的結果。因為政治鬥爭,所以,馬先生不可能將服貿黑洞補起來(立法國會立委監督機制),也許學生們可以考慮避免立法院兩黨鬥爭,又可以通過國會通過立法監督該類似案件可以順利通過的兩全其美方法,否則這個鬥爭黑洞(法律漏洞)很難補平。找個下台階給執政黨下是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重點就是避開兩黨爭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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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在旁邊虎視眈眈的民進黨的立場是,馬先生到年底之前愈沒見樹愈好,也如同同蘇主席在現場說的年底七合一選舉,全部,凍蒜,凍蒜,凍蒜。不知大家看的夠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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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蛤蠣嘍 請妳告訴我 除了吹年皮八年 馬卡茸有何偉大建樹??妳不會想再看他的泳裝了吧???我希望政黨輪替后 讓民進黨來研究研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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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問問笨問題/楊照
    唉,最糟的是,自以為很重視這項協議的媒體、學者、學生,可曾重視到願意先將這麼簡單的道理放在心中當一回事想想嗎?可曾明瞭當那個缺乏政治智慧的總統說要「原案通過」時,聽起來很可惡,實際上他說的是實話,協議本來就只能「原案通過」,不然就必須重新和對方談判;相對地,當他「讓步」同意「逐條審查」時,他在騙人,他在給我們他根本沒有權利做的承諾,在給一個協議本質道理上根本不存在的幻夢。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40325/366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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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別說是懶人包,看完了你的文章,我也懶得思考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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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尤其我一向主張關心社會並不是公民義務,只能算是超義務而已」

    關心社會是不是公民義務這個問題
    想請問你的看法是什麼呢?

    因為這個問題有點困擾我

    還是說你已經有寫過相關文章論述你的想法,也麻煩你提供一下是哪篇文章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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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我不知道你有受過何種程度的物理訓練,你文章中說:「當量子力學與相對論終於出現融貫的契機,這是愛因斯坦一生最後二三十年念茲在茲卻徒勞無功的事情,如今出現了轉圜,這不只是理所當然可以得諾貝爾獎而已,也許大統一理論要成真了,也許人類的物理學就要進入嶄新的時代了。」

    這個實驗是諾貝爾獎等級的實驗沒錯(且高於一般等級),但是哪邊可以解決量子與重力的矛盾? 話說你知道量子重力的問題在哪邊嗎? 理論物理早已領先實驗物理N年,重力波理論物理學家都當作是真的存在的東西,一般廣義相對論教科書都會有,只是在這實驗前沒有實際觀測證據,只有雙星運動的間接證據。你也不是聽過了演講? 這實驗是更證明暴漲理論的正確性,且量子重力理論的必須性,看到你在郭教授演講那批評台灣記者只會問些無關緊要的問題,相較起來,他們知道自己沒那能力問出科學問題,也強過你文章上面那段不知道哪邊抄來或自己幻想出來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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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先去把郭教授的演講聽完再來吧,你給的這篇的作者不是已經說明他完全不是從事這領域方面研究嗎?

      量子重力理論不知道跑了多少年了(下面我介紹的教授就是一輩子做量子重力問題的,你看看他年紀多大了),一般理論物理學家認定量子重力問題必須要詳細考慮的依據除了理論上該有的自洽性,一個比較扎實的出發點就是黑洞的entropy概念,黑洞entropy的神奇特殊性:與面積成正比而非體積正比,這個概念也引發了近年有名的hologram theory ,有趣的是霍金利用這個entropy的概念做出他有名的黑洞輻射理論,但是他後來卻搞錯了訊息傳遞至黑洞問題,這篇演講是弦論創始者之一的Leonard Susskind 給的一個相關演講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R3Msi1YeXQ 。

      一般人都以為霍金是近代繼愛因斯坦的最天才的理論物理學家,但事實上要真的從事物理的人來排,他可能連當代前五都排不到(雖然還是神級人物就是了),影片中Leonard Susskind 有提到的 't Hooft 才可以算是當代最傑出理論物理學家的人選,至少排前三是毫無爭論的,但一般人大概聽都沒聽過他的名字(雖然他名字會閃耀的掛在物理學史上面。) 順道一提,目前繼愛因斯坦後最傑出的理論物理學家一般公認是Dirac,不過他年代沒差愛因斯坦太久,也過世很久了。

      影片中郭教授也說過,他做的東西是確認1997年所提出來的一個重力波理論模型,還有重力波跟量子沒有絕對性的關係,就像電磁波跟量子物理可以沒有關係,你用古典電磁學理論就可以導出來了。演講中說到重力波存在性問題,物理界在廣相發展40年後才被Feynman說服普遍認為這是真的存在物理意義的波,一個思考上的難處也是在於等效原理這件事,不過這個詳細的理由就真的要投入這門學問才能得知,我也無法在此簡單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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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顧著講物理也順便回回這篇吧,所以懶人包不重要? 就像這篇作者沒有拿到好的懶人包,結果連別人實驗驗證什麼事情,得到什麼結果都不知道,然後發了一篇莫名其妙的文章。我也在想你還特地跑到現場去聽演講是能聽懂什麼? 我是認為那演講說得很清楚啦,可是我也不會把我自己當作一般聽眾,所以一般人到底聽進去了什麼我是不清楚。現在學問專業程度這麼深又窄的社會裡,沒有好的簡易資訊統整,一般忙碌的正常人有啥時間去慢慢了解,又一般人有這麼強的能力還在台灣做奴工領22K?

      懶人包訊息錯誤,自然有人會出來做另一個懶人包打臉,那接下來就是各行專家該付出的社會責任,一般人只要有基本的邏輯判斷能力以及願意關注的心意就很好了,台灣連這類的人在318之前都是大量的欠缺。至少危機就是轉機,在這新一代年輕人他們經過這次洗禮,公民意識以及國家意識更為抬頭,撐過打擊後必然會想茁壯,他們是台灣的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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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哪裡看到作者寫「懶人包不重要」了?人家講一句你自己腦補了一堆,是看到服貿就高潮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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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主要回文是針對版主不知道在說啥的“他自己”的物理幻想,最後次要的部分才對這篇的主題懶人包發表些意見。倒是你沒半點能力插嘴,只能在我最後兩行稍微提到318時才能插個嘴嗆嗆聲,我看應該是你看到318這幾個字後高潮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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