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0日 星期二

Just as much as rule-following?


一個多禮拜前,我一個在成功高中就讀的家教學生問了一些文法問題,與問題相伴的是一疊英文講義。
我瞥見其中一處寫著「times as much/many as = times more than」,無奈地皺了皺眉,告訴學生這是錯的。
學生似乎不太信,但他就跟許多唸一流名校的高中生一樣,喜歡挑戰權威,說他要再去問他學校的老師,
我告訴他我會再mail一份資料讓他拿去給老師看,這樣比較有說服力一點。

回家後,我依約找了一篇討論常見英文關於數字用法的錯誤的論文寄給學生,但心中卻難免有些躊躇。
我顧慮的不是他挑戰老師會不會害他以後被釘,我顧慮的是他照著我講的寫反而有可能會被當成是錯的。
看看我寄給他的論文裡是怎麼講的吧:

If B is three times as much as A, then B is two times more than A – not three
times more than A. The essential feature is the difference is between 'as much
as' and 'more than.' 'As much as' indicates a ratio; 'more than' indicates a
difference. 'More than' means 'added onto the base'. This essential difference
is ignored by those who say that 'times' is dominant so that 'three times as
much' is really the same as 'three times more than.' 
想想看,如果「A is three times more than B. = A is three times as much as B.」,
那麼「A is 30% more than B」應該要如何解釋?A是B的30%嗎?顯然不是,應該是A比B多出30%才對。
同樣的句型,為什麼用倍數的時候跟用百分比的時候會產生不同的規則?這其中顯然有(邏輯上的)矛盾。 
然而,別以為這是成功高中獨有的英文教法,我在非常多講義上都看過這樣的東西,
例如下面,這是內湖高中的網路英文講義資料,寫得也跟成功高中老師教的一樣:



過了一個禮拜,學生告訴我,他把論文拿給老師看之後,老師一開始支吾其詞了許久,
在黑板上塗塗寫寫想證明他沒有錯,後來覺得似乎有些無力,便把班上的僑生找來「作證」,
這兩個僑生一個是美裔的,一個是德裔的,都說:「對啊,兩者沒什麼差別。」
我聽了以後一點都不覺得奇怪,反問學生,如果今天他在路上隨便抓幾個高中生,
問他們「物價從100漲到200,是上漲
2倍對不對?」我想幾乎所有的學生都會告訴他:「對!」
畢竟,現在每個新聞台的主播都是這樣講的啊!連我自己都沒看過不是這樣講的新聞。
但這跟英文是一樣的問題,如果100漲到200是漲2倍,那請問「漲1倍」和「漲2成」各是漲了多少?
我想大家都會同意是漲100%和20%,那為什麼漲2倍卻也是漲100%呢?
所以,2倍是1倍的1倍,1倍也是2倍的1倍,這是什麼中文?什麼數學?
而A is three times more than B. = A is three times as much as B.又是什麼樣的英文呢?

雖然我這樣講,不過卻也告訴學生,「守正知奇」還是必須的,當太多人都把錯誤的用法當成正確的,
而且這錯誤不只出現在學校裡,還遍佈新聞、網路、日常用語中,那你就必須小心,
至少每次看到的時候,要注意使用者的原意到底是哪種版本、是否有混用(我其實想說濫用)「倍」的概念規則。
以我自己的經驗來說,一些比較嚴謹的刊物上通常都不會出現這種用法,
我也看過有翻譯把兩者等同,結果被我以前那英文造詣頗高的美國老闆給改掉了,順便還唸了幾句。
但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我卻也在國外的許多新聞媒體上看過真的有人這樣用,
雖然紐約時報這種「大咖」的似乎沒有出現過這個問題(就我看過的),但其他的媒體倒是不少,
例如下面這篇媒體資料,其中「more than」的「倍率」就是採用「成功高中英文」版本來計算的:

 

為什麼英文和中文裡同時都出現了這種「規則歧異」的句法呢?我不是文法專家,並不清楚答案。
但我想這些高中英文老師們應該可以找維根斯坦來當他們的辯護人,因為這其中非常有rule-following的旨趣。
對維根斯坦來說,在「語言遊戲」中,「規則」是最重要的,也就是他所謂的「意義即用法」,
有趣的是,在兩個人的語言遊戲之中,我們永遠都可以找到另一套不同的規則卻產生相同的溝通結果。
Kripke以此發展出了一套「維根斯坦式的知識懷疑論」,雖然維根斯坦本身並不是懷疑論者,
不過這套說法倒是可以用來替這種「A is three times more than B. = A is three times as much as B.」辯護。
舉個例子,就算more than的句型在跟其他的量詞結合時是指「在原數量的基礎上增加多少」,
一個人仍然可能在理解的過程中產生新的規則,例如「碰到times的時候,原數量就會自動被消去」,
結果便「學會」了新的規則,當此規則可以與他人溝通無礙時,那這個規則就被確立下來了。
換句話說,語言的規則本來就不需要統一的「玩法」,重點是「大家都這樣玩」就可以了;
事實上,我們的語言中原本就充斥著何其多的「例外規則」,但這個「遊戲」還是可以玩得下去。
因此,就算搞成我前面講的「2倍是1倍的1倍,1倍也是2倍的1倍」又怎麼樣?聽得懂就好!
更重要的是,每個高中都這樣教啊!照本宣科有什麼錯?高中英文老師如是說。

但我總還是認為,像我這樣在另一套遊戲規則裡的人不在少數,所以這不是我的私人語言,
不是只有我一個人在玩的另一套「也可以這樣說」的遊戲。至少,現在還不是。

也許,我們這個時代還來不及那麼神智昏聵。   

12 則留言:

  1. 中國有句老話叫做約定俗成,看起來是差不多的東西。

    版主回覆:(04/08/2010 03:16:41 PM)


    在這個例子裡,要講到最直白是可以說「約定俗成」沒錯,維根斯坦談的語言遊戲比較有知識論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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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拜了一下谷哥大神,看到對岸那邊有兩個相關的討論:

    http://wenda.sogou.com/question/25816168.html

    http://wenda.tianya.cn/wenda/thread?tid=44f36678e1473591

    版大說的應該沒錯,這兩種是不一樣的

    版主回覆:(03/30/2010 02:48:29 PM)


    但「反例」一樣可以找到很多啊,這不代表我就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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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就精確的倍數概念來看,那些高中文法確實是錯的,不過口語上,我們的確會講出兩句仔細深究起來意義不同,但表面上對聽說雙方彼此了解都一樣的話。



    「馬的,物價比起十年前漲了一倍!」

    「馬的,物價比起十年前漲了兩倍!」



    要不是我們剛好在思考這個問題,上面兩句抱怨的話,其實在口語裡指的都是一樣的意思:以前油條一根10元,現在一根要20元!



    上面第二句,說精確點,應該是「物價是十年前的兩倍」,不過口語上,誰在乎?甚至書面上,誰又在乎「比原來漲了一倍」=「漲成原來的兩倍」?重點是那個兩倍的概念,而不是數學上

    「多了」還是「多為」的精準描述。

    版主回覆:(03/30/2010 02:49:28 PM)


    你的說法跟我援引的那個論文挺相似的,那個德國教授說搞混的人是重點放在「倍」卻不顧「多」。

    我相信新聞會這樣講的一個理由是「比較聳動」,而這也可能是我小時候的新聞不這麼講的原因;

    當然,另一個可能是當時主播和製作人員的程度比現在好多了,就跟錯別字的問題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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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回到英文,但先自首我文法很爛,並不喜歡,也不擅長文法分析。中學(爛)文法只告訴我們 "XX times as much as = XX times more than"(先假設這是對的,雖然我們已經知道這不

    對),但卻沒告訴我們兩個寫法在口氣、表達上的區別在哪裡。從數學的觀點來看,沒錯,這兩句話的結果是一樣的,可是從溝通表達的角度來看,這兩種寫法就是不一樣。我用那個反布希

    軍費支出的句子為例,來比較下面兩個句子:(註: 5.8=711/122)



    *The United States spends on its military 5.8 times more than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spends on its military 5.8 times as much as China.



    如果你的目的是告訴世人「咱們滿口仁義道德的德州牛仔領導人,其實骨子裡只是個軍火販子,來看看我的統計分析就知道」這時你要用第一,還是第二個句子,來宣揚你的反戰理念?



    有點語感的人,會選第一句,選擇的關鍵不是文法知識告訴我們實質上多了多少(而且已經假設是一樣的),而是寫成 as much as,表達起來就整個鳥掉了。翻成拙劣的中文來理解也可

    以:



    「美國花在軍事的費用,是中國的 5.8 倍」

    「美國花在軍事的費用,跟中國的 5.8 倍『一樣多』」



    第二句以中文來說毋寧是個不順的句子,但英文絕對是正確的,但口氣上卻整個虛掉,少了那個「多很多」的感覺。只有我們的英文老師,為了應付考試,會從文法的角度,諄諄教誨學生這

    兩種寫法的「意思」是一樣的,考試的時候,兩個都行(當學生最高興就是聽到這個)。



    我相信多數人不是用數學式的文法在使用語言,而是純粹以想表達的意念為優先,再寫出約定俗成大家都可以理解的有力句子。只有寫學術論文的時候,作者才會在自己的文句上字字斟酌,

    仔細推敲,除了看是要以必較中立的觀點用 as much as,還是以可以強調出多寡的 more/less than 的方式行文,然後背後對應的數學絕不可以出錯落人口舌。



    P.S. 那個一千字的限制有點討厭呢!

    版主回覆:(03/31/2010 07:58:49 AM)


    「從數學的觀點來看,沒錯,這兩句話的結果是一樣的」,不對吧,我倒是認為其中最大的問題就在數學耶。

    因為這樣會讓「2倍是1倍的1倍,1倍也是2倍的1倍」,搞得亂七八糟。



    不過我想我懂你後面的例子的用意。



    PS:最近在考慮部落格搬家的事情,不知道有哪個部落格沒有這種限制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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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不記得以前怎麼教了(小時候不用功-_-")

    應該要請高中生(?)發表一下各自的學校怎麼教才對

    有高中正妹願意分享嗎?(大誤)

    版主回覆:(03/31/2010 08:01:29 AM)


    其實我也記不得當初學校是怎麼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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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從數學的觀點來看,沒錯,這兩句話的結果是一樣的」→數學當然不對,但是我前面的括號裡已經先假設是對的,因為我要說明「即使數學的結果一樣,表達出的意思還是不一樣」。所以版

    大仍然有畫到重點滴。

    版主回覆:(03/31/2010 05:43:25 PM)


    嗯,是我會錯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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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哈哈,標題很讚

    as much as rule following,一語雙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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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版主講到「2倍是1倍的1倍,1倍也是2倍的1 倍」時,



    我真是深有同感,有些人是為了正確而說2是1倍的1倍



    但是套到本人任職的公司時,公司有規定 [假日加班者會發給2倍的加班

    費] ,



    照文字意思上來說,也就是原本的薪水再加上,1+1的薪水,也就是3份薪水



    但是卻很不要臉的說:2倍的薪水意思是原本的薪水+1=2倍的薪水



    是真的是約定成俗呢?還是某些人在某些時候為了咬文嚼字故意搬弄文字



    所以才會有現在這些錯誤呢?

    版主回覆:(04/01/2010 04:16:33 PM)


    「兩倍」本來就跟「多兩倍」不一樣啊!

    公司如果說會「多發兩倍的薪水」那是三倍沒錯,但是「發兩倍」就是乘以二沒錯啊~~



    後續:你是對的,是公司濫用「倍」這個字眼,是我沒看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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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如果硬要挑語病,那「假日加班者會發給2倍的加班費」這句話,意思其實是假日來加班的時候,會以平常加班費為基礎,再乘以2當做薪水。例如平常時薪100

    塊,上班日超過時間的加班費是時薪的 1.5 倍,所以加班費是150元。而「假日加班者會發給2倍的加班費」,就是150*2=300元。



    當然用腳想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所以只好告訴自己在做夢,乖乖用常識解讀。

    版主回覆:(04/02/2010 09:03:40 AM)


    對耶,我沒看仔細,誤讀了Ares的說法,他是對的,公司說會發給「兩倍的加班費」,

    「加班費」是多給的部分才對,所以一共是三倍沒錯,是我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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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印象裡小學時聽老師講,口語裡「我的錢是你的兩倍」和「我的錢是你的一倍」其實沒差,都

    是乘以二的意思,也就是一倍=兩倍,如果要表達乘以一的話大概只能用「我的錢和你的錢一

    樣多」之類的用法。



    雖然我還沒上過那些文法,不過大概能知道它的意思。這種錯誤在口語中其實不用太計較,畢

    竟只要表達出說話者和對方都能理解的意思就行(可能也因此,外籍學生才會說差不多),但

    我也認為不應該教導學生這兩種用法其實是一樣的,頂多說「口語上」通用。

    版主回覆:(04/02/2010 09:02:49 AM)


    嗯,大家不計較,不代表不用知道正確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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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我知道啊,所以我說英文老師應該強調那只有「口語上」通用,更嚴謹來看的意思卻不太一

    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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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一定要講清楚的呀~

    不然只會積非成是

    劣幣驅逐良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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