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son的隨筆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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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 sprach es wieder ohne Stimme zu mir: "Was weißt du davon!
Der Tau fällt auf das Gras, wenn die Nacht am verschwiegensten ist."

2011年4月2日 星期六

你的正義,誰的犧牲?




昨天聽廣播,又是「Joyce時間」,我聽到她旗下出版社的新書資訊,談的是《正義:一場思辨之旅》。

Joyce不愧是出版老手,她不僅出書,還善用Youtube的影響力,把部分書中所談到的課程內容中文化,
其中之一就是前面這段影片(一共翻譯了三段),透過免費的網路資源來增加可能的讀者,當然也等於創造話題。

這些影片的原始版本是哈佛大學的一門哲學課程,授課者是知名的教授Michael Sandel。
在「正義權威」John Rawls過世後,Michael Sandel成了哈佛新一代的正義大師;
事實上,他原本就是靠反對John Rawls起家的,不過在學術圈的地位卻一直遠追不上Rawls。
但離開了比較嚴謹的哲學圈外,Michael Sandel卻受到許多年輕人的歡迎,他在哈佛的課永遠人數爆滿,
而最近哈佛大學把他的這門「正義課」放到網路平台上後,其知名度更是扶搖直上,成為新的哲普名人。

哲普?是的,哲普。看也知道,這門課的人數這麼多,其中能有多少哈佛哲學系的學生?
再仔細聽聽其中的授課內容吧,與其說Michael Sandel是在教什麼實際的哲學理論,不如說只是在激發反思,
他幾乎不發表自己的看法,只是當一個稱職的蘇格拉底,不斷挖學生的想法,藉以「逼」出他們的立場。
在課堂上他幾乎省略了所有的哲學術語、哲學背景(到了書本時似有補充),以期人人能解,此謂哲普。

在廣播裡,Joyce不斷盛讚Michael Sandel是一個很會教課的教授,這我倒不太有共鳴。
當然,他教得不錯,但課堂上的互動和節奏似乎也沒有很特別,至少不會讓我想慕名前往聽課。
要講他最厲害的地方,大概就是走出個別哲學領域的框架,把法哲學、政治哲學、倫理學、行動哲學等合為一爐,
因此在課程中可以聽到許多哲學上經典的難題或例子(例如開頭的那一段就是Foot的電車難題),
Sandel將之信手拈來,反覆更換細節,務求學生看到其中的難處,繼而了解自己原本堅持的立場會有什麼問題。
在我看來,他在做的工作是很基礎性的,他的口才不算好,反應也不快,笑點也不多,但他很清楚自己在講什麼、問什麼,
這門課不過是一個引子,讓你曉得「正義」這個詞彙不是那麼簡單的;至於到底怎麼做比較好,
或者說,他覺得什麼樣的社會比較符合他心目中的正義,則不在這門課程的目標之中。
所以,上完課之後,你大概還是不知道為什麼John Rawls要設計一個「無知之幕」,
或是康德的「目的王國」想法有多麼滲入我們的法律,乃至於Sandel自已為什麼反對他們,有興趣請自己用功。

在這裡放上這個影片,不是為了幫人家打書(雖然我是有想要找一本來看看),而是作個引子,
希望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畢竟這可是免費的12堂哈佛哲學課,而且是哈佛有史以來最受歡迎的課程,
這也算是我們哲學家的驕傲吧!Quine是哈佛薪水最高的教授、Sandel是哈佛學生最多的教授…
這樣看看,唸哲學似乎也能有不錯的出路嘛!(至於如果當不成這樣的大教授,請不要回來罵我)

言歸正傳,我放上這些影片,其實是為了談論時事,也就是這幾天吵得不可開交的「恐龍大法官」問題。
一如往常,網路上、電視上又是罵聲一片,正義聯盟、白玫瑰等團體又開始上談話性節目,跟名嘴一起痛批「法匠」。
回過頭來,法律人這邊呢?其實有很多法界人士都認為邵燕玲並沒有做錯事的,她只是就法論法而已;
於是,這些人也開始罵政府立場不一致,不敢把話講清楚,無法讓民眾知道「第三審」的特質等等。
所以,大家都有不滿,大家都覺得痛心疾首,大家都認為司法出了大問題…

看著新聞,我歪著頭感到好奇。我們的社會難得這麼有共識,大家不分彼我、藍綠、男女、長幼,一起討厭邵燕玲,
而且不只是人民,政府也討厭她,看看總統府怎麼說的:「早知道的話一定不會提名她」、「判決不符合人民期待」…
這人如果掛個名牌走在路上,大概早就跟包龍星一樣被扔東西、吐口水了。


我沒有看過邵燕玲當初的判決書,所以沒辦法說她的判決有沒有錯(其實那不是她的判決,而是合議庭的表決結果),
其實就算看了,我也未必有資格說三道四,因為我知道自己的法學知識實在非常有限,不能什麼都「想當然耳」。
不過我們也很容易理解為什麼社會會有這麼強烈的反彈聲浪,因為大家緊抓住一件事:有三歲小女童被性侵了,
但我們卻沒辦法判那個性侵害者最重的罪(甚至最近他居然被判無罪了),那麼這其中一定有什麼問題。
至於這問題是什麼呢?是邵燕玲認為「出聲拒絕不算證據」,還是法條與法意之間的設計有疏失,
或是檢察官當初的起訴罪名不當,乃至於司法到底是該從嚴還是從寬看待證據等等,
這些都可能是原因,但卻不是大多數人關心的地方,大家只是「知道」有問題,但很少人想要「找到」問題;
或者說,大家都已經覺得自己已經找到問題了:就是那該死的恐龍法官! ─ 即使連判決書都沒看過也可以這麼說。

我並不是支持邵燕玲的判決,我說過了,我無法判斷她是不是真的像大家認為的那麼呆、那麼該死。
但從我們近一兩年來對於相關議題的「民氣」來看,我總是隱隱地想替聲音小的那一端說點話,
就像在死刑議題上,我縱然不認為應該要廢死,但看到廢死支持端被攻擊得那麼嚴重,便傾向同情他們。
想想看,在西方社會裡,支持死刑的人其實往往還是多過支持廢死的人,但有人會對廢死支持者講那麼難聽的話嗎?
同樣地,我也懷疑,今天邵燕玲的例子如果換成是在美國,一定不會形成如此一面倒的批評與人身攻擊,
很多人可能還會回過頭來看看這個法律的設計與背後的理念,有了這樣的態度,才能進入Sandel討論正義問題時的核心。

首先想想吧,我們的社會是怎麼討論死刑議題的?你有多常聽到「你不是受害者家屬,你懂個屁,閉嘴!」之類的說法?
當這種聲音越常出現,當我們越無法忍受有人在公共議題上發出跟我們不一樣的聲音,我們就距離民主與理性越遙遠。
我們總是急急於要不同立場的人閉嘴滾開,為什麼?因為他們「不懂」,因為他們「是恐龍」,因為他們「背離民意」。
Michael Sandel的課值得大家看看,特別值得那些每天大聲疾呼、謀求「正義」的人看看,
因為他舉了這麼多例子,背後都是在告訴我們,正義不是那麼理所當然的,正義也不是比較多人支持就算數的;
更重要的是,沒有完美的正義這種東西,每一種正義的概念背後都是要有所犧牲的,只是看你想犧牲什麼而已。

就如同我在之前的文章所說過的,你不能一方面支持死刑又一方面聲稱不會出現下一個枉死的江國慶,
(當然支持死刑的人不會「希望」有人枉死,但實然上沒有這種完美的制度存在)
同樣地,你不能一方面要求法官要「傾聽民意」,一方面又要求法官循名責實,因為民意永遠是偏聽的。
換句話說,當你主張某一種正義的時候,其實也是在反對另一種立場的正義,而且這其中是很難講絕對的對錯的,
是以,你我都得要謹記一點,別人跟你講不一樣的話不代表他錯,也不代表他壞,可能只是他的基本立場跟你不同。
這點說起來很簡單,很輕鬆,但是看看我們的社會,看看自己冊封的「正義聯盟」,就知道我們距離這個有多遙遠。

我當然尊重大家討厭邵燕玲的自由,我也該要尊重那些聯盟要求法律判決應該跟「民意」一致的主張,
這些是都是某種形式的正義理念的展現。但當我們主張這些,當我們希望法律要從寬看待證據、從嚴判定刑責,
那麼我們就要犧牲某些無辜的人,哪怕你不願意犧牲他們也一樣。這,就是這種正義的代價。

20 則留言:

  1. 你要求太多了,去臉書點個讚那麼輕鬆就可以反對死刑反對恐龍法官,這種人不會讀審判書也不會看完這些演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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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就判決這件事情,我有些猶豫
    有時專業的判斷可能違反直覺,
    比如在極小的尺度或是極快的速度下,有些物理學觀點跟我們的直覺不同
    在某些極端的情況考量下,有些哲學論點也是如此
    在這些專業學者眼中,面對外行的批評可能只想鼻息一嗤
    可是這個案子,雖我外行,但現實生活可不是思想實驗
    就我天真的看法,很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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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忍不住想起DESCARTES,雖然他在思想上膽敢重新蓋起哲學地基,思想上放膽假設,但在倫理學上,卻要我們學習那些先賢智者們的生活態度,用很保守的態度面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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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在正常運作的法治體制下,大法官不正是該專門負責解釋相對靜態的法律,而不是對動態的“民意”或泛泛的“人民”負責嗎?看今日之臺灣媒體報導,我簡直疑心臺灣既已實現的那部分政治文明都是從天而降,而非臺灣人自力締造的。

    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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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覺得Michael Sandel教授第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
    他沒有把他第一個問題的其他面向考慮進去,
    只顧著把所有人帶進他自己思想的胡同裡,
    我在這裡就可以問:
    如果電車的左邊是五個工人,而右邊是你爸爸,
    那麼你會將失控的電車開向何處??
    而這個問題和教授第一個問題聯合起來思考的話,
    雖然看起來是矛盾的(就如同教授自己所提的兩個看似矛盾的問題一樣),
    但我這兩個矛盾的問題卻同時指向一個根源:人性判斷
    所以我認為同樣是提矛盾問題,
    這位教授只提對自己想法有利的,這並不周全

    就算不朝這個方面想,
    我認為教授這兩個問題也只是在問:
    1.不得已一定要殺一個或者是殺五個人,你選哪一個?
    2.自己動手殺一個人救五個人與眼睜睜的看五個人死去,你選哪一個?
    問題1是兩害相權取其輕,
    問題2是自己犯下殘忍的過錯與無奈的看著悲劇的發生,你選哪一個?
    大多數人都選了最人性的答案,只有教授自己往死胡同裡鑽!
    我不知道他的目的是什麼,
    我只覺得他捨棄了平實而眾所皆知的人性道理不用,
    而用自己的巧思把人們帶進似是而非的懷疑甚至是虛假之中!!

    所以就這個層面上,我認為台灣人是很人性的,
    但只憑著一種人性的衝動而謾罵也是我所厭惡的!
    我甚至認為這整件事是媒體誇張煽動的報導所造成的,
    因為我不怎麼相信一個正常人會如此糊塗判案,
    這個法官應該是看到了什麼疑點而不願意隨便冤枉人,
    如果不是這樣的話,
    那麼他一定是被法律的「正義」扭曲了自己的人性,
    最後引論語的一句話代表我的立場;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 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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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看到這個問題,我的答案是讓火車朝一個人去,我再衝去把那一個人救走。
      當你只有兩個選擇時選第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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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打手機通知我爸,然後開車往我爸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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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yeh5108
    所謂的“人性判斷”又如何定義呢?一旦落實到這個詞上,那真是所有人都可以“只提對自己想法有利的”了。意見相左的兩者相互指責對方為非人,這種例子在歷史上罕見嗎?如果對人性完全自信,研究哲學就沒有必要了——這絕不是指責或諷刺,已經自信可以“從心所欲、不逾矩”的人,研究哲學真的既痛苦又沒效率而且還沒有效益。

    教授的舉例,當然可以隨意修改,再重新提出。但原始例子全部使用陌生人、而不考量人際關係自有他的道理——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引入最少的干擾因素(奧卡姆剃刀原則)。

    在1中,作為電車司機的“你”如果什麼都不做,同樣等於眼睜睜地看五個人死去,因為導致五個人死亡的因素is bigger than “you”,所以也就不能說是“你”“殺了五個人”;但如果“你”轉換了方向,結合車子已經失控的前提,“你”就必然在那一個人的死亡中扮演充分且必要條件,無論“你”是動手扳動開關還是動手推動後背,都可以視為“你”“動手殺”了一個人。

    根據多數國家的法律,從字面上看,兩種情況下,“你”都不必為五個人的死負責,而非常可能要對一個人的死負全責——全責。

    兩個例子中的全部差別都可以概括為一點:“你”觀測和/或促成死亡的距離——這點稍後還要再提。

    關於哲學思辨導致“捨棄平實”的風險,教授已經承認了。而激發“懷疑”也是哲學教授的本分之一。至於“虛假”……這裏面哪有任何欺騙或偷換概念呢?

    人性是不可“褻瀆”(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做),但可以“扭”一“扭”的。流水線工人可能為了手速而扭曲部分天性、演員可能為了人氣而扭曲部分天性、商人可能為了金錢而扭曲部分天性,這些是人類社會的原罪或說必然惡果。然而惟其如此,我們才能建立並穩步發展物質與精神文明。當大法官都為形式正義而“扭曲了自己的人性”的時候,我們該說這是個法治發達的社會;一旦大法官都強調起“人性”來、而對形式正義不求甚解,全體公民倒應該大感恐慌、警惕了!不保障形式正義,法律就沒有存在必要,只要用酋長或鄉紳的血緣宗法統治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了。

    回到yeh5108君的例子上,開頭將那一個人設定為“‘你’爸爸”,結尾又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說明yeh君的道德/法律觀,是類似原始社會或儒教社會,將血緣放在很優先位置的,這也算是“絕對主義道德”的一種。但這也正如教授所說,這已經是在討論一些更基礎的問題(成文法優先還是血緣優先),逃避了“our philosophical point”.

    儒家思想當然有其獨到之處。回到電車失控的例子上。我說例子1和2的本質,在所謂“殺人”與所謂“救人”的效率上真的沒有不同,唯一的區別在於“你”觀測和/或促成潛在的死亡事件時距現場的距離。如果我們用結果論、用功利主義,只考慮人命的價值,那麼當事者可以毫不猶豫地選擇讓總價值比較低的一方人死掉。(假設資訊充足,有時“你”也可以得出某一個人比另外某五個人價值更大的結論,比如那一個人是“你”的父親)

    但孔教更接近道德絕對主義,要有所為有所不為,而且可以大致排出一個優先順序,比如父子相互間的忠誠大於對國家法律的忠誠。而在孔教中,“觀測和/或促成潛在的死亡事件時距現場的距離”也有著很高的優先順序。這就是孟夫子說的“君子遠庖廚”——當屠宰不可避免時,“君子”至少會為目擊被屠宰牲畜的痛苦而感到不安,因而試圖實現“眼不見為淨”。也許,這至少能說明那位“君子”有惻隱之心而不會以殺戮為樂。相反,傳說羅馬皇帝尼祿喜歡刀殺小動物,看它們如何掙扎死去。這跟營造宮室、創作書畫、豢養伶人、圍獵行俠這些昏君遊戲相比,絕對不算奢侈,卻成為其人性徹底敗壞的佐證。

    但在人類認識進步、資訊充足,可以在電視機上看到屠宰廠裏被分成兩爿、吊在鉤子上的全豬,以及香腸的製作過程時,距離這個維度的意義也就大為縮減了。或者說,更單純的例子:你是否擔心武器的遠端操作化將嚴重降低人類的戰爭負罪感,以至於的屠殺的發生與執行愈發輕易呢?因為按下真正原子彈的發射鈕甚至不比在電子遊戲裏更麻煩、更身臨其境。

    這擔心很切實,而這是不能用“距離選擇”解決的問題,結果還是要回歸本質。我們甚至可以假設那有可能被犧牲掉的一個人就是我們自己,但這也會引入新的絕對道德律令之爭。而教授的問題橫豎不變:是促成一個人的死,還是觀測五個人的死?

    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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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雙傻中的二傻2011年4月4日 清晨7:16

    大家反邵很正常罷……
    我覺得和Tea Party一樣,都是很健康的聲音。

    要達到西方的程度,非再有幾個世代不可啊,慢慢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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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看到朱學恒在那裡帶頭興風作浪,一群無知的鄉民只會跟著大喊正義,沒用的老馬又屈服在暴民下面,台灣幹麼要司法改革?直接請網路鄉民以後都用臉書公審就好了啊!以後乾脆規定有10萬人按讚就抓去關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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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版主何不幫劭法官說幾句話?看到現在大家都在作意氣之爭,只有聯合踹人天地寫了一篇文章。是法官對證據的要求過分嚴苛?還是媒體報導有不實的部分?期待你對這個問題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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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其實對於不懂的事情,用請教的方式甚於鐵齒硬拗,相對會比較讓人容易接受。
    請問版主,我們目前即定的東、西、南、北方,在大空間來看,實際上真的是東、西、南、北方嗎?哈哈,我想這真的是一個白痴問題,但是我還是要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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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匿名
    南極跟北極的虛擬連線為地軸,地球以地軸進行自轉
    人觀測自然現象然後給予定義,所以北極才是北極,不會有更北的地方
    南極亦是如此,雖然沒有東極跟西極這種東西(畢竟地球一直自轉,相較之下南北兩端就是固定的位置,不因自轉而改變)但是有規定經度,不過也是人為制定的制度
    通常方向是相對而言,依觀測者而不同,真正的南方跟北方是存在的
    但是卻不存在真正的東方跟西方,都是相對而言
    以上存屬個人直觀認為(因為懶得找資料
    有謬誤的話請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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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叫朱學恆成立一個FB社群"人民正義公審"就好啦
    老是把正義掛在嘴上
    以前丟石頭太慢 網路按個讚比較快
    看是要人民正義定罪 還是達到某數量連署就要可要求法院更審什麼的都方便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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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咖咖
    加上自轉的方向(不必說是自西向東),“真正的”東和西也是存在的。如何命名這些方位/方向,是另一回事。

    當然,東西南北四方位要以特定天體為參照物——日常討論僅限於地球,但月球或火星等等也都有極點。如果要統觀宇宙空間,也自有更方便的參考系。

    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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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yeh5108
    也許是你看的角度不太一樣,我倒覺得Sandel沒有什麼表現什麼立場,就像我文章裡說過的,他只是針對學生的回答再繼續逼問而已,其用意在讓學生想更多一點,而不是駁倒他們。至於邵法官到底有沒有亂判的問題,還是該回到判決本身,詳細看過之後再說,否則「想當然爾她不會那麼呆」跟鄉民們「想當然爾她一定是恐龍」都一樣是非常不保險的信念。

    @Wawa
    要幫邵法官說話,前提是我要仔細研究過判決書並且認為她有道理,但礙於最近時間不多,我也許沒辦法那樣做,但我是有些興趣的。

    @匿名
    我不曉得你的「大空間」是什麼意思?地球上的?宇宙的?多維的?黑洞?每一種都可以有不同的答案,但基本也說明了,我們「直覺」的東西南北本來就是有問題的,因為連我們對空間的直覺都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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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當這種聲音越常出現,當我們越無法忍受有人在公共議題上發出跟我們不一樣的聲音,我們就距離民主與理性越遙遠。" 看到這句話..總覺得台灣人超熱血..常常一個議題到最後變得很one-dimensional..像最近的國光石化也鬧得沸沸揚揚..可是所孤狗到的論點都差不多..扯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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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是你,願不願意伸張正義,恐怕取決於事情的嚴重性!小事情,裝作沒看到,隔壁人家殺了人,被你發現,馬上報案(深怕下一個受害人就是自己)
    卲法官覺得合議庭判決的是正確的,他當然不願多事,天知道她還有多少工作,多少庭要開,趕快結案比較重要,她恐怕也沒想到,會被稱作恐龍法官,這案子對她來說,恐怕也不是什麼大案子(我隨便猜猜,她大概也隨便結案)
    天生充滿正義感的人,連小事情都斤斤計較的人,恐怕在這社會上是被孤立的,被排出在外的.有多少人把自以為是的伸張正義公諸於事,全民批判,但是私底下又做了多少狼心狗啃的事
    ,對於那種講要廢死刑之團體,只因為要給他們人權
    ,對於那種公益團體之首腦,一直叫大家捐錢,卻是年領千萬(一臉做作樣)
    ,對於那些化緣人士,私底下是戴名錶,開賓士
    ,對於現在多數鄉鎮長,立委都還是賄選,卻沒有人覺得不妥
    ,對於那些講捷運要讓座要讓座,卻從來是當沒看到孕婦,和不便人士
    ,環保議題總是說的比較多,作的比較少,一定要等政府訂法規麼
    正義說那麼多,又有什麼用,平常發生的小事,你都不願意發揮你的正義..
    人情,同情,親情 ...什麼你認為的正義?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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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正義只是一種情緒,眾方得意的情緒,想想看,擎天崗上的牛會有正義嗎? 現在可是人類在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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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Sandel 的影片和書在台灣依然長紅,只是國人對公共議題的討論水準似乎還是一樣,再次證明了 wenson 的觀察:大家只是覺得哲學很潮罷了,沒有多少人是真的願意了解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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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不要對我用敬語,例如「您」、「Sie」等等。
2.我尊重任何言論,但請諸位至少留個代稱,否則回覆時很不方便。
3.有時候留言會被系統誤判為垃圾廣告而封鎖,我會定期去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