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7日 星期五

藝人的緩兵之計該被譴責嗎?



昨天在電視上瞄到了這則新聞,留上了神,上網看了報導之後,順便也瞧瞧網友們的反應。
評語似乎挺兩極化的,有的人大讚明道有骨氣,有的依舊毒舌,說什麼槍會拿不穩是因為以前私生活太亂所以早掏空了。
為什麼我會特別留意這則新聞呢?因為前幾天跟王老先生與乃妞吃飯時,東扯西聊也講到了這個。
王老先生提出了一個很特別的觀點,他認為藝人這種「緩兵之計」不應該受到譴責,我以前並未想過,但聽了覺得有道理,
因此把討論後的想法補上一些細節,在這裡系統化地呈現出來,讓大家想想「藝人的緩兵之計真的應該被譴責嗎」。

藝人為了賺錢而想盡辦法留在學校拖延當兵早已不是新聞,但是我印象中似乎直到去年才被連續性地大幅報導,
記者們甚至追著明道跑,一直想逼問他到底什麼時候才要去「盡應盡的國民義務」,罵完藝人還不夠,連學校也被罵了進去:
男藝人避兵役 東南、醒吾和景文被諷最大「閃兵坑」
林保宏 2011年9月3日

兵役問題成了國內偶像男藝人心中永遠的痛,許多男藝人年紀已經屆滿30歲「高齡」,卻還遲遲未盡國民應盡義務。除了日前媒體報導男藝人明道降級轉學到基隆市的崇右技術學院影視傳播系之外,目前被點名的尚未當兵的男藝人,似乎也很有默契的分散在東南科技大學、景文科技大學和醒吾技術學院,網友諷刺這三所學校是收容這些屆齡仍未服役藝人的「閃兵坑」。

自從今年初年紀最大的竇智孔入伍服役後,明道就成了目前這些尚未當兵的男藝人中年紀最大的。儘管日前明道宣稱明年一定會「應盡國民義務」入伍服役,但卻在日前又降轉至崇右技術學院影視傳播系,這不僅是明道「大學之路」11年來的第5間學校,懷疑這又是「緩兵之計」,想要拖到兵役法規定緩徵的上限年齡33歲。

除了明道之外,包括遭到點名的周渝民、阮經天、賀軍翔、鄭元暢等人,也都是國防部下一波預計要徵召的對象。根據統計,這些男藝人分別散步在東南、景文和醒吾三所學校,其中東南幫的包括名模黃志瑋和修杰楷、景文幫的竇智孔、炎亞綸、陳柏霖和許孟哲,除了竇智孔已於年初入伍、炎亞綸因腿傷而不用當兵,但炎亞綸也在確定不用當兵後就從景文休學。

醒吾技術學院則是目前人數最多的,也是最老牌的避風港學校,包括周渝民、阮經天、賀軍翔、鄭元暢這幾位「大咖」之外,包括前Energy成員書偉與坤達、唐禹哲等人也是「醒吾幫」的一員。書偉和坤達則分別是地中海型貧血和氣胸而不用當兵外,唐禹哲因為是民國73出生,比較起來年紀算是最小的,還不算是網友戲稱的「閃兵名單」。

不少網友諷刺,這些男藝人「用合法的程序做合法的事情」,只能說他們太會鑽法令漏洞;也有網友說現在當兵役期剩不到1年,不知到他們在逃避什麼?也有人拿韓國為例子,韓國男藝人沒當兵就不用混了,還會受到輿論抨擊,但台灣不會,如果台灣演藝圈肯封殺不當兵的藝人,這些人一定會乖乖高唱從軍樂了。

就像新聞裡頭網友講的,藝人的緩兵之計是「用合法的程序做合法的事情」,所以首先他們在法律層面上並沒有問題。
那麼在道德層面上呢?我們可以發現大家對於這樣的行為幾乎是一面倒的罵聲,就算口不出惡言也難免嗤之以鼻,
既然眾人皆曰該罵,當然是有道德上的重大瑕疵啊!然而是哪些瑕疵呢?我們從公眾人物、公民、學生的角度一個一個看。


1.身為公眾人物,你本來就應該要為民表率、勇於任事;你平常沒什麼好事可以當大家的楷模就算了,現在還為了一己之利搞緩兵之計!這豈不是在樹立壞榜樣嗎?萬一年輕人都學你這樣怎麼辦?
1.1.傳統的理想上所有公眾人物都應該是大家的模範,但那早已是過去式了,起碼對藝人就不適用。現在有幾個人會以藝人為自己立身處世的模範?以明道來說,他是個演員,他成為公眾人物並不是因為他很有道德,他賺那麼多錢也不是因為他比別人德性更高,要指責他還不如討論他的戲劇演技是否「名符其實」。
1.2.藝人們的確是為了一己之利搞緩兵之計,但是這並不會樹立壞榜樣,因為別人想學也學不來。
1.2.1.對於那些也想好好工作多賺錢的年輕人來說,學習藝人拖延當兵時間是很愚蠢的,因為大家都知道在就學或待役期間根本就不會有什麼好工作,幾乎都只能打打工、賺個最低薪資而已,所以能早點當完兵自然要早點當完,有誰會想要學這些藝人動不動拖到三十幾歲?
1.2.2.對於那些本來就不想好好工作多賺錢的年輕人來說,他們都已經懶散到不肯工作了,請問這樣的人如果不肯早點去當兵,到底是誰的錯?

2.身為國家公民,保家衛國是你的職責!你應該視之為一種榮譽,而且要趁著年輕、體能好的時候去當兵。
2.1.這些藝人並沒有不當兵啊!只是晚一點去當而已。事實上,比起找理由或想辦法避掉兵役的人,他們還算是更盡責的公民。
2.2.早當兵跟體力好不好沒有絕對關係,如果有的話,那麼國家應該修改法規,把兵役年齡的期限提前。
2.2.1.以台灣目前的需求和要求來看,現在當兵也不需要多好的體能,正常人均可過關。

3.身為學生,這種拖延戰術會佔用學校名額,而且大專院校都有拿政府補助,因此還會浪費納稅人的錢!
3.1.今天早已是想上大學就能上大學的時代,這些藝人們讀的也大多不是大家搶著要唸的學校,實際上並沒有排擠到其他人。
3.1.1.就算他今天唸的是台成清交,他有能力進去是他的本事,能不能唸完、多久要唸完也是他的事情。
3.2.的確,這種緩兵之計會浪費納稅人的錢(政府的補助款)。
3.2.1.不過我從來沒聽過有人是用這個理由譴責藝人不早點去當兵的.....
3.2.1.1.如果問這些藝人,要你全額自行負擔教育經費才準就讀,甚至要多繳錢給國庫才行,我想他們也都會答應(因為賺到的錢遠比這個多),只是我們沒有提供他們這個選擇而已。
3.2.2.有些女藝人也延畢,為什麼大家不會用同樣的理由譴責他們?
3.2.2.1.我懷疑這裡頭搞不好還可能有性別歧視的因素(不是歧視男性,是歧視女性)。


為了更凸顯前面這些論點背後的直覺,請大家試想下面兩個例子:

A.有一個職業運動選手,覺得自己的體能和技巧正在巔峰期,因此和藝人一樣採取緩兵之計,繼續打球。
B.有一個大學剛畢業的年輕人,發現一個很有前途的創業良機,因此和藝人一樣採取緩兵之計,先去拼拼看。

請問看倌,依據我們社會對於人物常見的評判標準,大家會覺得上述這兩種人應該大力批判嗎?
A的例子或許會有一些人批評,但我想絕對不可能會像是批評藝人那樣人數眾多且激烈。
至於B的例子,會批評的人應該更少了,甚至有些人可能還會覺得現在年輕人就業不易,政府應該多幫幫他們。
然而,大家的動機和採取的手段不是相同的嗎?為什麼會招致不同的評判?
要我說的話,我覺得A例反映出的是大家比較看不起藝人,覺得運動員比較了不起,所以就算一樣靠緩兵多撈了錢也還好;
B例反映出的,則是更大眾化的心態:這是個努力打拼的小人物,你我都可能是這樣的人物,也可能做出完全一樣的決定。

講了這許多,不曉得大家看出我的意思了沒有。為什麼那麼多人會批評藝人的緩兵之計?為的不是道德與正義,而是眼紅!
還可能是因為看不起,覺得這些人憑什麼賺這麼多,但這一樣是眼紅。也許這樣講很難聽,為什麼說是眼紅呢?
很簡單,因為這些藝人並沒有造成他人的損失,你可以說他們自利(愛錢),但不能說他們自私(為了錢而損人利己)。
在一個資本主義的現代社會裡,自利實在不應該是一件該受責難的事情,套句王老先生的話:
「其實我們也常在做類似的選擇,甚至如果我們換成是這些藝人,也會做一樣的選擇,問題只在自己辦不到而已。」

我常有一種感覺,東方社會在談社會現象時,往往喜歡加諸很高的道德標準,這點在藝人身上格外明顯。
記得談起這個緩兵之計的議題時,我們也聊到蕭淑慎吸毒的事,沒想過沒兩天就聽到大炳在中國大陸身亡的消息,
對比國外,Robert Downey Jr.這樣反覆吸毒的人一樣可以繼續跟他那件鋼鐵人裝一樣,紅得發火。
我不是要說吸毒沒關係,而是我們東方社會喜歡把能力和道德連結在一起,記得三年前酒井法子的案子嗎?
搞到差點去自殺,面對記者時只差沒有下跪,獲得緩刑之後還出了一本書叫《贖罪》,這在西方是很難想像的。
這種喜歡標榜道德的習慣是好是壞很難說,我也不覺得一定要改,但是大家以後要罵這些人的時候(尤其是躲在網路後),
最好也多想想,對方是否真的傷害到我們了?還是只是讓我們看了礙眼,甚至看了眼紅而已?

啊!我居然來不及在12點前把這篇文章打完,這樣不就讓我「這三天要天天發文」的願望破功了嗎?嗯...我決定作弊,
把發文時間往前設定一點,假裝是在禮拜五完成的。沒辦法,今天下午趕著跟王老先生去看蝙蝠俠,晚上又跟乃妞吃飯。
所以,我打算「明天」那一篇功課就來談談蝙蝠俠,題目大約是「班恩比不上小丑的N個理由」之類的,
看題目就知道一定得要談到很多劇情,所以還沒看過電影的人請自動忽略吧。

7 則留言:

  1. 有趣,我以前不怎麼鳥明道事件,所以也沒仔細想過,有空再多想想這件事與你的觀點。另外那編排方式是有模仿維根斯坦嗎?還是黑格爾?或者這根本就是普通或常見格式只是我不懂?純粹好奇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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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寫法的確是學維根斯坦沒錯(上一篇文章的預告裡有講過),不過用法卻相反。維根斯坦是用細項來證明論點,我是用細項來否證論點,只是我覺得這種寫法比較清楚,所以借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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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看到昨天那篇文章我還以為你要寫的是有關大炳的事呢

    看完這篇文章,首先我想表達的意見是,我認為上面提到的三個理由都不足以代表網路上那些批評聲浪的立場

    關於第一個理由,現在網路上根本不會有人用樹立壞榜樣、教壞年輕人這類的理由去譴責這類道德上可能有瑕疵的事,因為這擺明把年輕人這個族群(也就是大部分的網友本身)當成智障,而這種事是立法委員跟NCC在負責的。(題外話,我也認為一個壞行為學不來不代表那不算是樹立一個壞榜樣,因為人們一樣有可能去效法行為背後的行事規則或思考方式)

    關於第二個理由,以現在的觀念來說,應該很少人會認為短短一年不到的兵役能夠達到保家衛國的功效,更別說當成一種榮譽了,不要整天想著打混摸魚就不錯了(職業軍人另當別論)(是嗎?),用這種理由來譴責緩兵的藝人連那些說出口的人自己都會想笑吧。

    關於第三個理由,我只能說在網路上以打打嘴砲為樂趣的網友哪會想那麼多呢,他們會針對的瑕疵(如果有的話),一定是更顯而易見的、馬上就能想到的。

    若問我那些批評背後的動機,與其說是眼紅藝人,我倒覺得一部分可以歸咎於現代男性(尤其是當過兵的男性)對當兵的情結,雖然我沒有實際調查過,不過我敢說那些譙藝人的,一定絕大多數都是男性,因為那些當過兵的男人很喜歡把當兵說成一種磨練自身的過程,他們相信只有當過兵才能成為真正的男人(這種說法也許極端,但類似的觀念隨處可見,只是程度不同),所以那些遲遲不當兵、能拖就拖的藝人在他們眼裡看來就是逃避責任,而且,還是「娘砲」。

    而年輕一點的、還沒當過兵的人的想法就更簡單了,他們已經不像那些愛提當年勇的好漢喜歡把當兵這件事神話化,他們認為當兵就像暑假作業一樣,雖然很煩,你也只能硬著頭皮做完,對於那些藝人,他們批評的動機不過是,我們都可以那麼乾脆當完兵,你們卻在那一拖再拖,也太難看了吧?

    換句話說,跟是不是藝人沒有關係,只要遇到不想當兵、甚至真的採取緩兵之計的人,都會有同樣的聲音出現,只不過藝人的目標更大、而且也更容易拖延時間,所以更容易被集火而已,而我覺得批評的理由也沒有那麼複雜,就只是看不慣「逃避責任」這件事而已。

    說到底我想表達的是,至少就網友而言,他們在批評某件事的時候秉持的往往不是道德正義,而只是單純的看不慣而已,就像你說的,也許對方真的沒有傷害到任何人,但批評一下不好的事也並非那麼不應該吧?(至於程度的拿捏失當導致演變成謾罵則是另外一回事了)

    最後我想回應的是關於你舉的兩個例子,對於運動員和社會新鮮人來說他們之所以比較不容易受到批判,我覺得是因為他們有時間上的緊急性,運動員去當兵可能會錯失體能的顛峰期、而且去當兵等於停止練習,對運動員來說造成的損失可能是之後怎麼努力都彌補不了的,對一個想創業的年輕人來說機會的稍縱即逝就更不用說了,若去當兵可能以後都沒有如此良機了,但是對藝人來說卻比較沒有這樣的問題,看看韓國,就我所知那些乾脆宣布去當兵的藝人不但沒有跌入谷底,還能提升個人形象,何況以現在的當兵時間,短短一年不到根本不足以讓粉絲遺忘,如果說是剛出道的新人就接到兵單的話還有理由(有點像創業年輕人的例子),但新聞裡的那些藝人都是出道有一定時間、有一定知名度的人,如果去當了個兵回來就銷聲匿跡,那只能說我根本不知道他們在演藝圈混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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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提的這個主要理由我知道,但沒有寫進來的原因是我不認為那構成譴責他人的理由。在2的論證裡,我用「保家衛國是你的職責」,當然現在沒有幾個年輕人會真的這樣想,但是這才有強制力。如果只是把當兵視為被國家強迫的壓榨,覺得自己很早就被壓榨過了所以別人也要這樣,這在道德譴責上的力道是很弱的。再舉一個我原本考慮寫進去的例子好了,繳稅。今天當兵跟繳稅都是義務,都是被國家壓榨,當我們看到有些富豪不只賺得多,而且還透過合法途徑節稅,升斗小民們也都會罵翻天,覺得這是優待有錢人。但是當兵呢?這些藝人只是晚當兵,不是不當兵,也沒有少當兵,這種批評的心態就好像「我那麼倒楣,你也應該一樣才對」,雖然我相信很多人也有這樣的心態(但是罵藝人時不好意思直接說出來而已),但這樣的想法,甚至是你提出的那些想法,總歸來說也都算是眼紅。

      其次,你說「他們相信只有當過兵才能成為真正的男人」,我認為現在這樣想的人已經很少了,因為現在當兵不比以前那麼辛苦,而且大家也覺得軍隊的形象不好,起碼我周遭的男性沒有人會覺得當過兵才算男人,不過有趣的是,現在還會這樣講的人幾乎都是女性!這跟你說的「那些譙藝人的一定絕大多數都是男性」相悖了(不過我同意開罵的幾乎都是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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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關於第二段,那可能是我的觀念過時了...

      我看不太懂「道德譴責」是什麼意思,跟一般的譴責不一樣嗎?
      新聞裡那些罵藝人的人是用道德譴責而不是單純的譴責?

      照我的理解你的意思應該是,必須找到藝人道德上有重大瑕疵,才能譴責他們,但實際上藝人們並沒有,所以譴責他們的人其實是在眼紅。

      但我想到一個情境:

      一個小組分配每個組員工作進度,必須在期限內完成每個人的工作交由組長統整好上交報告,當組長在監督每個人的時候,發現有個人完全不動手,詢問之下得到的結果是「我又不是不做,只是晚點做而已」,而事實上到了最後一天他才急急忙忙的趕工,在大家捏了一把冷汗之後總算趕上進度,這個情況下他如果受到其他人的譴責是合理的吧

      我知道這個例子有點不同,藝人要不要去當兵根本不關我們的事,但同樣的是,也許藝人的確沒有做錯事,大家不爽的只是「拖延」這件事而已,難道「拖延的態度」不能成為受譴責的好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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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用簡單點的話來講,譴責他人時要有力道,必須說對方有道德上或法律上的過失,否則就只是在罵「你害我看了不爽」、「為什麼你不想讓我覺得爽」而已,這跟罵街的神經病沒有太大的不同。

      至於你舉的例子跟藝人的緩兵之計有個關鍵點不同,那就是服兵役並非團隊分工,一個人早當兵或晚當兵對其他人並沒有影響,而且連你例子裡的「捏一把汗」都沒有,因為從頭到尾都不干其他阿兵哥的事。當然你可以再進一步擴張:可是他這樣子做就是為了自己著想啊!這種態度如果散播出去,大家都學他晚當兵,那我們還是得要捏一把汗。然而這樣的說法是無效的,理由我在1.那一點已經寫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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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插個話。
    以過來人的身份,提些對於「壹年的兵役」問題,講些個人的看法。
    一般說來,在早先的役齡規定來說,海軍三年;陸戰隊三年;陸一特三年;乙等體位二年。

    這些軍人的訓練課程內容,是以壹年的訓練課程為終結。
    在兵役期的第二年開始後,再繼續複習前壹年所有的課程;第三年亦同。

    所以,我不太能理解現在的國軍長官們是以什麼樣的思考方式認為,當個壹年兵或壹年兩的月的兵役,在實質上能夠對台灣國防有什麼樣的幫助?在兵役壹年當中就算所有的專業技術全部都學會了又如何?等退伍之後拿到社會上用嗎?

    我認為不能達到目的的作法,乾脆就不要浪費年輕人的時間(反正台灣政府欠錢花,早早進入社會幫忙納稅給政府,相對於吃國家飯來的助益會更大。身份由「授變收」多美好,你們說是吧)。

    總結:不能折騰就別折騰,糟蹋了大家你我的時間與金錢。純粹就是窮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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