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son的隨筆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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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 sprach es wieder ohne Stimme zu mir: "Was weißt du davon!
Der Tau fällt auf das Gras, wenn die Nacht am verschwiegensten ist."

2011年5月2日 星期一

「我們剛剛殺了人!」─ Justice Has JUST Been Done!




今日無事,早上起床後便賴在床上看書,只待中午做飯。
書本上的時間過得快極,沒多久已是11點半,我走到客廳打開電視,本想邊聽新聞邊做飯的,
沒想到馬上就聽到主播用異常高聲的語調大喊:「賓拉登死了!」

我轉過頻道,改看CNN,看到的是一群美國民眾在白宮前揮舞國旗、手舞足蹈的畫面。

聽了一會兒新聞,講來講去也不過是差不多的東西,我回到廚房做飯,但心裡還是有些牽掛,
於是刻意盡量不開抽油煙機,好讓我可以聽清楚新聞裡講些什麼。
女友經過電視,看到新聞也大喊:「賓拉登死了耶!」我淡淡地回答:「嗯,我有看到新聞。」

簡單的幾道菜上桌,電視的畫面還是停在CNN,我邊吃飯邊聽著歐巴馬說話,聽著聽著忽然覺得有些詭異,
詭異的倒不是內容,也不是那句鏗鏘有力的:「正義已獲伸張!」(Justice has been done!)
而是我想不起來曾經看到過任何一個國家(更不要說是世界第一強國)的元首出來對世人大聲宣告:「我們剛剛殺了人!」

看著電視上一群人在大肆慶祝的畫面,女友忽然說她覺得有點可怕;的確,怎麼會有人用這種方式歌頌他人的死亡呢?
但這也難怪,畢竟對美國人來說,這乃是一場戰爭,是真正的國仇家恨,賓拉登利用911事件害死了那麼多美國人,
他的死亡就是美國人的報復成功,所以值得高興,所以可以高聲大喊「正義得以伸張」,那是手刄至仇的痛快。
我相信,如果賓拉登當年攻擊的換做是台灣,而他現在也一樣被台灣暗殺了,我們街頭一定也有這樣歡欣鼓舞的人們,
馬英九大概也不會放過這個機會,也會跟歐巴馬一樣出來宣布勝利,出來「告慰」國人與死者在天之靈。
但糟糕的是,萬一下次死的是歐巴馬,萬一下次是蓋達組織反撲成功,那麼又會有另一批人出來唱歌跳舞…

我不是要指責美國人,因為在仇恨的背後,我們原本就無暇顧及仇人的感受,也不想理會仇人是否也有悲慘的故事,
只有等時間過去,從旁人的眼睛裡才能看到更多的東西,就像中國當年八年抗戰成功之時,舉國瘋狂慶祝,
沒有人會對他們說:「你們怎麼可以這樣,想想日本才剛被投擲了兩顆原子彈,那些人幾乎都是無辜的平民百姓啊!」
因為這是國仇家恨,這是國家的勝利,所以也是國家的每一份子都應該高興的時刻…



換個場景吧,我們假想當年陳進興被槍決的時候,如果白冰冰(或其他受害者的家人)在街頭放鞭炮會怎麼樣?
我想會責備家屬的人固然不多,但許多人還是會覺得不太妥當吧?萬一這些出來慶祝的還不是被害者家屬的話,
那麼批評的聲浪應該就會更大了,就算對方是十惡不赦的罪犯,但畢竟也是人命,死都死了,何必這樣羞辱他?
我相信即使是支持死刑的人,應該都會認同「哪怕是壞人,但死亡不應該是值得慶祝的事情」,
而我也相信,文明的基本精神,以及諸多自然法法意的立足點,就深藏在這樣的共識之中,
但我不認為這共識是完全依據人類本性而得的、是必然會達成的,甚至未必是理性的,它只是文明社會的信仰。

看著那些因為賓拉登死亡而歌舞不休的美國人,聽著CNN主播口中不斷出現的「celebrate」一語,
我跟女友一樣,也覺得有些害怕,不是害怕蓋達組織之後又報復美國,而是害怕我們文明的基礎如此脆弱。
當一個個人選擇拋棄司法制度,手刄自己的仇人時,我們覺得這是悲劇,舉國都希望不要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當一個國家選擇跳過司法制度,手刄國族的仇人時,我們覺得這是正義,舉國都為此歡欣鼓舞、高聲歡呼。
我相信美國今天做的事情在多數國家身上都一樣會發生,只是看這個國家有沒有條件做得像美國這麼「好」而已,
也因此我對於「國家」總是感到害怕,這是一個實然上不存在的對象,理論上國家應該是為了人民才存在,
但實際上人們卻又願意為了國家犧牲一切,甚至包括犧牲生命去打仗,以及為了國家去殺別的國家的人民,
現在人們又願意為它捨棄文明社會所建立的一點點人性基礎,因為國仇比家恨更能搧動人心。
國家到底是什麼東西?為什麼那麼重要?為什麼只要一碰到國家,那麼多人會願意揚棄他們原本重視的其他價值呢?

我沒有答案,雖然我也看過許多哲學家對於這問題的觀點,但我沒有自己的答案,我只是拉雜地把這次的想法記下來而已。


紐約時報的動作真快,政府才剛公布賓拉登的死訊,網站上馬上就發了訃聞,還寫得洋洋灑灑、頭尾俱足,
明顯是早就已經大致上寫好了等著有一天要發的。一個恐怖份子而有這樣的待遇,賓拉登恐怕是空前絕後了吧?

26 則留言:

  1. 訃聞的最後一段很可怕啊:His greatest hope, he told supporters, was that if he died at the hands of the Americans, the Muslim world would rise up and defeat the nation that had killed him.
    冤冤相報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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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權力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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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剛剛聽到歐巴馬說了一句"只要美國決心要做的事都一定可以做到",感覺跟恐怖組織也沒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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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難怪超人要放棄美國國籍...

    2011-04-29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夏明珠】
    超人要放棄美國國籍,把他追求正義的志業,拓展到全世界。

    超人漫畫第九百期,在網路上引發讀者驚慌,因為超人前往聯合國,公開宣示要放棄美國國籍,他認為單從美國人的觀點來追求真理和正義已經不夠,他要放眼全世界。超人漫畫的主編解釋,來自(氪里頓星球)的超級英雄,無意拋棄對他有養育之恩的美國,他只是想把打擊邪惡的志業,拓展到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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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清晨,正思索著論文。無意間來你的格子看看有沒有新的文章,正好看到了這篇。還好沒有落後太久,現在才5月3日。現在腦子裡大概都還是一些正打結的思緒,一時也跳不出來思考新的問題。所以也沒有甚麼太有見解的意見好發表。

    只是剛好想到,台灣在停止處決死刑犯多年之後,於去年與今年又再次開始處決死刑犯。對於台灣這種「落後」的行為,歐盟曾表示譴責,甚至有新聞指出赴歐免簽證的福利恐生變。
    再看了紐約時報的訃文,賓拉登幾乎可以是個壞人,甚至是無惡不赦的魔鬼。他的所作所為清清楚楚,一條條地被列出。但是他似乎還只是個尚未經過審判的通緝犯吧?
    又想到幾年前的海珊,至少他是個被審判過後,才被處決的。
    這次老美似乎有點太著急要賓拉登的命。

    不知道歐盟有沒有能力秉持正義譴責老美動用「私刑」呢?還是面對世界強權,搖搖尾巴當隻聽話的狗以免討揍,畢竟這是一個光榮的時刻,老美等了快十年才完成報仇。

    面對這模稜兩可的世界,實際的「正義」大概就存在強權與大塊頭身上,難怪霸凌事件頻傳...

    林林雜雜寫了一堆,沒個重點。
    打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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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大哥幹掉二哥,然後說是伸張正義,到底是誰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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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學長好,我是清大人社系畢業的學弟,只不過不是哲學學程的 XD 我目前在獨立媒體「台灣好生活電子報」兼職協力編輯,因朋友介紹看到這篇文章,覺得很適合推薦給更多讀者。我也有看到部落格右邊的聲明,就直接收到敝報的「國際視窗單元」囉!網摘網址如下: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20110504/3741

    感謝學長分享文章,也歡迎學長有空來敝報(http://www.taiwangoodlife.org/)晃晃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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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總覺得這件事有很多疑點。美國如果有決心抓賓拉登,何必等十年再抓?十年來都抓不到,今天突然抓到了,不是很奇怪嗎?而且,伊斯蘭世界未必每個國家都贊同賓拉登;殺了他符合美國人的利益嗎?恐怖組織豈不會變得群龍無首?尤其是歐巴馬一直想和伊斯蘭世界搞好關係?還是他想拼選票,拼人氣?或是總統控制不了情報系統和軍人暗自發動的刺殺行動?或是想籠絡軍火商人,挑起戰爭?希望這一切都是我看太多好萊塢電影產生的想像,也希望真實世界沒這麼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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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第一,「我相信即使是支持死刑的人,應該都會認同『哪怕是壞人,但死亡不應該是值得慶祝的事情』,」我想你是真的不瞭解那些反廢死的人。

    第二,回到正題:我也在反省,為什麼我支持廢死,但卻對這次賓拉登之死沒什麼感覺。我在反省其中的差別。差別似乎是在於,這是戰爭。在戰爭面前,討論理性,好像是沒有意義的事。我們都知道殺人是不對的。可是因為是在戰爭中,所以就放棄這樣的理性思考。

    因為如果不放棄「殺人是不對的」的理性思考的話,如何面對像利比亞的民主內戰?如何支持利比亞人民,和屠殺人民的國家機器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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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我只想到

    歐巴馬下次大選可以躺著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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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依瑪貓
    關於你的自我質疑,我猜可以這樣解釋——你的感受一點也沒有自相矛盾:

    1 反對死刑,不等於必須反對正當防衛、或者擊斃以致命武力拘捕的逃犯。

    2 戰爭當然並不優於法治,卻高於並先於法治。戰爭——軍隊——暴力機器是法治的前提。不單一邦一國的法律,國際法也是靠一場場戰爭碰撞出來的。

    正因為戰爭是逾越法律的事務,所以敵對雙方之間只要有一方無意妥協,並投入致命武力,另一方也就不得不奉陪。我們都知道殺人是不對的,但被人殺也同樣不對。怎麼選都是一樣錯誤,就等於怎麼選都是一樣正確。從這層意義上看,在戰爭中殺敵不眨眼,不是放棄了理性思考,而同樣是理性決定的。當然,胡亂開火、殺害非敵方人員就是違背理性的了。

    3 殺人犯,或者以致命武力拒捕的逃犯,等於已破棄社會契約,向全體仍接受契約約束的人宣戰了。這時,他們等於已經跳入了法律尚不存在的原始叢林時代。這時再考慮他們是否願意將生命權讓渡給社會也不再有意義,除非他們先繳械投降,退出戰爭,然後回歸到契約框架下,為違約付出代價。而我們可以事先規定這代價並不是一死。

    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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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你這番言論,跟梵諦岡太一致了,我總覺得學哲學的可以再驚世駭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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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看完這消息之後,我覺得美國跑到人家國家裡面殺非那個國家的公民,整見事情都顯得很突兀,然後巴國也不講話,很明顯是不敢招惹美國,如果今天是印度的部隊進巴國殺印度的恐怖分子,搞不好連宣戰的可能性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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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拿「陳進興」事件與「賓拉登事件」相比有些微的落差。
    其實應該拿與「高天明或陳春生」的拒捕被擊斃事件來相比,這個模型就ko了。

    我想在賓拉登被圍剿的當下,應該不會束手就缚吧;相對的,也當然就不會發生今天賓拉登被擊斃的事件了...。

    版主的思維,應該不是在講這個問題吧...,可是,國際法還未進步到被到「統一標準」的這個地步呀。版主的思維太先進了,恐怕大多數的人不會苟同滴,不然中亞也不會大的你死我活,你說對吧!對吧?

    摩托小戳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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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對不起!現在在打個那個地方,是不是中亞阿?我自己去查查好了,不勞煩各位。

    摩托小戳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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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利比亞在北非???,!!!。地理書籍讀太少了。

    磨托小戳戳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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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巴國也不講話,很明顯是不敢招惹美國,

    那是因為巴基斯坦拿了美國的鉅款,條件是讓美國部隊進出,跟美國一起對付基地組織。美軍進出巴基斯坦執行反恐任務,是雙方合約的一部份。巴基斯坦事先同意了,更何況還拿了錢,當然不會說話。

    如果巴基斯坦沒拿錢,如果沒有事先同意,不會悶不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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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這邊的版友不知是否有,經過當初全國警察在圍剿這「陳進興、高天民、陳春生野郎三人組」的回憶。

    想當初...市民的「不安全感」,很恐怖的回憶阿。請依序類比,謝謝。

    摩托小戳戳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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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好了,接下來是個人的觀點。

    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被老美丟了兩顆原子彈,是什麼原因迫使老美使用極端?!

    因為日本的「武士道精神」本身就是一個極端,老美碰到這些不怕死的日本人,在消耗人力(軍力)、物力、財力各方面的考慮之下,丟兩顆原子彈遏止日本的武士道不怕死精神,遠比持續大量的消耗人力、物力、財力來的省事。

    磨托小戳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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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匿名
    >
    >我覺得美國跑到人家國家裡面殺非那個國家的公民,整見事情都顯得很突兀,然後巴國也不講話,很明顯是不敢招惹美國,如果今天是印度的部隊進巴國殺印度的恐怖分子,搞不好連宣戰的可能性都有~
      “國際反恐合作”和“秘密外交”就是這時候派用場的。歐巴馬事後不也將榮譽和巴方分享了嗎?(雖然只是名義上)況且,拿巴基斯坦的死敵印度舉例太假了,假如中國想要去巴基斯坦抓人,應該也有餘地吧?

      至於美國所扮演的角色本質,分享一篇文章於此:

      《帝國小妹大》@普通人的自由主義
      http://chenjiayuh.blogspot.com/2011/05/blog-post_04.html

    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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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也因此我對於「國家」總是感到害怕...(恕刪),現在人們又願意為它捨棄文明社會所建立的一點點人性基礎,因為國仇比家恨更能搧動人心。

    看這幾天關中喪女的新聞就知道了,一大堆人罵活該、死的好,只差沒有放鞭炮跳舞,真的為了國家,什麼人性都可以先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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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如果你不能讓民眾免於生活上恐懼與威脅的話,就不能阻止民眾對於作奸犯科的人所產生的厭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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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看著那些因為賓拉登死亡而歌舞不休的美國人",就如同我看著你仇視素食者一樣,你不懂美國人,我不懂你,只要不懂持續存在,且因為不懂而有"行為",文明就不會進步,就算文明建構的起來,也只是一把多功能的瑞士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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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大概就像

    ~歷史是戰勝的人所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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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依瑪貓

    對應你的第一點,反廢死的人有很多種,當然過於激烈的人也大有人在。但,我相信那會認為死亡是值得慶祝的人是少數人。

    至於第二點,的確在戰爭面前討論理性好像沒什麼意義。不過我想知道---若是戰爭之後呢?戰爭後是否需要去反省戰爭時的不理性?還是在某種程度上我們應該(需要)去原諒他?這部份我想了解一下其他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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