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son的隨筆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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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 sprach es wieder ohne Stimme zu mir: "Was weißt du davon!
Der Tau fällt auf das Gras, wenn die Nacht am verschwiegensten ist."

2010年1月28日 星期四

「為什麼你們這些王八蛋一定就是要吃狗肉!」



在上一篇有談到吃狗肉的文章裡,引起了一些我意料之外的迴響,一些愛狗人士前來抗議,
我歡迎任何人在此留言,也不會刪除大家的言論,即使對我有人身攻擊也一樣,
不過講到「回應」這件事就有點麻煩了,因為我對沒腦袋的人沒耐心,
尤其對沒腦袋又覺得自己很有想法的人,我更加沒耐心。


對於看不懂/不想看他人論點,又充塞了滿腔的激情與憤慨的人來說,「道理」和「論據」不過是個屁,
對他們來說,一切的重點只有「他媽的你們這些王八蛋為什麼要吃我們心愛的狗兒!」
在這些人看懂我的話之前,所有的回應其實都屬多餘,因為一開始的話就聽不進去了,
後續的解釋講了也是白講,尤其還有不少都是用悄悄話留言挑釁的,那就更不值得回應了,
否則我跟一個聽不懂/不想聽我的話的人講半天,這跟自言自語有什麼差別?

不過呢,我後來想想,其實這個部落格上還出現過更沒腦的提問,而我當時也假裝親切地回應了人家,
所以是不是不應該厚此薄彼呢?何況本月的進度剛好還缺一篇文,而今晚恰好閒閒沒事,
過幾天就又有稿子要趕著寫了,不如乾脆就趁這個機會回應一下好了,也算是湊個數吧。

首先,我們先來看看觀眾myur520520的提問,
為了尊重原作,我完全不更改其內容,錯字亦然,我的回應以其他顏色的字來呈現。




那如果吃素呢?
吃素就沒有吃到肉了吧?
吃素又愛狗
你該說什麼?
我的確沒有什麼該說的,真要說的話,大概是「嗯,很好,聽說這樣可以抗暖化!」
好吧,本於慈善原則,我把這段話理解為「如果我是吃素又愛狗的人,那我就沒吃其他肉了,
所以我沒虧欠其他動物,那你也不准虧欠我心愛的狗!」
但這明顯是弄錯了焦點,我不管閣下是只吃素、只喝水,甚至還學佛祖割肉餵鷹那麼偉大,
這跟別人可不可以吃狗有什麼關係?照這種論點,素食者應該出來攻擊所有吃肉的人,
然後只要看到有人吃肉就衝過去罵他一頓,還要發起運動抵制食肉者才對。
你吃什麼是你的事,重點是為什麼你不吃的我就不能吃?

不過吃狗肉是少數人吧?
不過確實阿 台灣有那麼多東西可以吃
那何必少數的的人一樣吃狗肉
文章裡早就提過了,看不懂就是看不懂啊,重點不在於很少人吃,而在於憑什麼因為你看不慣我就不能吃?
一群人覺得西門町很低俗,然後就告訴其他人不准去西門町,道理在哪裡?


況且 難不成 你要再接上看到了一隻狗
然後就把牠殺來吃嗎?
真奇怪,閣下吃不吃雞肉?如果有一隻雞剛好走過你的身旁,難道你就會立刻殺了牠吃掉嗎?
我們都吃稻米,我經過稻田的時候也不會想要衝進去啃稻子啊!沒腦袋也該有個限度吧?


那請問 有養狗的人怎麼想?
假如 他們家的寵物狗 跑出去 不見了
結果被吃狗肉的人 抓起來 拿去吃了
請問他們怎麼想?
他們當然很傷心,壞人也該繩之以法,但那為什麼就可以推論出不准吃狗肉?
新聞也常報導鄉下有人偷豬,為了避免養豬農傷心,我們應該也要禁止吃豬肉嗎?
有人犯罪是一回事,偷竊他人的財物(任何東西,包括寵物)本來就是錯的,那是犯罪防制的問題。


那幹嘛養狗? 全部殺來吃就好了阿
又來了,這麼沒腦的問題我不需要再回應了吧?

吃那些鴨 什麼的 不是大部分的人嗎?
對啊,我也吃這些。

我看到了你的回應
這句話"但為什麼這些人的感情就比其他人重要?"
愛狗人士的情感 比哪些人重要?
吃狗的人重要麻? 請問 你不吃狗會餓死嗎?
回到剛剛西門町的例子,圍住西門町的人說:「你們不逛西門町會死嗎?還有那麼多地方可以逛!」
奇怪,重點不是我沒有這裡會不會死,而是憑什麼你們可以限制我去逛西門町?
(這重點講幾次啦,但不懂的就是不懂,我敢說之後還是會有人問這個問題!)

如果你問我 我不吃那些 會不會餓死
我說 不會 世界上 又不是只有肉可以吃
蔬菜不可以吃嗎? 為什麼一定要吃肉
所以閣下是吃素的嗎?如果不是那就是不知所云,如果是的話我給妳鼓鼓掌,
但問題還是一樣:吃素的人可以強迫其他人不准吃肉嗎(包括狗肉)?

這些都是人類的自私
那是不是沒有人類 這世界就和平?
可見就是 人類想吃什麼就吃什麼
一點都不會考慮到 我位什麼要吃
很好的反省,但與主旨一點關係也沒有,要不要討論一下核武問題算了?

那請問你 位什麼要吃狗肉?
這不是人類的 情感霸權
我為什麼要吃狗肉?就跟我要吃雞鴨豬牛的理由一樣啊!
如果禁止他人吃狗肉不是情感霸權,為什麼印度教徒沒有阻止我們吃牛?
這是「聖獸」 耶!我們這樣吃人家的聖獸,還每年辦個「印度教聖獸肉麵節」,多過份啊!


對於非保育類的動物,我們吃什麼都是在造同樣的罪孽,狗不應該是特例。
這句話的意思? 你的意思是支持吃狗肉?
所以以後大家看到狗就可以直接把它拿去殺 吃掉?
貓也是 鳥也是 老虎 兔子 猴子
這些也都是?
我的說法再簡單不過,我們怎麼對待其他動物的,就怎麼對待狗,
妳如果不會在路上看到鳥、兔子、馬之後就直接把牠拖回家宰了吃,那也不用這樣對待狗。





下一位投書的觀眾,是ej4ful656,他的說法比較簡短,我直接一次列出來:

如果這樣的話 不可以剝奪你吃狗肉的權利 那如果吃人呢?如果有一天!!你是那隻被殺ㄉ~~
你ㄉ心情很爽??畢竟狗不能說人話!!所以你用很多理由來演是你ㄉ罪行~~
除非等到你真ㄉ是狗你才能體會吧= =~~不要臉
如果這樣的話,不可以剝奪你吃豬肉的權利,那如果吃人呢?如果有一天!你是那隻被殺的豬~~
你的心情很爽?畢竟豬不能說人話!所以你是用很多理由來掩飾你的罪行~~
除非等到你真的是豬你才能體會吧。(我比較有品一點,沒說不要臉)
這些對狗的辯護,對其他動物也一樣適用,為什麼吃其他的沒事,吃狗就不行?只因為你很愛狗嗎?


接下來的觀眾,是a88537女士,雖然她的論點跟myur520520很重複,但我還是好心回應一下:

狗是我們人們最忠心最好的朋友,
所以我們人們不應該吃狗!
如果你真的養了一隻狗,那你會捨得吃他嗎!
不會,就跟我如果養了一隻豬一樣,我也不會吃,但我不會因此不准別人吃豬!
當然,我會不准別人吃我的豬,但那跟不准別人吃「任何豬」可是兩回事。
不然我們每天吃的任何動植物,難道不是養殖戶或農家付出愛心照顧的嗎?妳怎麼忍心吃掉!

你都說了,吃起來的口感跟豬肉差不多!
那為什麼不吃豬肉就好而要跑去吃狗勒?
我是說跟牛肉的口感差不多,但奇怪了,為了不讓閣下難過就要我改去吃牛或豬,
那我變成讓印度教徒難過了耶!請告訴我,為什麼我只該替閣下的心理衛生著想,而不用替印度人著想?

你殺一頭牛的份量!
不知道你要殺幾隻狗才可以相等!
不要在殺害那些可憐的生命了吧!
我很愛狗,我希望大家可以不要在欺負我的狗朋友了!
你們說想要品嘗,那為什麼不去品嘗其他的肉類呢?
可以研發很多種吃法,也可以研發很多種的口味!
那為什麼你們就非要吃狗肉不可呢?
說難聽一點,你們這些人不吃狗肉是會死掉嗎?
為了不要欺負妳的朋友的同類(其他的狗), 所以我們就應該要殺死其他的動植物來替代?
哇,那這樣一定有一堆動物排隊等著跟妳做好朋友,麻煩也請妳跟那些可憐的黑鮪魚做個朋友好嗎?
黑鮪魚雖然比不上狗朋友那麼可愛,但是人家是真的被人類給吃到快滅種了耶,揪咪!


由於時間有限,本次接受最後一位觀眾的提問,這次是xecky5204先生,
在此先聲名,這位先生問的問題並不蠢,而且也沒有惡形惡狀,所以我會願意花腦袋回答他:



如果你說吃不吃狗肉是觀念上的問題
那是不是代表著我去殺人然後吃人肉
這樣應該也不會怎樣才對?!
的確,根據我的說法,「吃人肉」是一個可以問的radical interpretation(但不是前面的那種類比問法),
當然,我不會贊成吃人肉,而我也一點都不想吃人肉。這點其實要從兩方面談,
一個是從動物本性來說,很多動物是不吃自己的同類的(例如狗),
而有的會吃(例如豬,所以猶太教視豬為不淨的動物),那人呢?
很不幸地,其實人就本性來講是會吃人的!而且這不是什麼古時候的事,
在蘇門達臘島、新幾內亞、婆羅洲上都有,在新幾內亞還有一種疾病是靠吃人腦而傳染的,叫做海綿腦,
1960~1970年代前後,還有人因為研究這個疾病而獲得諾貝爾獎,所以人類是吃人的。

好了,如果人類本性上有可能吃人,為什麼我們不能吃人?這不也是一種「喜好」嗎?
答案在我們的社會和法律上,人,在實證法裡有一種特殊的位階(其實在自然法裡也有),
如果我們允許個人以某些理由(不論是不是要吃掉他)去殺害另一個人,那麼整個社會和法律體系就會崩潰,
所以就算一個人是十惡不赦的江洋大盜,我們仍然不能夠採取私刑把他宰了,
如果我們可以任意剝奪人的生命,那當然也可剝奪他的財產及任何其他所有物,人類體系就會瓦解。
相較之下,包括狗在內,任何動物都不具有這樣特殊的地位(以人類社會的制度而言)。
當然,我們可以說這是人類對人類的偏袒,但這是社會建構的必然結果,
如果要把這種「偏袒」用在任何其他動物上,不但沒有一樣的社會必要性,
而且還是有一樣的問題:為什麼不用在更多動物身上?擴而充之,問題就成了:為什麼全體人類不要都吃素算了?




好了,眼看著時間已經晚了,今天回覆觀眾的問題就到這邊,
以後如果還有人只有衝動沒有腦袋,老是喜歡問一些早就談過的問題的話,我也不會再回應了,
(讓我猜猜接下來的問題,會不會是:「狗是生命,你怎麼可以拿西門町和逛街來做比喻!」)
感謝大家的收看,既然頭都起了,我想之後一連串討論一些相關的「偏好霸權」的問題,
當然吃狗肉的部分就不用再談了(這麼簡單的話題幹嘛談那麼久),討論其他如同性戀、亂倫等等會更有趣,
不過那恐怕至少要等到二月份了~~~

65 則留言:

  1. 哈哈哈哈哈 我覺得這些無腦的留言也帶給你很大的樂趣吧!?

    因為它們確實帶給我一種不可思議的歡樂感

    版主回覆:(03/28/2010 03:39:51 PM)


    樂趣或許有之,但我更好奇的是某些人的腦子怎麼可以這麼簡單,

    沒腦袋就算了,而且還一副「天下只有我們的意見叫意見」的樣子,

    難道愛狗變成了一種宗教嗎?還是這世上其實早就有「我愛狗狗叫叫教」之類的宗教,

    只是我孤陋寡聞所以沒聽過而已?

    回覆刪除
  2. 關於版大所謂的偏好霸權,我有一個問題,法律規定不能裸奔算不算?

    因為喜歡裸體是我的事情,為什麼別人看不慣就可以要求我不要做?

    版主回覆:(01/29/2010 05:36:46 AM)


    很有意思的問題,不過我認為裸奔和吃狗肉兩者不能類比。

    原因很簡單,禁止裸體的重點在「場所」,你只有不能在公共場合裸體,如果在家裡沒人會有意見,

    但吃狗肉呢?又沒人會把愛狗人抓來扳開他們的眼皮然後吃給他們看,躲起來偷偷吃還是一樣會被幹譙,

    裸體的問題在於公共秩序,但吃狗肉的問題則關乎很模糊的「善良風俗」,不是不能一起談,但性質真的不同。

    回覆刪除
  3. 人其實沒多偉大,說到吃人肉,清朝時台灣人有一種很殘忍的做法叫「番仔膏」,把原住民殺死後製成

    人膏,印象中好像是胡鐵花寫得。

    版大不知有聽過乎?



    下一篇要不要來討論「吃人肉」





    ※有錯別字希望幫忙校正

    版主回覆:(01/29/2010 05:03:17 PM)


    1.印象中好像是胡鐵花寫「的」。

    2.這個我沒聽過,而且....胡鐵花?是筆名嗎?這原本不是小說裡的虛構人物?

    回覆刪除
  4. 一直以為只有我腦殘

    沒想到有這麼多人文不對題

    搞不清楚狀況

    不知道在激動什麼

    覺得很好笑



    突然發現我也沒我想的那麼笨嘛!

    最起碼看得懂你的意思

    不會莫名其妙抓狂



    P。S我很愛狗也很愛貓

    不吃狗肉也不吃貓肉

    甚至接近吃素了

    所以留言的網友不用攻擊我喔!

    版主回覆:(01/29/2010 05:40:50 AM)


    放心好了,他們只會針對我啦!

    回覆刪除
  5. 本週漁獲甚豐

    版主回覆:(01/29/2010 05:42:28 AM)


    這些「魚兒」是指那些沒腦的回應者嗎?如果是的話那並不是什麼好事,

    因為這些漁獲沒什麼利用價值,腦殘者的海綿腦應該很嚴重,會傳染的。

    回覆刪除
  6. 我比較在意的是, 這篇回應不會是為了湊滿篇數之作吧! 感覺把所有那些...回應

    貼出來一一回覆, 不像你的風格, 畢竟是連味精都可以寫的那麼精采的你!

    版主回覆:(01/29/2010 05:04:56 PM)


    感謝妳的恭維,但是我必須說....沒錯!我就是想湊篇數混過去!(文章裡也寫了啊)

    好吧,我會再另外補一篇吃吃喝喝的文,繼續打混湊篇數下去~~

    回覆刪除
  7. 原來吃人肉會變成海綿寶寶啊...

    用不理性的反對吃狗肉詭辯背後的邏輯套用到其他動物上舉例

    我總覺得反對吃狗肉的人會當成是在狡辯,因為他們本來就犯了

    這種謬誤,可能沒(腦子)看出來之間的關聯性

    版主回覆:(01/29/2010 04:42:48 PM)


    是沒錯,我也清楚這一點,所以這些回應基本上不是在寫給他們看的,

    因為他們很可能看不懂,而且也不想看,所以這文章的預設讀者是其他大眾,

    正所謂「奇文共欣賞,腦殘相與析」,得天下無腦文而齊觀之,豈非人生樂事?

    回覆刪除
  8. "普通人的自由主義"剛好有一篇"消失在比喻中的真理"

    可以比較清楚說明我的想法

    版主回覆:(01/29/2010 04:45:19 PM)


    我看了一下,這裡關於狗肉例子的用法和那篇文章講的情況不太一樣,

    狗肉的例子其實反而接近實際科學的作法。當有人舉出一種法則性的理論時,

    (例如「所有的星體都繞著地球旋轉」、「狗是可愛的動物,因此所有的狗都不該殺」),

    我們把這些理論應用在其他面向上,卻發現不適用,那麼一定有地方有問題。

    當然,問題可能出在理論本身的錯誤,也可能出在應用方式上的誤差,

    不過單以這次吃狗肉的討論而言,我實在看不出對方有哪裡還有站得住腳的地方。

    回覆刪除
  9. 為什麼全體人類不要都吃素算了?

    蔬菜要哭哭了...大家突然都想吃他們,如果我是蔬菜,為什麼你們都不去吃肉要來吃我? 今天你們養的愛狗變成了

    你心愛的蔬菜,你們還會狠下心吃嗎? 哈 你找對人幫忙了吧?(竊笑)

    版主回覆:(01/30/2010 04:24:06 PM)


    不對喔~~飼養動物所要吃掉的植物比人直接吃掉的植物還要更多很多,

    所以吃素還是對植物比較慈悲的啦!真不好意思沒讓你幫到忙啊~~

    回覆刪除
  10. 胡鐵花是胡適他老爸,這裡我引用維基百科一下。



    ↓↓↓↓↓↓↓↓↓↓↓↓↓↓↓↓↓↓↓↓↓

    胡傳(1841年-1895年),原名守珊,字鐵花,號鈍夫,安徽績溪縣人,為胡適之父。

    ↑↑↑↑↑↑↑↑↑↑↑↑↑↑↑↑↑↑↑↑↑



    所以不是楚留香裡的胡鐵花,差太多了= =



    然後屠殺原住民製成人膏是這裡。



    ↓↓↓↓↓↓↓↓↓↓↓↓↓↓↓↓↓↓↓↓↓

    胡傳著作有【台灣日記與秉啟】。其中記載:『埔裡所屬有南番,有北番。南番歸化久,初亦不茲事。

    北番出,則軍民爭殺之;即官欲招撫,民亦不從……。民殺番,即屠而賣其肉,每肉一兩值錢二十文,

    買者爭先恐後,頃刻而盡;煎熬其骨為膏,謂之『番膏』,價極貴。官示禁,而民亦不從也。』清楚記

    載出當初漢人屯墾而屠殺原住民的歷史。

    ↑↑↑↑↑↑↑↑↑↑↑↑↑↑↑↑↑↑↑↑↑



    以上皆引用出自維基百科



    版大有考慮過下一篇寫各「吃人肉」嗎?

    版主回覆:(01/30/2010 05:01:11 PM)


    哇哇哇,小子孤陋寡聞,薄積厚發,居然不知道胡鐵花乃胡適之(之)老爸。

    不過胡適之(之)老爸叫做胡傳我是知道的,只是不知其字號。

    這段歷史看起來真的很血腥,漢人的先民比日本人侵台更殘暴,看來原住民對我們還真是寬大,

    比起二二八,這些不把人當人看的暴行更是殘忍百倍。這真的可以成為「血海深仇」啊!



    至於「吃人肉」的部分,其實也不是沒東西可寫,中國一直以來都有吃人的「傳統」,

    只是那與「情感霸權」無關,有違於目前規劃的寫作計畫,我看看情況再說吧。

    回覆刪除
    回覆
    1. 版主別忘了原住民的出草獵人頭行為同樣也是很血腥的,這樣應該算是扯平

      刪除
  11. 沒任何立場的人2010年1月30日 凌晨4:20

    部落格就是這樣~只要你寫關於貓狗議題.就要有心理準備

    有個網友很怕狗.鄰居的狗又放任四處咬東西.便溺.咬爛或弄爛人家的作物.甚至咬傷

    人.....

    主人面對眾鄰居抗議.都說:牠愛玩....沒關係.....之類的話.然後哈哈大笑

    有一次狗又來大便在門口.他氣到把大便掃起來.到在主人家門口.主人出門踩到立刻海K狗

    (這種主人就是自私)

    網友在文章咒罵.寫些氣話說要打牠.用BB槍射牠.給牠教訓之類的.馬上被撻伐.說他沒愛心

    網友每次遇到這些人都又氣又無奈.你不能在文章裡戲謔.開狗玩笑.有時被逼撤下文章

    我不支持吃貓狗.我也不吃蛇.青蛙.鱔魚.........之類的東西.也不反對立不立法

    但是.對於版主的言論.我也認同.

    部落格雖然是公開的性質.但和討論版仍有所不同.大家該理性且尊重版主的言論自由

    只要版主不是違反善良風俗.違法的情形.大家應給予尊重

    你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切記要理性.總不能因為我家大門沒關.我在自家說的話.做的事

    你一經過門口聽到或看到就不明就裡的進門批判吧?!

    版主回覆:(01/30/2010 04:34:56 AM)


    重點在於這些人根本沒聽懂我在講什麼,只聽到「狗」、「吃」合併的話題之後就開始抓狂了。

    回覆刪除
  12. 堅決反對與狗玩飛盤!



    改不掉吃葷又想人道一點的朋友,

    我推薦你們吃鴕鳥蛋。

    因為鴕鳥蛋很大顆,吃了很飽。

    而且它不是狗,吃了不會被罵

    尤其是當有人說「何不殺條牛?可以少殺好幾條狗」時──

    你還可以大方回應:

    「殺牛?我只殺鴕鳥一顆細胞!」



    愛狗的朋友們,你跟狗狗玩飛盤時,

    牠一咬,口腔表皮細胞就被刮下數百成千啊!

    玩個飛盤,其殺生量,就足以讓好多人吃鴕鳥蛋吃到爆血管。

    別玩了!你不知道你在幹什麼蠢事!

    (下一波我要捍衛狗狗的腳底皮膚細胞,蹓狗的朋友們你們皮要繃緊一點了....)

    版主回覆:(01/30/2010 04:44:17 AM)


    殺鴕鳥一顆細胞的點子真是太棒了啊!這個想法解決了「狗狗叫叫教」教義中的潛在問題:

    不可以殺狗,因為很多隻可愛的狗的肉才抵得上一隻不那麼可愛的牛的肉量,

    以此推論,食肉者最該吃的動物乃是「藍鯨」,可是藍鯨又屬保育類動物。

    沒想到還有鴕鳥蛋這一招,這的確效益比藍鯨大,而且又沒有保育問題,真是大功一件!

    有鑑於你的貢獻,我想你當上狗狗叫叫教教主的日子不遠了(靠剛剛有三組疊字耶,好炫)!

    以前念研究所的時候你不過當個壇主而已,現在晉級當教主,體面好多啊~~



    「狗狗換新天,神教照萬民」!

    回覆刪除
  13. 學長 我想請教一下

    暫時先撇開情感合理是否涵蘊吃狗肉

    單純討論情感合理

    除了情感霸權的解釋外

    有些人就會認為情感合理是為(真的)

    我的問題其實就是價值與真之間的關係

    雖然用真這個字有點模糊 哈哈

    版主回覆:(01/30/2010 03:54:48 AM)


    從邏輯上來看,情感合理如果可以導出「真」,

    那我們可以從兩個擁有相反的情感的人的信念裡得到P和~P且兩者同時為真,

    以分析哲學的角度看,這幾乎不可能。但如果從詮釋學的角度看,真的確跟情境有莫大的關係,

    如果我們追求的不是「證成」上的真假,那麼真的確可以與情感合不合理相連結,

    但那一定也只能是「真」的一小塊,至少我們日常所說的真假通常都不是這樣的。



    記得以前上趙老師的知識論的時候(你也是清大的吧?)讀過幾篇東西,

    脈絡論(Contextualism)或認知知識(perceptual knowledge)的想法跟你談的東西比較接近,

    因為這些都是在討論「證成」在知識裡扮演的角色,有興趣你可以去讀讀相關文章,

    不然抓住趙老師聊聊應該也可以(但是這幾年的趙老師沒以前那麼愛聊了....)。

    回覆刪除
  14. 您被「愛狗魔人」纏上了,老實說那時候留言就擔心您會被感性的人給「連環扣」,想不到被我猜中

    了..

    版主回覆:(02/02/2010 03:32:55 AM)


    其實也還好啦,也不過就是幾個不太理性的孩子在那裡罵人而已,

    本版原來就不時會有一些怪人出來罵個幾句,這也不是第一次了。

    回覆刪除
  15. 我常常來這裡看文

    前一篇真是我第一次看到一堆無厘頭的回應

    的確是沒有看到文章的重點 想要把不甚關聯或有差異的論點加進來討伐

    實在是...搖頭搖頭

    版主回覆:(01/30/2010 04:26:28 PM)


    感謝收看,潛水這麼久,有機會多發表點意見啊!

    回覆刪除
  16. 口才好了不起嗎?

    就算你多會強詞奪理

    作錯事就是作錯!

    版主回覆:(02/02/2010 03:35:00 AM)


    感謝閣下精彩的示範,告訴了我們什麼叫做「霸權」:

    「哪怕我的說法裡每一個論點都站不住腳,但是我他媽的叫你怎麼做你就給我怎麼做!」

    回覆刪除
  17. 「我沒登入」罵得好啊!!

    沒錯,口才好,一點都沒有了不起!

    不過,口才差,倒是有點糟糕。

    教友們,

    教主在這裡呼籲你們

    趕快去受教育

    一句講都不會話,

    怎麼救狗?

    你要想想

    牠們每天都在鐵籠裡哀嚎痛哭

    每天都在屠夫刀下 拋頭顱 灑狗血!

    變成桌上一道道佳餚美味啊!

    你要快點受完教育,

    要不然────

    「美味不等你」喔

    版主回覆:(02/03/2010 04:36:34 AM)


    這個「美味不等你」的廣告現在還存在嗎?我還是一次都沒見到過耶....

    回覆刪除
  18. 對不起,我說漏嘴了,

    不不不,是說錯了,

    不是美味不等你,

    是「狗狗會等不到你」

    版主回覆:(02/04/2010 06:38:10 AM)


    你沒看到李察吉爾演的「忠犬小八」嗎?書唸太多也不行,否則唸一唸跑去當大學教授,

    然後教課教到一半倒地不起,就此掛點,最後還是一樣:「狗狗會等不到你」~~

    回覆刪除
  19.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TzQRdQ-CYU

    (点哥里有泡麵,美味總是會等你)

    對了,你昨天十點多打給我幹麻

    回覆刪除
  20. 閱 邏輯完整 思路清晰 甲上

    版主回覆:(02/04/2010 06:40:16 AM)


    志玲姊姊:「不要給我打分數~~數」

    回覆刪除
  21. 分享一下另一篇文章"鄭春鴻文學工坊"的"死的詰問":



    原來一樣是殺生,也有親疏之別,情疏者視為無物;親切者不見為淨。既然同為生靈,為何親者留之,疏者殺之呢?我們

    同情狗、貓更甚於鼠、狼,那是狗貓與人親暱;我們同情牛、馬多於雞、兔,因為我們受惠於前者。在民俗上,我們不吃

    烏龜,龜本長壽,令其早夭怕被詛咒;我們不吃貓咪是害怕那「九命怪貓」的命名,怕抓牠下肚會被討命;在衛生上,我

    們不吃老鼠是怕得傳染病。除了親疏及世俗習慣之外,另有延伸的遐想:人吃狗肉或與人親的動物時,其實你真正譴責的

    或許不是那吃狗肉的行為,而是從那吃狗肉之人對狗的對待,聯想到要防他的寡情與狠心。心想,那狗兒每日對你搖尾諂

    媚,你竟狠得下心剁牠八塊,香烹入肚,你這還算人嗎?今日你吃了狗肉,難保哪天你也把我宰了。



    http://www.oklocal.com/joeliterature/Thesis/death.htm

    版主回覆:(02/05/2010 04:10:01 PM)


    寫得有些道理,不過常人不吃貓跟不吃狗的理由應該是雷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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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哲學家詰問是為了解決問題,寫散文的人詰問,常常是因為空有意識型態卻無能負擔舉證責任。

    版主回覆:(02/09/2010 01:36:20 PM)


    這說法我不反對,但也或許某些詰問需要情境,此時寫篇散文就好比拍部電影一樣,

    利用所營造出的情境來探討問題,這未必只是無能或不負責任的論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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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很驚訝你居然這麼有耐心,回應如此腦殘的發言。

    既然開始了,就一一回應吧!

    在辦公室,就靠你這幾篇讓我大笑出聲 XD



    p.s. 是因為議題的關係嗎?怎麼都是女生表現那麼殘障。

    版主回覆:(02/09/2010 01:38:27 PM)


    我也覺得我當時大發慈悲,只是後續還有些繼續挑釁的,我就不想理了。

    不過我不認為這個議題上智障的多是女生,看看別處討論吃狗肉的地方便知道男女生一樣笨,

    (九把刀不也是個男生嗎,還不是寫了篇蠢文章,還登報投書、告知天下咧!)

    但敢吃狗肉的確實多是男生,這其中的原因,想來應該可以寫篇社會學觀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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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版主頭腦清晰,比九把刀還更具資格拿社會學碩士

    版主回覆:(02/09/2010 01:43:19 PM)


    也許不是每個社會學碩士都是那麼頭腦簡單的....(我這樣有得罪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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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你真的認為自己很聰明嗎?讀清大的比較聰明?還是偋棄情感的人比較強勢有出息?

    我認為這些回應者的意見很簡短,你是長篇大論還寫了一些專有名詞而讓這些網友有閣下口才

    很好的錯覺.

    有些人做什麼事都有理由.還會提出中庸理論.讓其他人往他那邊靠:吃狗不行,吃雞鴨為什麼

    可以?

    在人類馴養的動物中:因為雞,鴨是經濟動物.生長期短附帶經濟效益高.

    而狗.貓是同伴動物,那先進國家的動物法律保護條文是情感霸權的體現嗎?這些國家的領導人

    都是哭哭啼啼.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治國的嗎?

    台灣的動物保護法明定貓狗不能宰殺食用,只是順意民粹?還是愈進步的國家有愈進步的思惟

    呢?



    你不能說你讀清大的.就認為我們這些讀動物相關科系的比你不懂,還搬出哲學理論來.

    以前的哲學偏重於人的論述,因當代人生活困苦,哪有時間想動物的事,哲學是體現人的精神

    的.

    社會學碩士是為了自己的利益的人可以當的嗎?現在碩士滿街都是.即使你從美國留學回來我

    也不認為你的論述會正確.有些還隱約透露大中華民族自私,強辯的奇怪特質,受高教育就是要

    體察別人不能體察的.以專業名詞來套用自己的論述,行為,使它合理化,真是可笑!

    中國民族是殘酷.自私的,而且奴性強烈的(看這些回應者把你當作神了吧!)你這個受高等教育

    的還不覺醒,台灣人還有救嗎?

    版主回覆:(03/06/2010 06:17:40 PM)


    1.我不知道自己聰不聰明,但我知道對自己無法看懂的東西要藏拙,也知道不要老是重複講些「你怎麼可以跟我不一樣」之類的話卻提不出其他論證。

    2.專有名詞?我的回應裡哪裡有賣弄專門知識了?還是閣下覺得比較難的就算專門知識?

    3.「台灣的動物保護法明定貓狗不能宰殺食用,只是順意民粹?還是愈進步的國家有愈進步的思惟呢?」:

    總算說出一點有建設性的話了。的確,當許多國家都採取一致行為的時候,這對該行為是有很強的建議效用,也該讓我們對這些措施或行為多一點思考。但當我們思考之後覺得是沒道理的,那就不該接受,否則以前歧視女性、歧視同志也都是多數國家的方針,多數不代表正確。

    4.「你不能說你讀清大的.就認為我們這些讀動物相關科系的比你不懂,還搬出哲學理論來」:

    這裡沒人強調學歷,更沒人拿學位出來壓人,唯一例外的是閣下。只要講話有道理,幼稚園畢業的都沒關係。

    5.「有些還隱約透露大中華民族自私,強辯的奇怪特質」:

    真好笑,閣下一直用中華民族的自私心態指控我,扯得老遠卻不講哪裡自私,沒有理據的話隨你怎麼說都成。

    6.「看這些回應者把你當作神了吧!」:

    這裡唯一把我跟神相連結的正是閣下,只是這一點也不是恭維。



    我這裡鼓勵以開放的心胸和基本的腦袋所進行的所有對話,不過閣下的言論我也不會管制。

    閣下以「吃狗肉就是不對的」作為出發點,所有的立場就只是在強調這句話,但我沒這個預設,

    也不高舉一種「你們這些傢伙怎麼可以跟我們不一樣」的態度,你不吃就不吃,沒人會有意見。

    我建議你比較適合去找那些「吃狗肉真該死!」、「真是想不懂怎麼會有人吃狗肉!」的地方留言,

    在那邊不需要用大腦發言,會比較輕鬆 — 不過也沒什麼跡象顯示閣下在這裡的發言很辛苦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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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幫版主回一下樓上

    當你說雞鴨是經濟動物,貓狗是同伴動物,就剛好是情感霸權的體現了

    我的問題是:『為什麼雞鴨就只是經濟動物?』

    多的是對雞鴨有感情的人,是否因為他們的感情比不上對貓狗的感情,所以雞鴨可以吃、貓狗就不能吃?

    版主回覆:(03/16/2010 04:16:44 PM)


    噓~~不要回嘴,小心被當成是「我的好友」或「我的崇拜者」!我這麼罪惡,吃了那麼多非經濟動物,

    我根本就是個魔鬼!當心你會被人家誤會崇拜魔鬼,到時候被抓去用火燒掉都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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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回應一下30樓的.世界上並沒有情感霸權這個名詞, ;台灣真的太多專家了!連版主也被奉為專

    家,真是怪現象?!是否要申請專利?

    你要說喜好也行,但不論是經濟動物或同伴動物.勞動動物都是因應人們的喜好與需要,它會是

    經濟動物就是人們看到他們生產力佳或體型大可做很多應用,這並不是說這些動物沒有靈魂,比

    同伴動物地位不如,而是心態的問題,你是否感謝這些生命的犧牲成就你?這是不得不的選擇,畢

    竟畜牧業也不是環保的行業,在生態平衡的範疇裡,我們必須以少浪費資源來因應,這是國際趨

    勢 .所以我吃很少肉(我是要維持發言的立場,請不要再說我是情感霸權了,我沒有要你們跟我

    一樣)

    面對同伴動物,針對喜好,我們通常討論哪種貓狗比較好,一般人不會討論哪種比較好吃!我的文

    章並沒有說不能吃狗肉(法律是這樣規定的沒錯,法律就是這樣規定,要不去彈劾這些立法的立

    法委員啊,為什麼狗肉不能吃啊)你要吃我也沒辦法,我是說有必要嗎?

    你很顯然的是版主的同學或崇拜者,我期望年輕人不要被妖言迷惑,要崇拜也要找對對象,中間

    理論聽起來似是而非,明智之人不會點頭稱是.

    版主回覆:(03/17/2010 08:05:20 AM)


    1.我說過了,這裡沒人把我當XX專家,唯一一直講究頭銜的只有閣下,好像不是專家的人說的話都沒道理一樣。

    2.「在生態平衡的範疇裡,我們必須以少浪費資源來因應」:請問這跟我們討論可不可以吃狗肉有什麼關係?要討論環保或生態乃至於節能問題,那要改成討論「一公斤狗肉的碳排放量」才是。而如果要討論我們吃肉或吃任何生物時是不是夠慈悲、夠感恩,這也跟我原本討論的東西無關,不然要不要來討論一下喝水與殺死微生物的關係?

    3.法律規定就規定啊,我沒說我要違法(只說過到韓國有機會會吃吃看),至於有沒有必要,當然沒必要啊!

    請問這個世界上的哪一樣食物是絕對不可或缺的?有哪一樣食物大家不吃以後就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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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回應30樓:根本沒有情感霸權這個名詞.

    把動物分經濟動物與同伴動物是一般的通則.你也可把經濟動物當寵物.但你不能把老虎.黑熊

    當寵物,法律就是法律,它必須是周延有永續性且慈悲的.

    以往因食物缺乏把狗抓來吃就是生存的需要,為了樂趣來吃就顯得你的貪婪.

    或以往芠淶等富國皇室把老虎當寵物,是炫耀心態,民智未開.連19世紀時英國知名百貨也標榜

    什麼都能賣,獅子老虎都能賣,隨著時代變遷,觀念一定要與日俱進.

    不論是經濟動物或同伴動物.工作動物皆是為了因應人門的喜好與需要.且跟當時社會結構,文

    化有關,但隨者社會變遷,以往的思惟不一定能套用到現代.

    重點是你要感謝這些動物的犧牲成就你,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我吃很少的肉(我並沒有要你們跟我一樣,不要再說我情感霸權了)而且我珍惜資源.我們只能

    勸你們不要浪費資源.尤其是有關生命的事.

    我不是先知.是有自知之明.當你驕傲於你是萬物之靈時.是否忘了自己在地球只是渺小一粒

    砂.我們的教育如果教育出像你們這種目中無人的下一代,我們是否要感概社會資源也被浪費

    太多?

    找人崇拜也要找個真正有頭腦的.不要找修了一些倫理.人文的課.就拿出來大書特書.還以為

    自己很行的人.這會讓我們下一代一直沉淪下去.

    版主回覆:(03/17/2010 08:13:27 AM)


    1.沒有出現過情感霸權就不能用這個詞了是吧~~瞭解!我們以後要言必有故、語必有典。可是....萬一我們用了一些專有名詞或特殊領域的詞彙,那又會被人罵說我們賣弄,說我們拿專門術語壓人了耶~~

    2.「為了樂趣來吃就顯得你的貪婪」:是啊!我們不只貪婪,還講究怎麼煮才好吃耶!吃魚、吃雞當然也是貪婪,大家還喜歡講究料理方式,天啊!看看坊間那一本本的食譜,都是多麼邪惡的東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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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回應31樓的.也就是你根本就是想吃,任何法律都管不了你吧!因為你們找不出為何

    不能吃的理由.(簡單來說說不贏人家)現在有個稍微

    看似有邏輯的人.而且又是高學歷的(版主就是有意無意在回應時展現優越感:我是清大的).你

    們這些人還不封為聖旨哦!

    當初希特勒屠殺人的理由不就是經過學者專家背書.更是無所忌憚了呢?

    版主回覆:(03/17/2010 08:19:12 AM)


    「簡單來說說不贏人家」:哈哈哈哈,這個有笑點耶!

    還有,phiphicake的學歷不比我低,而且日後還應該會比我高,但我很榮幸知道原來他很崇拜我,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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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樓上的先生或小姐?首先我先聲明我的立場.我不吃狗.貓.蛇.青蛙.甚至鱔魚.....

    我也不贊成廢除死刑.所以.基本上我與版主不少理念是不同的

    但是.恕我直言~我真的看不出這裡有造神或拜神運動.也看不出版主有你所謂的:(版主就是有意無意在

    回應時展現優越感:我是清大的).你們這些人還不封為聖旨哦!

    反倒是你一直強調支持版主是錯的.盲從的.只要支持他理論的就是他同學或崇拜者???

    很懷疑你有心平氣和靜下心來細看文章嗎?他真的鼓吹吃狗肉?只是不贊成強制立法吧?!

    抱歉!我是個讀南部私立高職畢業的歐巴喪.或許無法像你提出許多長篇大論.若有不對或冒犯之處請見

    諒!

    我也不覺讀知名學校碩士畢業有多了不起.但.能夠允許人家到自家門口.搞不清狀況恣意叫囂.就很有

    風度.部落格雖是開放.也屬私人抒發心情理念的地方.與討論版屬性不同.該適度給予尊重吧!

    版主回覆:(03/17/2010 08:20:41 AM)


    反正只要認同我的意見就是崇拜我,就是把我當神。

    所以我打算下次在部落格裡寫「1+1=2」和「單身漢是未婚的」,這樣我應該就可以當全地球人的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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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附和一下樓上的,我也不覺得版主是神,不過看了lin的回應以後反而覺

    得Wenson真的還蠻神的,

    更神的是我覺得我也蠻神的,原來當神那麼容易啊!



    史蒂芬周說的好:只要有心,人人可以是神!

    版主回覆:(03/17/2010 08:38:59 AM)


    是的,總之清大就是神!我就是神!請大家膜拜我!否則我跟先知告狀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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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版主頭腦清晰,比九把刀還更具資格拿社會學碩

    士?....................................................................

    這沒有崇拜的意像嗎?我從沒說過什麼造神,只要拿出你那哲學理論,很多人都五體投地.

    .其實在台灣要當神很容易呀.要不怎麼噁心的老男人也三妻四妾.受人崇拜!無酬在某宗教打

    掃.打坐跟隨領袖的人也很多.

    我也沒有叫囂.只是我的論點跟他不同.樓上的基本上還是認同他的吧!既然這些反對的人都無

    法提出讓板主收斂的言論.還被他取了一個很不尊重的狗狗叫叫教的名詞來汙辱,那他應該要

    有雅量接受別人跟他意見不同才是.

    現在學生程度很不好.讀很高算什麼?如果像

    板主這樣只能說浪費資源.

    我認為是樓上的認同他的觀點.忽略我的觀點.我不會再說什麼.畢竟這是他私人天地.那就讓

    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

    版主回覆:(03/17/2010 10:49:18 AM)


    先知聖諭,謹拜伏以聞。

    回覆刪除
  33. 版主頭腦清晰,比九把刀還更具資格拿社會學碩

    士?....................................................................

    這沒有崇拜的意像嗎?我從沒說過什麼造神,只要拿出你那哲學理論,很多人都五體投地.

    .其實在台灣要當神很容易呀.要不怎麼噁心的老男人也三妻四妾.受人崇拜!無酬在某宗教打

    掃.打坐跟隨領袖的人也很多.

    我也沒有叫囂.只是我的論點跟他不同.樓上的基本上還是認同他的吧!既然這些反對的人都無

    法提出讓板主收斂的言論.還被他取了一個很不尊重的狗狗叫叫教的名詞來汙辱,那他應該要

    有雅量接受別人跟他意見不同才是.

    現在學生程度很不好.讀很高算什麼?如果像

    板主這樣只能說浪費資源.

    我認為是樓上的認同他的觀點.忽略我的觀點.我不會再說什麼.畢竟這是他私人天地.那就讓

    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

    版主回覆:(03/18/2010 01:54:23 AM)


    先知聖諭,雖然一模一樣的東西重複貼了兩次,還是拜伏以聞。

    回覆刪除
  34. LIN大的回覆反覆看了幾次後

    我笑了

    我突然懂了,什麼叫做『我真想OO你的XX』的感覺

    版主回覆:(03/18/2010 04:34:53 AM)


    先知的話不是用來想的,是用來信的,一開頭你就搞錯了,才會想要XX你的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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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哈哈



    讓我想到這個:「你們會支持死刑,都是因為你們把朱學恆當神(宅神!?)看待!」



    要是我支持死刑,原因也跟朱學恆沒關係,反倒是跟那些整天叫囂廢除死刑又談不出個屁來的廢除死刑聯盟比較有關係。

    版主回覆:(03/16/2010 04:20:04 PM)


    我有同感,就像我最近寫死刑相關的東西,看起來很像我支持廢死刑,但那也只是覺得鄉民叫得太過火而已。

    我想你我應該都已經不是會看名號或名頭就認同某某人說法的人了吧。話說回來,真有人這樣對你說啊?

    回覆刪除
  36. 真熱鬧

    版主回覆:(03/18/2010 05:39:35 AM)


    只可惜是沒內容的熱鬧法。

    回覆刪除
  37. 我不可能有這種激動的心情!你們這種人我看多了,不同的是版主會引經據典,堪稱一絕;本上

    我也不罵髒話.因為無理之人才會這樣做;話說回來.你們這個群落真的很團結,何不用在再較

    有用的地方?

    也請版主不要我的言論泛群眾化,我對清大的學生沒意見,我就是

    對你的這篇文章有意見.

    把網友的回應集結起來,封一個莫名奇妙的名號,再用戲睨的口吻回答,讓人覺得毫無氣度可

    言.

    版主回覆:(03/18/2010 04:31:54 AM)


    先知聖諭,謹拜伏以聞。

    回覆刪除
  38. 哈哈。



    我們應該組個什麼鬼陣線之類的。你講的情感霸權跟我講的以喜好壓迫自由兩個實在是很類似。

    版主回覆:(03/18/2010 03:04:26 PM)


    我不知道你有講過這個,不過就字面意思來看似乎沒什麼差別。



    至於組個「什麼鬼陣線」的部分,我覺得應該可行,只是名稱可能要好好斟酌,

    取什麼「反霸權」、「反壓迫」都沒意思,我想乾脆就叫「什麼鬼陣線」即可,應該還算是貼切!

    其實我想如果先知肯替我們這些幼稚無知又邪惡的年輕人取名一定更好,只是不曉得先知願不願意就是了。

    回覆刪除
  39. 真是笑死人了,自己雙重標準還講的那麼好聽,不知道誰才是活在自己的

    世界的人

    也許有一些人崇拜版主,那又怎麼樣呢?重點是他說得對不對啊!到是這個

    小姐(?)自己,完全看不出論點在哪

    一開始就沒有看懂人家寫的東西,提出一些可笑的論點,版主一回應你你

    就馬上說自己不是這樣講,

    提甚麼經濟動物的論點,結果一被反問吃魚和野生動物的時候完全沒有回

    應問題,只會罵別人劊子手和不能笑

    別人提的反問你一個也答不出來,只會一直講別人弄錯了你的立場,講到

    最後你根本就沒有論點

    只有不斷的用羞辱性的字眼罵版主,說真得它對你算客氣了,換成我馬上

    刪文,這種人的話有甚麼好保留的!



    還有說人家羞辱反對吃狗肉的人,你自己看看那些人講的話吧,一下罵別

    人不要臉一下要別人快去死一死,

    版主寫狗狗叫叫教還算是客氣的,看看你自己寫得那些,這就是你們這種

    人的水準吧!

    請繼續回到自己的世界好好活,快回火星去吧,地球是很危險低

    版主回覆:(03/18/2010 02:19:01 AM)


    1.先知不需要論點,否則就不叫先知了,請勿以過份的標準要求人家。

    2.先知的確有很明確的主張:這的部落格和版主很邪惡,大家不要浪費生命,在這裡崇拜邪魔歪道。

    回覆刪除
  40. 好心整理一下先知語錄(請注意分隔線上下的對比):



    1.看這些回應者把你當作神了吧!

    2.你們這些人還不封為聖旨哦!

    3.其實在台灣要當神很容易呀

    ------------------------------

    4.我從沒說過什麼造神



    5.你真是拿著筆的劊子手ㄚ!歪理一大堆

    6.內涵相對薄弱,難登大雅之堂!像個孩子要不到糖吃,還耍賴

    7.很顯然你就是吃心情的.這不是貪婪是什麼?

    8.你的理論根本狗屁不通!

    9.你應該從小備受寵愛吧!一輩子不懂人間疾苦.只要有人跟你意見不同就

    不行啦!

    只要有人跟你意見不同就不行啦!人家說的就是錯的?我總算知道台灣不會

    進步的原因了!

    10.你的言論很不成熟.一直反覆耍賴的口吻.還自以為洞悉這個社會

    11.我何錯之有?錯的是一廂情願.對牛彈琴

    ---------------------------------------------

    12.我也沒說一句髒話

    13.我也沒有叫囂



    14.我不可能有這種激動的心情!你們這種人我看多了

    ---------------------------------------------

    15.你的頑暝不靈讓人抓狂



    16.我期望年輕人不要被妖言迷惑,要崇拜也要找對對象

    ---------------------------------------------

    17.我沒說過這是個邪惡的部落格或你很邪惡



    一句話:話都是你在說,了不起!

    版主回覆:(03/19/2010 06:40:38 AM)


    你好認真.......

    但總歸一句,先知是超越邏輯和論證的,就像聖經裡的矛盾要靠解經學和詮釋學來解決一樣,

    重點不在於內容有沒有矛盾,重點在於這是聖經,或是這是先知講的話。

    回覆刪除
  41. 41樓的,你也沒看懂我的意思ㄚ!魚跟野生動物我沒回應?一般人只能接受跟自己RANGE一樣的

    人寫的文章.這是人之常情.

    版主的主文章沒有任何情緒波動.但他回應那些崇拜者(或是同好)時可是波濤洶湧阿!

    看文章不能只看表面吧!而且是版主歡迎各界意見,他不是相信他辯的贏嗎?幹嗎找那麼多幫

    手?

    你的口氣也不佳ㄚ!我也沒說一句髒話,倒是你們的同伴快飆出來了!

    一下子說人家感情太豐富.一下子說人家沒道德.你們的標準又在哪裡?

    地球很危險嗎?我不認為.只是少了人類的過度的干預會更好.尤其是那些刁民(我沒說你們哦,

    不要對號入座.)

    我的水準肯定比你好.我十分確定!



    版主的主文章沒有任何情緒波動.但他回應時可以那些崇拜者可視波濤洶湧阿!

    你的口氣也不佳ㄚ!我也沒說一句髒話,倒是你們的同伴快飆出來了!

    地球很危險嗎?我不認為.只是少了人類的過度的干預會更好.尤其是那些刁民.

    版主回覆:(03/18/2010 04:33:51 AM)


    先知聖諭,謹拜伏以聞。

    回覆刪除
  42. 版主你說錯了!我沒說過這是個邪惡的部落格或你很邪惡.你在回應時一直在挑動其他人的情

    緒.

    這世上大善大惡的人畢竟是少數.行小善做小惡才是大多數.要看你對這社會的正面性才能對

    你做最後評價.

    你有邪念你不一定會去做.或者你是無意的.但寫出這樣一篇文章.不同的人會有不同解讀.

    連我這樣回應你都解讀成這樣了!

    你的人生應該還很長,你還有機會獲得更多好的評價(除了這個部落格的擁護者外).祝福你!

    版主回覆:(03/18/2010 05:39:29 AM)


    先知聖諭,謹拜伏以聞。

    回覆刪除
  43. 回32樓

    就我一個路人的立場看來

    你的立場應該是環保 吃素 救地球之類的吧

    你的文章不是在討論吃狗肉和吃其他肉的差別

    而是要說人為了自己開心而吃肉是不道德的 是嗎

    如果是這樣

    那你和版主就是雞同鴨講了

    版主是對那些自己吃雞肉魚肉吃得很開心

    卻反對別人吃狗肉的人提出問題

    指出那些愛狗人士的雙重標準

    他並沒有否定掉素食主義



    只是你一開始就火力全開

    才會讓版主以為又來一個愛狗人士



    還有"你是否感謝這些生命的犧牲成就你?"

    我認為

    如果吃肉是不道德的

    感謝並不會讓這樣的行為變得比較道德

    只是讓自己少些罪惡感罷了

    版主回覆:(03/19/2010 04:27:24 PM)


    先知的立場我不敢猜測,因為我怎麼猜怎麼錯,看看先知對我的訓斥,我的反駁顯得有多麼幼稚而無力~~

    沒辦法,我慧根有限,而先知智光如是,慧海無量,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我等豎子以有涯窺無涯,

    以致於處處誤解、每每不明,需知先知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則非世界,是名世界。總之一切都是我的錯~~

    回覆刪除
  44. 你酸人實在太有趣了XDDD

    我看到啃稻子快笑死了,

    還有跟黑鮪魚做朋友也超好笑...

    版主回覆:(03/19/2010 06:42:14 AM)


    套用先知的話(但錯字不照抄):你居然還笑得出來!可見你入魔已深,該當朝夕誦讀先知法語,

    洗淨罪孽,潛心向善,以彰我佛好生之德,以報先知殷勸之恩,則尚有可救焉。

    回覆刪除
  45. 怎麼過了那麼久這裡還是那麼熱鬧呀!

    看來這個議題持續發燒呀!





    P.S 愛狗人士跟動物保護團體都是聖人,他們不吃的我們都不可以吃。

    聖人之言,猶言在耳,固勉之。

    版主回覆:(03/19/2010 04:34:42 PM)


    我想以後三不五時也許還是會有人來對我這種自以為是的笨蛋曉以大義一番的....

    回覆刪除
  46. 哈哈,我每次看到你的「先知聖諭,謹拜伏以聞」就很想笑,我發現這篇我一直在笑啊

    =___=。

    版主回覆:(03/22/2010 07:06:44 AM)


    這篇本來就是搞笑文,而且承蒙諸多丑角幫忙,義務性地來此演出,增加世間幾多歡樂,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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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這篇文章真的很好笑,我並沒有(大概)前置於哪一種立場,可是看完整串討論串,Lin的留言反而激起我對愛狗人士的一種無力。

    抱有一種『愛狗,所以不希望別人吃狗』的立場本身是沒錯的,可是因為喜愛自家的狗而不允許別人去吃除此以外的狗就有問題了。就如文章提到的印度教不吃牛,難道也能限制你吃牛嗎?伊斯蘭教覺得豬汙穢,難道就能因此斜眼瞧吃豬的你?或許你看不慣,但你可以呼籲別去吃狗,而不應該用立法、暴力(包括語言暴力)去強迫別人接受你的主觀想法。

    看了Lin的言論着實令人搖頭,總覺得有些邏輯上的混亂(大概),雖然說沒有針對人,可是感覺文字看起來就是很衝..。

    題外話,跟我在〔普羅米修斯〕看到在吵的法律討論串很像,為什麼總是有人會落下一句話「言盡於此,不會再說了」,卻又回來回話?到底是抱持著什麼心態呢XD

    說實在,我是第一天來到這個Blog,還是從哲學哲學雞蛋糕亂連過來的,因為我很喜歡看一些有哲學思維的「思想養分」,這幾天大概會一直往前啃文章吧,在此拜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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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不吃狗肉絕對正確! 但是其牠動物的肉也不吃更好, 為什麼我們對動物有分別心呢? 如果豬長的像狗狗, 你還吃得下嗎? 狗狗的肉和豬肉長得貌似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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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有人吃狗肉大家都為狗狗發聲 (個人也是很愛狗狗的人) 但其牠的動物呢?
    難道牠們就該死嗎? 或者是因為牠們長的比較醜陋, 不可愛嗎?

    這就是個人茹素的原因:
    ⋯⋯1. 動物的生命是一樣平等的
    2. 不能接受殺害動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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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lin
    吵不贏 請閉嘴 不要混搖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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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Anonymous

    看得出閣下口才不好 不能為自己的論點做出辯駁 只好用情緒化的態度要求別人無條件同意你 這跟無理取鬧的小孩有什麼分別?

    "做錯事就是做錯!"(口才不好還兼錯字 不可取啊)

    所有的錯 總要有個依據 你才能合理證明他錯 你認為吃狗肉錯誤 那也請好好說清楚你的觀點 才有得說服人 例如從善良風俗等等去看


    By CC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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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第一次來這裡留言~
    首先很佩服版主能這麼有大愛與耐心的回覆那些反對吃狗肉的鄉民們~(我看到第三十幾樓就沒耐心繼續看了)
    但是我對於版主的一些想法滿認同的~
    我本身有養狗~但是也曾經在一些情況下吃過狗肉~
    基本上這不代表我這個人就是罪該萬死吧?(希特勒還是素食主義者呢!可是他卻做出了許多慘絕人寰的事情)
    我也很愛狗,吃狗肉不代表我會把我家養的小狗給吃掉(這太可怕了)
    那今天如果我很愛蟑螂~蟑螂簡直就是我的靈魂伴侶~我的好伙伴~所以把蟑螂踩死的人都應該罪該萬死下地獄去啊!!!(照上面那些人的邏輯來說應該是這樣吧?講到蟑螂是想到之前有報導過某個教授因為研究蟑螂的關係,養了一大堆~而且也深愛蟑螂~)
    自己不吃就算了~幹麻還要衝去別人家大聲嚷嚷你的主張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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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這篇我完全當笑話看,有幾則真的太爆笑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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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如果可以不帶情緒的辯論下去
    這一來一往一定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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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其實都很有道理
    這留言精采就是在於各人觀念不同
    論言別帶太多個人情緒而多些支持説法的證詞才讓人能接受
    口才好不好也看有沒有那好EQ
    我覺得寫得很棒
    回得很妙
    但後期好吵
    不一定要寫到能說服別人
    但一定要寫得有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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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哈哈哈~ 意外晃到這裡,發現有同好!XD
    (不是指吃狗肉,而是只思想邏輯方面... @@)

    我之前寫了一篇在韓國吃補身湯的食記,下面的回應就被砲轟到爆...
    有興趣的話可以去看看 :)
    http://cuatro4444.blogspot.tw/2012/07/Korean-dog-soup-boshintang-busan.html

    基本上,我覺得台灣有很多人還是很理性的,
    至少以我那篇文章的回應來看。
    只有少部分的狗本團體機會激進道理盲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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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這像是讀哲學的人說的話嗎?
    真是丟盡你們哲學系的臉。
    看版主時常罵別人「沒腦袋」、「沒腦」、「入魔已深」、「沒內容」、「那邊不需要用大腦發言」、「腦殘」、「海綿腦」、「蠢」、「惡形惡狀」…還說別人是「狗狗叫叫教」
    一篇文章裡面盡是這些字眼。
    很好奇你學的是那一派的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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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就是講你這種人啊 XDDDDDDDDDD
      Wenson是你有資格批評的嗎?
      在Wenson面前你算什麼?
      先秤秤自己有幾兩重再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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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總要有個理由你才能證明他錯
      不然跟吵鬧的小孩有何差別?
      請說清楚你的觀點
      不要只會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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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實和別的留言網站比起來
      我個人覺得版主已經很有肚量了
      不會隨便隱藏留言或刪留言改留言
      就算那些留言是罵版主的也一樣
      人非聖賢,每個人都難免會有情緒
      況且版主時常語出驚人,講常人所不敢講的話
      當然容昜得罪人了
      要管理一個網站已經不容昜了
      有一個大家可以討論的空間已經不錯了
      再奢求的話也許太嚴苛了
      不管你是不是主修哲學的
      相信都有自己的專長或了不起的思想
      來吧!暢所欲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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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偶爾罵一兩句「幹」、「無腦」…之類的話
      其實只要不是針對人,而是針對事情來罵都還好
      像我有很知己的朋友,互相之間有時也是罵對方一兩句
      但出發點都是好的,都是想要修正對方的缺點
      只要對對方有幫助,即使講的話有點嚴厲也是很有用的反思材料
      我並不認為版主的觀點都是對的,也不認為我們這些客倌們都是錯的
      人的觀點本來就有不同罷了
      只要還活著,就不要把自己看得太小
      只要還在地球,就不要把自己看得太大
      在體認空(無常)的大前提之下,做出不空(永恆)的成果
      但不管如何有成就,都不要忘了有這個大前提
      我同學說得好:每個人站的角度本就不同
      但重要的不是你站的角度,而是你思想的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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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所謂的感情霸權可以說是一種文化殖民吧
    我個人是認為文化殖民不一定好,但是是對我們有利的
    因為我們就是不吃狗肉,所以用文化殖民去消滅其他文化可以說是一種趨勢
    是不可避免的,因為太多人都想消滅狗肉文化了
    而且在消滅狗肉文化上相對來說是沒有那麼無理的
    所以很多人都在做
    其他國家的人也都在跟著圍剿自己國家吃狗肉的人

    我認為同化他人可以說對我們有利的
    再說也不是我親自去攻擊吃狗肉的人
    所以我也沒什麼罪惡感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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