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 sprach es wieder ohne Stimme zu mir: "Was weißt du davon!
Der Tau fällt auf das Gras, wenn die Nacht am verschwiegensten ist."
2010年5月15日 星期六
幾個我們這時代的新語言
這幾年我常聽見一些讓我狐疑的中文,說不上是錯或是怪,但卻常讓我不明所以。
1.「情色」和「色情」到底有什麼不同?
1.1.如果兩者相同,那為什麼只有「情色文學」,沒有「色情文學」?
1.1.1.難道「色情」和「文學」不兼容?
1.2.如果兩者相同,那是在什麼意義下相同?
1.3.如果兩者不同,那是在什麼用法中不同?
1.3.1.難道只有好不好聽的差別嗎?那麼1.1.1.的問題為什麼可以因為另一個比較好聽的詞彙而獲得解決?
1.3.2.除了小說或文學作品,其他有什麼例子可以用「情色」而不宜用「色情」的嗎?
1.4.「情色」這個詞彙到底是誰、在什麼時候造出來的啊?
1.4.1.我小的時候,似乎尚沒有這個詞彙,一直到我大學才常聽到或見到。
2.為什麼這兩年台灣人很喜歡講「太over」?
2.1.這是誰開始講的?
2.2.英文老師們會反對這個用法嗎?
2.2.1.如果對著老外說:「you're way too over」,100個native speaker裡聽得懂的會有多少?
2.2.1.1.如果老外全部都聽得懂,甚至覺得很妙,那老師們是否不該反對這種用法?
2.2.2.有人作文這樣寫過嗎?老師怎麼說?
3.為什麼形容詞的轉品這幾年成為普遍的流行(例如:「你很台耶」、「這太宅了吧」)?
3.1.是不是從七年級生開始流行的?
3.1.1.我「年輕」的時候,余光中的「今晚台北的天空很希臘」還是少見的轉品用法。
3.1.2.我大學的時候,如果有人說「你好娘」、「他很媽耶」,我會用莫名其妙的眼神看著對方。
3.1.3.如果這是因為七年級生而產生的風氣,那跟網路或電腦有沒有直接關係?
3.2.中文本來就是很適合轉品的語言(沒有詞類變化),多用這種用法是否可以活化中文?
3.2.1.如果可以,那為什麼以個人為單位時,這種用法用很多的人卻往往是中文成績較差的人?
3.2.1.1.這種用法代表了「不肯使用複雜思維與複雜詞彙」、「不管中文詞性」嗎?
3.2.2.現在在學校裡這樣寫作文或報告,被老師打槍的機會有多少?
3.2.2.1.如果加個括號呢,像是「很多人都覺得很『台』是一件不好的事,但這幾年卻開始反流行了。」?
這就是傳說中的維根斯坦列表嗎?
回覆刪除也許,色情跟情色,是採取對立的姿態。請參考:
回覆刪除http://intermargins.net/repression/deviant/Pornography/sex01.pdf
在參考wiki:
回覆刪除http://zh.wikipedia.org/zh-tw/%E6%83%85%E8%89%B2
如果他講的沒有問題,那情色跟色情的區別就可以理解了。
Eroticism(情色),Pornography(色情),至少從wiki看來是差很多的。至於太over...我覺得,就只是有人喜歡這樣用吧。或許,因為"過份",聽起來比較重
回覆刪除,但over,因為語言的差異,所以中文世界的人聽起來就沒有那麼重了。雖然他們指涉的應該是同一件事
1.(我凴直覺認爲)實際用法中,「情色」標示作品有文學價值,「色情」則形容作品幾無藝術價值,僅有激發讀者性慾之目的。「情色作品」可升堂入室,「色情」只能流於街頭,以供消遣。卽,(形容詞)「情色」有時可指erotic,「色情」則為pornographic/porn。
回覆刪除「情色」一詞本義差不多是「容貌顔色」(猜都猜出來了……)。其現代義從字面上看應跟「色情」相同,不過根據需要,語義流變也很正常。(e.g. erotic poems可譯為情詩,但erotic literature不能翻譯成情文罷,就只有叫情色文學了。)
2.「太over」不用解為"You are too over,"肯定按over作辭頭解啊,"The bus is too overloaded."還是可以講通的嘛……
回覆刪除3.我不知道臺灣大學是否設論文寫作課程。(不知道我們那邊人文字能力低下,是否跟不設類似課程有關……)如設立,學生自然受訓,習得書面學術文字寫作技法,會運用正式詞藻作文,故而不必設想學生用新詞的問題。
回覆刪除繼續……剛才去幹別的。
回覆刪除打算再簡練點,嗯。
至於是否活化中文,要看corpus統計結果,新詞只有被廣泛接受,才能真正活化中文(文學是另一回事)。中文水準高的人能夠選擇更恰切的詞彙。選詞、發音受教育水準、社會階層影響,有足夠統計數據可以證明。
就這樣罷,懶得寫了……
PS 我們那邊「的地得」三字發音一樣,均讀如「的」,難道臺灣分開讀?
用「情色」取代「色情」只是自抬身價,就像前幾年有文學系辦奇幻小說相關論文發表討論會,還特地取名為「幻奇文學研討會」一樣。
回覆刪除對不起時間不夠,否則我對這三個題組是很有興趣長篇大論的,今次就先撿比較好處理(而且我有興趣與我本質相近)的第一大題,簡單作答如下:
回覆刪除「色情」與「情色」一開始的區分是比較清楚的,雖然兩這個詞喚起的慾望是同類型的,但後者比前者在應用上有格調有氣質。然而一些本質其實偏「色情」的東西,也想靠「情色」沾點氣質格調的邊;而「情色」描寫的東西最終畢竟不脫引起「色情」聯想的範疇,所以兩者一定會有重疊的灰色地帶。
請想想「雞雞」「卵苞」「懶覺」「陰莖」「陽具」「雞巴」「男性生殖器」「屌」(有興趣的請繼續舉例)幾個詞有什麼不一樣?如果說這些詞在實質上指的都是同一樣東西,而說這些詞都一樣,那我覺得就跟辯白馬非馬是一樣在指東打西,模糊焦點。這些詞固然實體上指的都是你他媽那根醜陋的老二(覺得這裡講話要帶髒才夠勁兒!),但是很明顯語外意涵是有差異的,講白話點就是使用對象、場合、目的、與喚起的思考方向都不一樣。你能接受當年國中上健康教育14&15章時老師在台上朗聲說道「今天我們來介紹一下雞巴與雞掰的構造」嗎?不行嘛!我們不能因為實體上的指稱一樣,就說這些詞一樣(聽說現在提前到小學教了)。所以對我來說,「色情」與「情色」固然在引發的思想甚至行為上一樣,兩者還是可以有區別——一點格調氣質的差別。
也許有人會說,「色就色,哪還分什麼格調氣質!」要這樣講我也無話可說,而在這樣的人眼中,應該也是把李安的「色。戒」當A片看吧?然後怪梁朝偉長得帥可是指技不如加藤鷹,湯唯氣質好但波大嬌喘不如蒼井空......這種影評有意義嗎?我想用「色情」與「情色」的極端的例子做比較,兩者應該就有明顯區分了。
@Blackout
回覆刪除中文的「情色」是因應英文翻譯而生的嗎?我不知道,但在一般中文使用中,情色的用法感覺上比eroticism窄了許多。
@雙傻中的二傻
1.用哲學的話語來說,如果「情色」和「色情」的指涉外延是相同的,而情色可以是文學但色情不能,則這就會有一個paradox產生,唯一的解決方案似乎是:我們錯怪了「色情」,「色情」沒那麼低賤,而且至少跟「情色」一樣高級。
2.我們講「太over」當然是取其字根或字首之義,但問題是over作為一介系詞乃是單獨具有意義的,「too over」一句在老外耳裡仍然是很怪的用法,因為大家會先聯想到的不是「字根意義」,而是「單獨使用之意義」。
3.你的回答跟我想問的問題不太一樣:如果對一個語言來說,強化其轉品用法的確可以豐富此語言的內容和可能性,那怎麼老是一些中文成績很差的人特別愛用這種用法,問題出在他們,還是在評分制度?
3.1.台灣在口語上,「的地得」也差不多都一樣了。
@Cheng-Wei
回覆刪除你的回答很有趣,也很符合直覺,但有一個問題需要解決:在你的說法裡,「情色」和「色情」的區分是非常個人化的。雖然在極端的例子裡大家比較會偏向某一種解讀法,但是在一般性的例子裡(例如〈天邊一朵雲〉到底是藝術片還是色情片),情色和色情仍然沒有可以有效區分開的規則或操作型定義。當然,也許這種東西你認為根本就不需要,但如果清楚的區分越困難,則情色和色情的paradox(請見前一個回覆)就越難解開。
版主年紀? 我最早聽到情色是蘇友朋跟鄭家榆的電影
回覆刪除我認為是種恐性下的包裝
許多說法表示出 情色上升 色情沉倫
那誰來告訴我東京情色派為何不能播?
還有東京情色派很多時候 實在是搞笑居多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回覆刪除@Wenson我確實認為能完全區分開的規則並不存在,這種東西並不是非黑即白,能一分為二的。討論起來固然可以用(我非常個人化的)氣質格調觀點來區分,實質上太多東西都摻雜了多重的屬性,硬是去切割原本模糊的本質想進行討論,我覺得反而會失去討論的意義。
回覆刪除順帶一提,就「情色文學」或「色情文學」的分類來說,我會覺得「文學」也是關鍵字。不應該有「色情文學」這樣的詞彙,因為「文學」本身就帶了點氣質格調高等一些的境界,跟「色情」是不搭嘎的,這兩個詞放在一起有衝突,或者說污辱了「文學」這兩個字。如果作者想表現的意識流,必須透過相當程度的肉戲或色慾的喚起才能完滿表達,這樣的作品無疑是「情色文學」;而那些只有肉戲,開頭沒兩三段就開始嗯嗯啊啊橫衝直撞到最後的作品,既然只有肉戲,而毫無修辭鋪陳埋梗,也就戴不了「文學」的冕冠。
P.S. 網誌需要標分級限制嗎?這篇討論好像有些不適合未成年人觀賞哩...對不起我有罪XD
Cheng-Wei 提到...
回覆刪除我會覺得「文學」也是關鍵字。不應該有「色情文學」這樣的詞彙,因為「文學」本身就帶了點氣質格調高等一些的境界,跟「色情」是不搭嘎的,這兩個詞放在一起有衝突,或者說污辱了「文學」這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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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朱光潛先生談到「低級的文學趣味」時,列舉了色情描寫這項。
我個人很尊敬朱先生,所以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我相信,論證到底,您說的應該較有贏面。
容我引述一下他的話
「(關於色情這種題材)...在文藝中只是一種題材,像其他題材一樣,本身只是生銅頑石,要經過熔煉雕琢,得到藝術形式,才能成為藝術作品。.....西廂記裏『軟玉溫香抱滿懷,春至人間花弄色,露滴牡丹開』幾句所指的是男女交媾。普通男女交媾是一回事;這幾句詞卻不只是這麼一回事,它在極淫猥的現實世界之上造成另一個美妙的意象世界。我們把這幾句詞當作文藝欣賞時,所欣賞的並不是男女交媾那件事實,而是根據這件事實而超出這件事實的意象世界。我們驚讚這樣極平凡的事實表現得這麼美妙......」
但是我心理還是有些不安全感,因為朱先生列舉文學的低級趣味時,
「色情描寫」還排第二而已,第一你猜是什麼?
是「偵探故事」!
你們這些愛看偵探故事的人,在朱先生眼中,你們品味可不比愛看色情題材的人好喔!
1.就是Cheng-Wei所說,「文學」一詞本身已承認了作品的水準,因此不用「色情」很自然。四庫全書不收章囘小説、戲劇、連環畫,不就是以之為不入流,根本不足以稱「文學」(集)麼。
回覆刪除2.我那是開玩笑的……
其實理解很簡單。因爲"over-"有「過了」的意思,就以之取代「過了」,然後直接運用,「太over」,就根我們那邊有人說「你out了」(還不如太over)一樣。中文遊戲而已,我並不認爲有什麼英文義涵,因此也沒必要翻給native speakers聽。
3最適合長篇,但考慮到我的懶惰程度,還是簡練簡練:
i.我只看過辭典學lexicography的書和用法書,說錯了請勿笑話哦。
ii.「新詞只有被廣泛接受,才能真正活化中文(文學是另一回事)。」這話錯誤,不用管……
iii.新誕生的用法或意象,不見得會被接受,也不見得視爲優秀。James Joyce可以說豐富了英語的「内容和可能性」罷,但他獨創的東西很多還是只存在於其作品中,並沒有真正進入整個語言環境,包括文學。
iv.作文測試的目的,一般是檢測學生是否具有在特定時間內,完成特定context下的文章。文章的基調通常確定,學生應選擇最恰切的字句作文。如GRE寫作卽要求學生作學術文章,語言自然須要符合academic標準。因此一些字句,如太over,通常不會出現,新用法跟評分標準的矛盾也就沒那麼嚴重。
v.隨語言流變,新用法或可被接納為優秀文字。Bryan Garner's Modern American Usage就附設Index,將很多字句分為五檔,由I至V,即由該用法出現,未被廣泛接受,至該用法已被廣泛認同為優秀英文。而評分標準一般尾隨語言狀態,(並非如實反映語言環境,)學生沒必要冒險使用尚有爭議的用法。
先寫到這……
@Cheng-Wei
回覆刪除你在這篇寫的東西算「乾淨」了吧?
你說的東西我沒什麼意見,但只有一個問題:為什麼「色情」跟「格調」是不兼容的?換句話說,我們在學習「色情」這個詞彙的時候,有接受過某些明示或暗示,告訴我們「色情」跟「藝術」是沒有交集的嗎(意即我們在世界上找不到「色情的藝術品」)?
@davidsonquine
回覆刪除哇,我超愛看偵探小說的耶~~
嗯,這頗可以寫一篇文章來談談。
@雙傻中的二傻
回覆刪除但即使一些用法已經非常普遍被社會所接受,學校裡還是常常討厭它們,例如「台」、「機車」、「超」。當然,學校教育希望學生能先「知其正」,但這些用法本身是那麼不值一提、沒有內涵的嗎?即便是,我也很懷疑學校老師有多少人講得清楚為什麼用這些詞對於「正常中文」會有所妨害。
1. 情色是erotica,色情是pornography。似乎是因為在後殖民主義中,經常寫到西方人對東方的刻板印象是帶有eroticism的一個地方。此時若翻成「色情」會跟pornography混淆,所以自創新詞翻成「情色」。這種自創新詞的做法在近十多年學術界大量引進當代理論的過程中很常見,以理論翻譯作品為了盡量達到用詞精準的目的而言也頗有道理,不必然是為了自抬身價或標新立異。
回覆刪除2. 名詞轉品成形容詞,我也喜歡這樣用,但我以前國文學測考15級分耶。
這種用法不必然代表「不肯使用複雜思維與複雜詞彙」,因為有時候用轉品,反而可以把你想要表達的狀態描述得很傳神。而且使用單詞之轉品所帶來的新鮮感,有時候反而讓人覺得這樣的對話很有趣,尤其是在朋友間輕鬆的對話情境中。在那種對話情境中,本來就不要求複雜思維與複雜詞彙。
這種用法也不代表「不管中文詞性」。語言學的詞性只是語言學家分析某個語言之後所獲得的系統化結果。但語言學的目的為描述(describe),而非規範(prescribe)。當我們一般人在使用語言的時候,並不是先在大腦內叫出正確的文法規則,再把適當的文字排列組合進去。我們說話的時候大部分都非常直覺,根本不會把語言學告訴我們的那些文法放在心裡。「明天我再把書給你」、「明天我再給你書」、「明天書我再給你」、「書我明天再給你」,對語言學家來說是完全不一樣的文法規則,但是對我們一般人而言幾乎感覺不到意義上的差異或者這個差異根本不重要。我們平常在使用語言的時候,本來就是「不管中文詞性」的。
@踢一滴
回覆刪除1.「情色」在中文裡已經不全然是翻譯名詞,我相信多數此用這個詞彙的人其實根本不知道其英文由來為何,但是大家還是用得很開心,所以「有沒有自抬身價」的問題還是可以問的,至少其效力及於那些不明其由來卻使用此詞彙的人。
2.我同意你大部分的說法,但一般我們最常看到大量使用這類轉品,甚至成為口頭禪的人,以在網路上來說,多是一些中文寫得支離破碎的人,而這類用法的好處就是可以幫他們快速且直接地把心裡的感覺說出來,則此時這就有我講的問題了:這種用法對他們的中文到底是幫助還是戕害?
1. 嗯,我同意這個問題還是可以問的。
回覆刪除2. 我猜你的意思大概是這樣:那些中文寫得支離破碎的人,在網路上說話時根本不想動腦去搬用修辭,所以就直接把最常用的那些字眼轉來轉去地使用。他們的意圖與其說是為了增加趣味性,不如說是為了方便。
在這種情況下,應該不是對中文的一種幫助(如果我們說對語言的幫助是指增加該語言的豐富性的化),因為長期使用下來,我們實際上使用的修辭會愈來愈少,變成表達各種意思時卻還是使用同樣的詞彙。
但即使一些用法已經非常普遍被社會所接受,學校裡還是常常討厭它們,例如「台」、「機車」、「超」。當然,學校教育希望學生能先「知其正」,但這些用法本身是那麼不值一提、沒有內涵的嗎?即便是,我也很懷疑學校老師有多少人講得清楚為什麼用這些詞對於「正常中文」會有所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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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等於還是沒被完全接受,更確切一點,就是沒有融入標準語。
『我討厭他。』
這句話完全符合句法麼?
是不是應該說『他討我厭』呢?
不過學校很接受頭一種用法耶~~
『局勢每下愈況。』
局勢和豬腳肥瘦有何關係?
但是大家都認為這是正常語義流變,學校也很支持這個成語啊~~
這才是被真正接受啦。
學校是教授標準語的地方啊,而標準語本來就會傾軋非標準用法,再加上很多老師誤以為『非標準』就等於『錯誤』,於是乎更加『討厭』上述新生俚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